注意:以下圖書只作自學研究自途

中醫學

中寒论辩证广注


书名:中寒论辩证广注
作者:丹波元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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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属性:一此书之述专以中寒另分一门今医书于杂证中闲言中寒而不详于伤寒论中则备言中寒而溷杂以致后学见证不
明两者错治故仆于辩注伤寒论后复集此书以发明仲景奥旨。
一此书分上中下三卷其前二卷皆仲景方论俾学人知所宗主末一卷附后贤方论俾学人得其变通庶几引今酌古斯
辩证制方不致有误。
一此书于每条证下既经注明复加详辩以见其证的系中寒又于每方之下将药性分别详注以见其方之对证为可用
倘证稍有未合或分两加减稍有可疑亦必详辩以见古今诸方为不可执如能临证权变用药必奏奇功。
一初学之士须先阅仆所注仲景伤寒论使遇热证已知投药得入仲景门墙后读此书复窥仲景堂奥则真寒之证一见
了然自能于热补之方百发百中其于伤寒热病凉泻之法特易如耳初学人其循序而观之。
一世人病伤寒者十居其九病中寒者十居其一所以医工用凉药者取效多用热药者取效少有等名医自以伤寒为专
科口诵仲景书误以伤寒变证指为中寒妄投热药屡屡致败此皆酷好仲景而不知变通者也学人但能虚心翻阅此书自得
治病活法。
一仆所集诸注如成氏原解伤寒论方氏条辩喻氏尚论篇程氏后条辩武陵陈氏伤寒六经篇注及内台外台补亡活人
等书。(后另集引用书目)汇合参看乃成此书犹恐后学不悟复以鄙意反复发明所取诸注不敢隐窃必曰某书曰某姓氏
其附鄙意必曰(琥)按曰愚按曰愚谓或愚意及设为或问而余答也。
一仆注此书始于康熙甲子中秋终于丙寅仲春之朔其间遇应酬少暇或尽一日之长注证一二条或注方一二道倘停
十日半月无暇得半日之闲注证一条或注方一道至有积二三日之暇仅注证一条或注方一道总计其工止五越月耳然仆
于平日构求诸名家医书潜心抄阅兼视病家疑难险证已二十余年矣以二十余年胸中所得悉发而为此书虽五越月亦不
速书既成不敢藏之家因为录出以公之海内同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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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中寒为真寒论

属性:内经素问有热论篇首言热病者。皆伤寒之类。又有刺热篇。言五脏热病。此系杂证。灵枢又有热病篇。其中言
热病三日。或七八日。或已得汗或未曾汗。或口中干。胸胁满或头痛耳聋。皆伤寒之类也。黄帝岐伯论伤寒。惟以
热为主。至仲景论伤寒。则寒热并举。何也。夫人身之中。有阴有阳。有寒有热。有虚有实。此其常也。有阳极似
阴。有阴极似阳。有热极而寒。有寒极而热。有大实若虚。有大虚若实。此其变也。余曾辩注伤寒论一十四卷。若
阳邪热实之证。已畅发而无余蕴矣。兹更集中寒论三卷。于仲景书中。摘其所谓真阴虚寒之证。逐条辩解。每方注
明只因仲景当日。不分阴阳虚实寒热而总谓之伤寒。余因不得已而述是书也。或云。内经中无寒论。及寒病篇。故
仲景当日。以寒病杂之伤寒论中。不敢创为一论。更分一门。今吾子知尊仲景矣。又别立中寒方论。得母僭欤。余
答云。前圣之制作。专待后人之阐扬。据仲景自论云。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辩
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虽曰伤寒。而痉湿 霍乱等杂病。俱在其中。所未分者。岂特一中寒邪。丹溪有云。
仲景辩伤寒矣。而未及乎中寒。非曰无中寒也。言未及辩别也。中寒未及辩别。以致俗医。有以伤寒皆变为热。并
无所谓真阴证者。有以阳证入阴。即阴虚为阴证者。有以热病服凉药太过。即变为阴证者。有以头不痛之杂病。为
阴证者。有以曾犯房室为阴证者。殊不知中寒之人。三焦火衰。元气大虚。又受外来风寒之邪。其为中也。或中于
阳。或中于阴。皆寒病也。其中于阳而为寒病者。以始入太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阴者。肾也。邪在太阳。膀
胱为寒水之经。肾家无火。不能御寒。为真阴证。犹之阳邪传入阴经。亦热病也。又有胸以前受寒气。及冷物入胃
。胃为阳明之腑。与太阴脾脏相根据附。胃中无火。则脾气大寒。亦为真阴证。犹之伤寒挟食。邪已入腑。为实热病
也。此其义仲景实未尝及。然于霍乱一病。有寒多不饮水者。用理中汤丸加附子。斯言已得之矣。又有寒中厥阴之
经肝脏虚。寒气上攻而头痛者。亦为真阴证也。又有小儿未犯房室。而中寒。如慢惊之类。亦为真阴证也。此但举
其大略。而后学可以起悟。愚以中寒之证。仲景立法。中经者。皆主温散。问有中脏者。亦主热发。所以诸汤中附
子。生用者极多。而炮者甚少。偶有同人参白术芍药当归共剂者。或从气虚。或从血少也。其有或吐或利。四肢厥
逆。胃气大虚。无热可发者。法当温补。更有里寒虽极。肠胃中实者。又宜温中消导。若例用补药。岂不大误。此
皆仲景所未言及者。愚以后贤方论补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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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
中寒伤寒。截然两途。仲景论中溷杂而未及辩。以致后世之医。阴阳不明。寒热错治。其害大矣。愚以中寒者。
其证内外皆寒而多虚。伤寒者。其证外寒内热而多实。又中寒之寒真。伤寒之寒假。伤寒有传变。其势稍缓。中寒
每直入。其势最急。丹溪云。治之稍迟。去生甚速。指中寒也。愚因就六经篇原文。摘其中寒论例。悉为解释。俾
学人皆知中寒之证。与伤寒迥别。得此书而自无误治云尔。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此条病。乃太
阳真寒证。风寒之邪。由背而入。直中少阴少停于表。即头项痛。腰脊强。其与热病有别者。止微痛微强耳。因其
人卫外之阳气本虚。不发热而但恶寒。此为阳虚人病中风证。粗工不察。误投麻黄等汤以发其汗。腠理大开。遂漏
不止。皮表不固。则其人恶风。又小便难者。汗外泄而亡津液。阳气内虚。不能施化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
四肢为诸阳之本。汗多亡阳而脱液。液脱。则筋骨无以滋养。故微急而屈伸不利也。与桂枝汤以敛津液。加炮附子
以复阳气。)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桂枝加附子汤方

属性:(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集入于此)
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
或问上条本太阳病误发汗。汗出不止。其用桂枝汤无疑矣。何为而加炮附子。余答云。内台方议云。病患阳气
不足而得太阳病。则知其人阳气本虚。及得病。又误发汗。汗多亡阳。阳气耗竭不作郁热。因成真阴证。非附子大
辛热之剂。不能散其余邪。复其阳气。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此条病。
亦太阳真寒证。阳气内虚。故不发热。况风寒之邪在经。本无可下之法。下后脉促者。此胃腑未实。不应下而下之。
胃中阳气大伤。其脉必促而无力。胸中虚满。按之必软而不痛。乃邪客胸中而无实热也。太阳之经。风寒未解。故
用桂枝汤以散客邪。去芍药者。成注云。芍药益阴。阳虚者非所宜也。若其人又微恶寒。夫恶寒而日微。非发热恶
寒之比。此阳虚已极。故于去芍药方中。加炮附子。以温经助阳气。)
\x桂枝去芍药汤方\x
(此方并下方俱从原论中第十卷集入于此)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余根据桂枝汤法。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

属性: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据桂枝汤法。
或问太阳病至误下。则脉促胸满。虽邪未结实。恐终非虚寒证。又微恶寒。焉知非表邪盛。便与桂枝汤去芍药。
加附子服之。临期不无所误。奈何。余答云。阳气本虚之人。卒中风寒。逗留太阳寒水之经。表气既虚。里无郁热。
不可发汗。何由更下。一误下之。则病患胸中阳气。欲脱殆尽。纯是阴寒之邪所客。故脉见促而胸满。且微恶寒。
方可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为对证之药。若病患胸中苟有阳气。又当用泻心等汤矣。故余于前法中。曾云。病
人脉促。须辩其有力无力。胸中满。须辩其痛与不痛。恶寒。须辩其可发热。斯临证自无误尔。○尚论篇以胸满为
阳邪仍盛于阳位。且以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云云。脉促喘而汗出之条。纽合作解云。脉促胸满。喘而汗出之内。
原伏虚阳欲脱之机。又注微恶寒而云。可见汗不出之恶寒。即非阳虚。牵强穿凿。殊悖于理。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
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
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此条伤寒。乃中寒证。脉浮自汗出。小便数者。阳虚。气
不收摄也。心烦者。真阳虚脱。其气浮游而上走也。恶寒曰微。此真寒之形已见也。脚挛急者。寒入阴经。血脉凝
泣而缩急也。当其时。急宜温经散寒。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非误而何。得汤便厥者。桂枝攻表误汗。更损其阳。
阳愈虚。故手足为之厥冷也。咽中干。烦躁者。误汗损阳。津液耗竭。阳虚烦躁。作假热之象也。吐逆者。阴寒气
盛而拒膈也。因作甘草干姜汤。散寒温中。以复其阳。则厥自愈。足自温。夫足温已有欲伸之机。其尚未伸者。阳
气虽回。阴血未和也。更作芍药甘草汤。以和其营血。而脚即伸。设若胃气不和。谵语者。胃中津液。为前桂枝干
姜等。辛热药所耗。后条辩云。此非胃中实热者比。故少与调胃承气汤和之。乃从治之法也。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
而重发其汗。复加烧针以劫之。则阳气几亡。阴血复凝。能不急用四逆汤。以回其阳。兼复其阴邪。以四逆汤中有
炙甘草。复能生血故也。证治之难如此。用药者。可无次序乎哉。)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甘草干姜汤方

属性: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引内经曰。辛甘发散为阳。甘草干姜相合。以复阳气。
琥按上方。实非发散药。条辩云。甘草益气。干姜助阳。复其阳者。充其气之谓也。愚以气充。则津液生。而
咽中不干。膈寒解。吐逆自止也。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芍药甘草汤方

属性:白芍药(四两) 甘草(四两炙)
上二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云。芍药白补而赤泻白收而赤散也。酸以收之。甘以缓之。酸甘相合。用补阴血。
琥按上方。用于阳气既复之后。但阴血未和。故用白芍药为君以补营血。炙甘草为臣以和阴气。阴血和补而脚
自伸矣。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调胃承气汤方

属性:(见伤寒辩注第六卷阳明篇中)
琥按上方。治伤寒胃腑实热药也。今取以治中寒者。以前证误与桂枝汤。复与甘草干姜汤。姜桂辛热。耗胃中
津液。因而谵语。原方后云。少少温服。此不过暂假之。以和胃气而止谵语。故尚论篇云。倘多与之。则为下而非
和。岂不大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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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汤方

属性:(正解见中卷少阴病中)
琥按上汤。治上条证。若重发其汗。复加烧针者夫重发汗。则阳亡而气欲脱。故用干姜附子。以回阳助气。加
烧针。则阴受伤而血不流。故用炙甘草。以和其血。兼扶其阴。此亦借用之方。非若少阴病。脉沉厥逆。此方为正
治之药也。
或问重发汗为亡阳。阳气虚而用四逆。固矣。加烧针。不无火逆之患。何以仍用四逆汤。余答云。热病阳气有
余。加烧针。则为火逆。寒病阴寒用事。加烧针。徒耗其阳。兼损其阴。气血受伤。寒气反入。后条辩所云治之一
误。寒即中于治法中矣。医者可不慎之。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曰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
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
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
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此
条问答。补亡论郭白云云。此重解释前段。误用桂枝汤证。阳旦者。即桂枝汤中加黄芩之别名也。阳旦汤本治阳证。
以前条脉浮自汗出之阴证相似。遂按阳旦汤法治之。其增剧者。盖前此误用桂枝。此则更加黄芩。误之误矣。厥逆。
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者。此病增剧之形也。病既剧矣。师能决其向愈之时。卒如其言者。何也。师盖诊其脉。
验其证。而知其为风虚之候微热是假。虚寒是真。故见两胫挛也。据师之意。以前证象桂枝矣。还宜加附子。参入
乎其间为正治。乃用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更增桂。能令汗出。以散其风邪。参用炮附子。为能温经而补虚。以上证
亡阳。无热可发故也。今者。见证不明。而以阳旦汤治之。以致前厥逆咽干等证。须改用甘草干姜等汤一如前条法
救之。夜半者。阴极而阳气当回之时也。故其病可愈。条辩云。末后不复言重发汗已下等文者。以其或然或不然也。
○按阳旦汤。见活人书第十八卷杂方中。即桂枝汤加黄芩二两。治中风伤寒。脉浮发热。往来汗出恶风者。尚论篇
纽合阴旦汤。极闸人问答示奇。大失仲景立论之旨。)
上四条证。(见原论中第二卷太阳病治法上第五)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此
条系中寒证。汗下颠倒所至。夫阴证可下。原有调胃承气汤。少与微溏之例。阴证发汗。原有麻黄附子细辛汤。微
汗之法。医者不明其理。竟过与承气汤下之后。虚阳外走。必有微热。复与麻黄等汤以发之。成注云。表里俱虚也。
昼日主阳。阳虚欲复。与阴寒之邪交争。故烦躁不得眠。乃虚烦虚躁也。夜主阴。纯阴用事。阳气太虚。不能与邪
相争。故主安静。不呕不渴者。里无热也。身无大热者。表无热也。脉沉为寒邪胜。微为阳气虚。故与干姜附子汤。
以退阴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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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姜附子汤方

属性: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成注引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虚寒太甚。是以辛热剂胜之也。
琥按上方。用干姜守中。除里寒也。附子温经。散表寒也。阴邪既退。而阳气自复矣。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伤寒发汗。则病解矣。纵不解。亦不恶寒。若中
寒证强发其汗。病不解。必反恶寒。盖汗出则营虚。恶寒则卫虚。成注云。营卫俱虚也。与芍药甘草附子汤。以补
营卫。)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

属性:芍药 甘草(炙各三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服。
成注云芍药之酸。收敛津液而益营。附子辛热固阳气而补卫。甘草之甘。调和辛酸而安正气。琥按原方后。有
疑非仲景意五字。或叔和王氏于撰次此方之时。认上条为伤寒病。发汗不解而恶寒。乃表邪未尽。仍宜发汗。因疑
此方。为非仲景意。似不可用。故内台方议亦云。若非大汗出。又反恶寒。其脉沉微。及无热证者。不可服也。明
乎此。而上方之用。可无疑矣。
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者。茯苓四逆汤主之。(伤寒汗下。则烦躁止而病解矣。若中寒证。强发其汗。
则表疏亡阳。复下之。则里虚亡阴。卫气失守。营血内空。邪仍不解。因生烦躁。此亦虚烦虚躁。乃假热之象也。
止宜温补。不当散邪。故以茯苓四逆汤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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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四逆汤方

属性:茯苓(六两) 人参(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成注云。四逆汤以补阳。加茯苓人参以益阴。
琥按上方。用茯苓人参甘草。补中而生阴血也。附子干姜除寒而回阳气也。此可见不汗出之。烦躁。用大青龙
汤。与既汗下之烦躁用此汤。不大相径庭邪。
或问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躁焉知非实热证。余答云。实热证至烦躁。邪在表者。必不汗出。邪在里者。
必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矣。伤寒中寒。揆之脉证。两者判然。可无疑也。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此条病。乃太阳
真寒证。与前第一条太阳病同。真阳素虚之人。卒中风寒。先宜补里固表。然后可用温解之法。今者暂见太阳病。
即强发其汗。汗出者。谓汗已大出也。若汗出不彻。仍发热。为阳邪之气未解。此则汗已大出而不解。乃病剧而邪
不在表矣。汗多亡阳。真气内虚。阴中之火。离其本根而游走于外。故仍发热。心下悸云云者。心阳不安则悸。阳
虚于上则头眩。且也。阳虚则周身经脉。总无主持。故身 动。振振欲擗地。擗者。两手开拓也。身欲倒地。则两
手开拓。诸家注。或云以手拊心。或云思欲辟地而处其内。何穿凿之甚邪。此不过形容阳亡里虚。经脉无以主持之
状。方用真武汤者。并非行水导湿。乃补其虚而复其阳也。○方喻二氏议此条证。皆以为误服大青龙汤而致逆。遂
以真武汤为救逆之法。此泥于太阳中风脉浮紧。大青龙汤证云。若脉微弱。汗出畏风者。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为
逆。黄仲理以真武汤救之。遂以此为比例。殊不知古人之汗法甚多。岂得限一大青龙汤。为发汗之药乎。后之人各
执己见以立异。是为大失仲景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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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汤方

属性:(正解见中卷少阴病中)
琥按上汤。本治少阴病。肾气虚寒。不能制水之证。其治太阳病。汗出。仍发热。心下悸云云者。此不过借以
兼主也。夫心下悸。非水气上逆之比。乃阳虚而心气不安。方中用苓术姜附以补里虚。助真阳。保惊悸。其用芍药
者。谓能挟术附以敛阳虚之汗。盖汗敛而热自衰也。人身之阳主气。为火。火之源。本于心。下通于肾。肾属水。
水中有火。阳虚。则火离其根。故外发热。而上见心悸头眩等证。汤名真武者。正以见上证。不治太阳膀胱之经。
当治少阴右肾命门。此实从其根。固其本也。斯其理。岂易言哉。
或问治不在表。何以方中犹用生姜。余答云。病自太阳经误汗而来。虽无郁热可发。其虚寒之邪。终由此经而
入。方中用生姜者。乃补中有发之意也。
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此条系中寒证。病患有寒。乃是里寒。里寒宜温。医反误发其汗。凡
汗药皆辛散。成注云损阳气。阳气损。则胃中冷。蛔不能安。故必由吐而上出也。○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
论常器之云。可服乌梅丸。郭白云云。宜理中汤。愚以乌梅丸。乃治吐蛔之药。若于未发汗以前。还宜服理中汤也。
○或问里寒表寒。截然两途。何至复发其汗。余答云。里寒不作郁热。表寒必发大热。夫人而知之也。但太阳一经。
有未发热之证。况里既寒矣。则外岂无寒状。发汗之误。或由此欤。○或又问胃中何以有蛔。余答云。胃为水谷之
海。海中无物不生。故虽有蛔而不为害。夫人胃气本温。温则蛔得其养而自安。若过寒则冷。过温则热。凡人伤冷
伤热。则胃中之气不得其平。故见吐蛔之证。)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
救表。宜桂枝汤。(此条病。乃阴阳两证并举。非一证分表里而用二汤也。寒邪伤表。医误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
止。此阳从内脱。中下二焦无火。不能腐熟水谷。故色不变而完出。且不能止也。身疼痛者。为里有真寒。寒气凝
泣。则骨属不利。故身疼痛。并非表邪骨节疼痛之比。急当救里。宜四逆汤。以扶阳抑阴。则利止而身疼痛自除。
此为中寒。乃里虚证也。若下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邪未入里。故二便清调。必其人胃气本实。不为误下所害。
但见身疼痛。为在表有邪。此非里寒身如被杖之比。急当救表。宜桂枝汤。以和营散邪。乃太阳中风正治之法也。
诸家皆误注后身疼痛。清便自调。为用四逆汤以后之见证。大谬之极。夫四逆汤系中寒阴证之药。桂枝汤。系伤寒
热病之方。况乎既先温里。随即发表。又施之于误下之后。其杀人何异于操刃邪。仲景立方本旨。盖谓身疼痛。不
可尽以为表邪。又有里寒误下。利不止而身疼痛者。故与桂枝汤证。相对而并举也。○桂枝汤方。见伤寒辩注。第
三卷太阳篇中。○或问桂枝汤。治太阳有汗之中风。中风之证必发热。医既误下。其便虽调。未必能清。余答云。
惟其身疼痛。为邪在表。以故清便自调。且仲景原论中不云乎。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小
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当发其汗。宜桂枝汤。此言清便自调。彼言小便清。此言身疼痛。彼言头痛有热。证
虽不同。学人可以意会之而已。)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此条系太阳病。内无郁热。邪入少阴。遂成
虚寒之证。且以见身疼痛之当救里。不止于上条矣。发热头痛者。病在太阳也。病在太阳。则脉宜浮紧。或浮缓。
或浮数。斯为热病。今者。脉反沉。沉为阴。与寒。病剧不愈。更加身体疼痛。此与上条利不止。而身疼痛者。同
为阴寒之证。亦当救里。宜四逆汤。以温里而散其寒邪也。○或问发热头痛。脉反沉。此阳证见阴脉。乃死候也。
成注反云。表病得里脉。则当瘥者。何欤。余答云。成注云。病当瘥诚误。子以见阴脉为死候。亦非。夫病加身体
疼痛。即是不瘥。非发热头痛。见沉脉。反为向愈之征也。盖此条病。本自太阳经而入。故先见发热头痛。其脉反
沉者。为寒中少阴之本脉。非阳证见阴脉之比。至病剧身体疼痛之时。其邪尽归少阴。而发热头痛等候。已无有矣。
故当直救少阴无疑。○或又问阳证头痛。阴证不头痛。今者邪伤太阳。何以又中少阴。余答云。邪从背入。太阳居
表。少阴居里。邪伤太阳。不及少阴。邪中少阴。无有不自太阳经入者。邪竟入里。则不头痛。少有停留。即见头
痛等候矣。世医但知头痛为阳证。亦知真阴证。间有自头痛始者。不可不细察也。)
上六条证(见原论中第三卷太阳病治法中第六)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此条伤寒乃中寒
证。寒气与风湿相搏击。至八九日。身体犹然疼烦。不能自转侧。盖寒凝则痛。风扰则烦。湿着则不能转侧。乃三
气相夹之病。若风气胜。则风从阳。在里必见热渴等候矣。兹则风为寒湿所持。寒湿从阴。在里不呕不渴。虽至八
九日之久。不作郁热。诊其脉。又浮虚而涩。成注引经云。风则浮虚。脉来涩者。当病寒湿。且脉浮主表。身又疼
烦。里不呕渴。知风湿但在经也。与桂枝附子汤。以温经散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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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附子汤方

属性:桂枝(四两去皮)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成注云。风在表者。散以桂枝甘草之辛甘。湿在经者。逐以附子之辛热。姜枣辛甘。行营卫。通津液。以和表
也。○愚以风散湿逐。寒即随之而去矣。
内台方议云。与桂枝汤。去芍药以治风加附子以散表中之风湿寒邪。○愚以去芍药者。谓非中寒所宜也。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此承上条而申言之。有如上条证全具矣。若其人大便
硬。小便自利者。后条辩云。此湿虽盛而津液自虚也。于上汤中去桂。以其能走津液。加术。以其能生津液。○或
问云。小便利。则湿去矣。何以犹言湿盛。余答云。湿热郁于里。则小便不利。寒湿搏于经。则小便自利。又有昧
理者云。大便溏。宜加白术。殊不知白术为脾家主药。后条辩云。燥湿以之。滋液亦以之。条辩以白术作苍术。以
其能益土燥湿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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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方

属性:(此方原论中无考。今照上方云云去桂枝。加白术也)
于上方内去桂枝。加白术四两余根据前法煎服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
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风湿相搏。最前条已明言之矣。风虽阳邪。然与湿相交结。
则纯是寒气为病。寒主收引。故烦疼比前条更甚。内入骨节之间。四肢掣痛。不得屈伸也。近之则痛剧者。申言病
邪之重。迕之则逆也。风伤卫。故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湿内着。故小便不利。湿外薄。故或身微肿。或者未
定之辞。乃兼及之证。非主病也。与甘草附子汤。以温经散风湿。○愚按方注风湿相搏。有中风汗出过多。伤寒发
汗过多二证。夫中风伤寒。皆热病也。岂有反变而为寒之理。又其注短气。为汗多亡阳。注恶风不欲去衣。以重伤
故恶甚。大谬之极。)



<目录>卷上\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甘草附子汤方

属性: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止。复烦者。服五合。恐
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成注云。桂枝甘草之辛甘。发散风邪而和卫。附子白术之辛甘。解湿气而温经。○愚以上方乃热补兼发散之药
也。
内台方议云。风则伤卫。湿流关节。风湿相搏。两邪乱经。故见骨节烦疼等证。上方用附子为君除湿祛风。温
经散寒。桂枝为臣。祛风固卫。白术去湿为使。甘草为佐而辅诸药。乃疏风去寒湿之禁方也。○愚按上议。实发明
成注之意。
后条辩云。桂枝附子汤。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汤。甘草附子汤。三方俱用附子者。以风伤卫而表阳已虚。加寒
湿而里阴更胜。凡所见证。皆阳气不充。故经络关节得着湿。而卫阳愈虚耳○愚以此言实发仲景奥义。
上三条证(见原论中第四卷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下第七)
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哕于月切。○
此言阳明中寒也。阳明中寒。有胸已前受寒气者。有口食冷物而得者。今者。阳明病不能食。是胃中无物。医人以
不能食。为胃家实。而以苦寒之药。误攻其热必作哕。哕者。哕逆。俗云冷呃是也。其所以然者。为胃中虚冷之故。
以其人胃气本虚。不能食。又攻其热。则胃中寒极而成冷。胃中之气。既虚且冷。乃真火之气欲脱。反上逆而作哕
也。○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温中汤。下注云金匮方。及考金匮无此方。愚谓宜用附子理中
汤。)
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阳明胃脉本和缓。若经病热。脉当洪长。今则但浮。此在
表之热微也。腑病热。脉当洪数。今则过迟。此在里之寒甚也。武陵陈氏云。阳明气血俱盛。邪客之。表里俱热。
病机之常。然亦有表热里寒者。由其人胃气本弱。寒邪乘虚入里。其留于表者变热。而骤入于里者。不及变热。故
见下利清谷一证。清。洁也。其所利之谷食。色不变。气不臭。即完谷不化也。此为里寒已极故与四逆汤。以温里
散寒。)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此承上文里寒而言。兹则胃中不但寒。而竟成虚冷矣。夫胃中虚。宜能
食。今者既虚且冷。故不能食。即经云。食不得入。是无火也。庸工不知。见其表热。认以为胃中实热证。且下利
之后。亡津液而思水。遂饮之以水。水寒相搏。气逆而亦为哕也。武陵陈氏云。法当大温。上节已用四逆。故不更
言治法。○愚按补亡论常器之云。宜温中汤。然不若用茯苓四逆汤。即四逆汤中。加人参以补虚。茯苓以利水也。
方已见上太阳治法中。)
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止条亦胃中虚冷之证。食谷欲呕者。胃既
无火。不能消下也。曰属阳明者。后条辩云。此别其与少阳喜呕之半表证。又太阳干呕不能食之表证不同。宜温中
补虚。降逆气。方用吴茱萸汤主之无疑矣。其有得汤呕反剧者。此寒不在中焦。而属上焦。吴茱萸气味苦辛重浊。
与上焦之清气。不相和协故也。○愚按成注云。以治上焦法治之。而无其方。准绳云。葛根半夏汤误矣。尚论篇云。
仍属太阳热邪。而非胃寒。条辩云。上焦以膈言。戒下之意。此又泥于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皆大谬之
极。窃思先贤用药。岂如今医之鲁莽。误以胃家虚寒为实热证。但虚寒在膈以上。不与胃腑之中。溷同一治。上条
证。治以吴茱萸汤。寒热虚实。原无误也。其有得汤反剧者补亡论常器之云。宜橘皮汤。注云。类要方。用橘皮二
两。甘草一两。生姜四两。人参三两。水煎服。斯言庶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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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茱萸汤方

属性:(正解见中卷厥阴病中)
或问此条病。与前条同是胃中虚冷之证。何以不用四逆。余答云。胃中虚冷。饮水则哕。食谷欲呕。见证各异。
故不用四逆。投以吴茱萸汤为切当。盖呕为气逆。气逆者。必散之。吴茱萸辛苦。味重下泄。治呕为最。兼以生姜。
又治呕圣药。非若四逆中之干姜。守而不走也。武陵陈氏云。其所以致呕之故。因胃中虚。生寒。使温而不补。呕
终不愈。故用人参补中。合大枣以为和脾之剂焉。上条证。用上汤。愈者固多。间或有得汤反剧者。故成注云。另
以治上焦法治之也。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此条伤寒。乃中
寒之证。若系伤寒。则发汗已。热气外越。何由发黄。今者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其人在里素有寒湿。
在表又中寒邪。发汗已。在表之寒邪虽去。在里之寒湿未除。故云不解也。且汗为阳液。乃中焦阳气所化。汗后中
气愈虚。寒湿愈滞。脾胃受寒湿所伤。而色见于外。此与湿热发黄不同。故云不可下。言不可以苦寒药下之也。于
寒湿中求之者。仲景正恐世医。与下文瘀热在里之证同治。而条辩尚论诸书。反以茵陈栀子柏皮等汤。补其治法。
大误之极。况仲景既云不可下。而茵陈蒿汤中。有大黄二两。谓非下乎。则知仲景当日。必另有治法。后人宜以意
会之而已。补亡论常器之云。宜五苓散。其议庶犹近之。○或问云。湿挟热。则郁 。故发黄。今挟寒。何以发黄。
余答云。寒湿发黄。譬之秋冬阴雨。草木不应黄者亦黄。此冷黄也。王海藏云阴黄。其证身冷。汗出。脉沉。乃太
阴经中湿。亦有身体发热者。身如熏黄。言如烟熏色黯也。终不如阳黄之明如橘子色。治法。小便利者。术附汤。
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五苓散。○愚按此条。当是太阴经错简。今入阳明。姑从仲景之旧云尔。)
上五条证(见原论中第五卷阳明病脉证并治法第八)
(琥)总按以上等证。皆自仲景太阳阳明病中集入者。太阳为寒水之经。故凡风寒湿邪外来。直中其经者有之。
中之既速。不及发热。故不头痛。不作烦热等证。或其人阳气本虚。虽病日久。亦不作郁热也。又阳明中寒。有胸
已前受寒气者。有因口食冷物而得者。因其人脾胃气弱。故不作郁热。为真阴证也。或问仲景少阳病中。何以无中
寒证。余答云。少阳本相火。相火不受寒。故无直中之证。其阳明病有中寒者。以阳明虽属燥金。金体本寒故也。
或又问云。诚如吾子之说则太阴湿土。厥阴风木。是风湿中本有寒气矣。至于少阴主君火。何以中寒之证反多。余
答云。君火之气。司天之位。乃子午也。午冲子水。焉得无寒。经云。少火之气壮。壮火之气衰。午为壮火火气衰。
寒能犯之。故夏至属午而一阴生。此之谓也。



<目录>卷中

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
中寒之病。皆阴证也。故虽寒中太阳阳明之经腑。亦谓之阴证。犹之伤寒之邪。传入三阴。亦谓之阳证也。寒
中三阴。为真阴证。然惟太阴中寒。其证不似阳。若少阴中寒。则见心烦而渴。咽痛。干呕。面色赤反发热。欲去
衣被等。全似阳证。何也。盖少阴上本君火。下亦命门相火。少阴之火将绝。故真形毕见也。又厥阴中寒。亦有发
热。无汗而烦。咽中痛。干呕喉痹。便脓血。下利腹胀满。及小腹满。按之痛。其人躁。无暂安时。亦全似阳证。
何也。盖厥阴上即心包。下又风木。木火之气燥。故阴极。则真藏之形见也。学人必先于仲景伤寒热病论。逐条解
明。及诊视阳证。因人投剂。确有试验。心目豁然。后读此书。庶无误治之阴证云尔。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此太阴中寒也。自利不渴为湿胜。方注云然
也。夫湿挟热则渴。今者寒邪直透阳明。入于太阴之经而干其脏。太阴主湿土。其脏本寒。又挟外寒。故不渴也。
是当急温其里。宜服四逆辈以救脏寒。脏气得温。则经中之寒亦解矣。武陵陈氏云。言四逆辈。则理中亦在其中。
○愚按上证。乃太阴经与脏皆有寒。若用理中。不如四逆之附子。为能行经矣。或其人自利脏寒且虚。经中无寒。
宜用理中。经中寒而脏虚者。宜理中加附子。下多者。仍加茯苓。此仲景活法也。
上条证(见原论中第六卷太阴病脉证并治法第十)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
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此少阴中寒也。以全文观之。大似热证。惟于小
便色白细辩。知其为真寒之证无疑。少阴经脉贯膈。循喉咙。欲吐不吐者。寒中其经。肾火虚。不能纳气。以故冲
逆于咽膈之间。欲作吐也。少阴之支脉。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寒气凌心。故心烦但欲寐。然此与热邪之但欲寐不
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也。如此等证若不急治。延至五六日。寒邪直入下焦。侵少阴之脏。肾家虚冷。
失其闭藏之令。故自利。自利则肾水下泄。兼之火。虚其气不能熏 以上润其经。故喉舌间反作渴也。曰属少阴者。
以别其非阳邪郁热之作渴也。肾气大虚。内无津液。甚至饮水自救。愚谓渴是假象。试以冷水饮之。必不能多也。
细察其小便。若色白者。此少阴虚寒之形证悉具也。下焦者。两肾也。惟下焦虚。故不能约束水液。惟下焦既虚且
有寒。故令便色白也。○愚按此条论。重在小便色白句。故篇中三言之成注以五六日。为邪传少阴之时。尚论条辩
等书。又以口燥咽干。注少阴热病之形证悉具。俱大误之极。○愚又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
四逆汤。又甘草干姜汤。见金匮方。愚以五六日之前。宜四逆汤。加生姜二两。五六日后。宜茯苓四逆汤。即仲景
四逆汤中加人参茯苓也。)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此少阴中寒也。病患脉阴阳俱紧。
此阴阳以尺寸言。紧为寒。腠理当闭密而无汗。今则反自汗出者。寒邪直透太阳而中少阴之经。经气虚寒。不能卫
护其表。故曰亡阳。尚论篇云。此邪不出而汗先出也。惟少阴中寒之证为然。寒中少阴之经。法当咽痛复吐。以其
脉贯膈循咽喉也。寒入少阴之脏。法当复利。以肾家无火。失其闭藏之令。故水无制而下泄也。后条辩云。由其人
肾阳素虚。一遇寒中其经。脏气辄不能自守。故见以上等证。使其人肾脏素温。当不有此。又无阳。直是亡阳。以
阴寒甚而相迸。阳遂出亡也。斯言实得仲景之旨。○愚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猪肤汤。误以
咽痛为少阴传经燥热证。悖谬之极。又郭白云云。少阴有伏气病。亦如伤寒。法先咽痛。次必下利。与前证相似。
古人谓之肾伤寒。其病轻。不传经。治法不同。咽痛。可半夏桂枝甘草汤。下利。用四逆汤。一二日即愈。愚以半
夏桂枝甘草汤。此即仲景治客寒咽痛方也。曰下利。宜四逆汤。此本仲景治汗出复吐利之药。)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此言少阴中寒之禁法也。仲景法。
凡言少阴病。皆脉微细。但欲寐。夫微脉轻取而得。细脉重取而得。今但云微而不云细。此表气已虚。里气不守。
乃亡阳而欲脱之脉也。汗为阳气所化。岂有亡阳而可发汗者哉。此可见少阴亡阳。但脉微。虽无汗出之证。亦自不
可发汗。至亡阳而阳已虚矣。尺脉又弱。夫尺脉必沉取乃得。沉取脉弱。是里气又虚。兼之脉涩。则血亦不足矣。
故复有下之之禁。○愚按少阴中寒证。有汗法。麻黄附子细辛汤是也。其无下法者。推仲景之意。谓凡尺脉弱涩。
虽传经热证。尚不可下。况阴寒之证邪。此以明断不可下之戒。补亡论云。并宜附子汤。以补阳气。散阴邪。助营
血也。)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此条乃
少阴中寒自愈之证。少阴病脉紧者。寒邪盛也。至七八日失治。自下利。宜乎病加而寒将入脏矣。及诊其脉乃暴微。
则其微非亡阳之微。实阳气回而脉微也。故其手足不厥而反温。紧脉反去。此为寒邪欲解之候。虽烦且利。知其烦
非寒气凌心。乃阳复之烦。其利亦非肾气失于闭藏。成注云。寒气得泄。自愈可必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此条并下条。乃少阴中寒可治之证。寒邪入少阴之
里。故下利。即前所云肾失闭藏之令也。若利自止者。少阴之里气复也。里气虽复。经中之寒邪未散。仍见恶寒而
蜷卧。蜷曲也。武陵陈氏云。少阴之脉。从然谷至俞府。皆行身之前。脉起足心。足恶冷。则足引起而蜷。身恶冷。
则身屈蠖而蜷少阴恶寒之象如此。四肢者。诸阳之本。手足温。虽经中之寒邪未尽去。而在里之阳气有足恃也。故
云可治。补亡论常器之云。可当归四逆汤。愚以温经散寒。还宜四逆汤主之。但不可过剂。)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少阴病恶寒而蜷。经中之寒邪甚也。时自烦。欲去衣被者。
少阴真阳之气与之相争。乃阳气欲复之兆也。故云可治。○愚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吴茱萸汤。
郭白云云。凡少阴病烦躁者。不可下。先服吴茱萸汤。以烦躁。非实热。且手足多逆冷也。愚以手足逆冷。亦有热
深而厥者。只据恶寒而蜷。明系是少阴真寒证。烦躁欲去衣被。是假热之象。学人如遇以上等证。宜细辩之。)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灸少阴七壮。(此条乃少阴中寒宜灸之法也。少阴病
吐利。为寒邪直中其里。手足逆冷。其常候也。今手足不逆冷。及反发热者。此与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不同。乃真
藏之阳气未脱。犹能通于经络之间。故云不死。医人不可以其无脉。竟弃而不治。此由吐利而阴阳之气暴虚。以致
卒不相接。非脉绝之比也。宜急灸少阴七壮。以返其阳。斯脉至。而吐利亦将自止矣。○愚按此条论。仲景未言当
灸何穴。补亡论常器之云。是少阴太溪穴。庞安时云。发热。谓其身发热也。太溪二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
经曰。肾之原。出于太溪。药力尚缓。惟急灸其原。以温其脏。犹可挽其危也。)
\r太溪穴图\pt158a1.bmp\r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此条乃少阴中寒不治之证也。成注云。内外寒极。纯阴无阳。
故云不治。愚以外寒甚。则恶寒身蜷。手足厥冷。寒主收引故也。里寒甚。则肾失闭藏。不能禁固而利不止乃少阴
之气已绝也。○后条辩云。阳受气于四肢虽主于脾。实肾中生阳之气所奉。故手足之温与逆。关于少阴者最重。尚
论篇云。即用四逆等法。恐亦不能回其阳矣。)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自此以下共三条。皆少阴中寒之死证也。成注云。吐利者。寒甚于里。四
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愚以阴寒既甚。则水来侮土。故见吐利四逆。加之躁烦者。武陵陈
氏云。脏中阳虚。神气不能固守。故浮越而发为躁烦。躁出于肾。烦出于心。先躁而后至烦者。肾之神乱而又上干
于心也。此与阳经烦躁不同。阳经烦躁。因热邪从表而侵于内。乃形动其神。阴经躁烦。因寒邪从经而迫于脏。乃
神动其形。故知必死。)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成注云。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愚按下利
止。则病当愈。今者反为死候。非阳回而利止。乃阳脱而利尽也。肾开窍于二阴。下利止而眩冒。为肾气下绝。无
根之阳气泛上。故头眩。无时而不昏冒。即条辩云。神气散乱。谓非死候而何。)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条辩云。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逆不顺也。
恶寒身蜷。注已见前。此条虽不利。然脉不至。则阳气已绝。以故不烦而躁。盖肾藏志。阴寒直入于里。迫其神志
欲脱。故作躁也。成注以灯将灭而暴明为喻。愚以但躁不烦。其灯并不能暴明矣。谓非死证而何。)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此条病。乃少阴
中寒。失于温而致死之证。脉微细但欲寐。此少阴经热病亦然。今则加沉。则寒中少阴矣。但欲卧者。卧与寐等耳。
此与欲吐。皆少阴经真寒证。注已见前第一条中。汗出不烦者。此阳亡于表。不能作烦热也。此等病皆当急温。失
此不治。延至五六日。经中寒邪。遂尔入脏。甚至自利。烦躁不得卧寐。乃真阳之气不能关守。顷刻奔散而扰乱不
宁。焉得不死。○后条辩云。凡此诸证。语以少阴失温。医家必且哄然曰。病患不手足厥冷。不恶寒蜷卧。而烦躁
如是。不得卧如是。又何阴证之有。可见少阴一经病。为最难识。凡我同人。宜细辩之。)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此条乃少阴病温发之一法也。条辩云。少阴位北
而居里。故脉沉。当不发热。今者始得病便在少阴。此系寒邪直中其经。非太阳经逗留而传来者。故以发热为反也。
要之少阴发热。与太阳较异。太阳当见头项强痛。今者太阳证皆不见而脉沉。由其人肾经素寒。真阳之气。不能辟
邪而出。故脉沉。然其发热处。仍在太阳部分愚以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者。内以温少阴之里。使邪仍从太阳之表而出
也。○愚按仲景法。凡云少阴病。必兼脉微细但欲寐而言。上文云少阴病始得之。必脉微细沉而但欲寐。只多反发
热证。故知其为直中少阴无疑。)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

属性:麻黄(二两去节)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细辛(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引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辛润之。麻黄之甘。以解少阴之寒。附子细辛之辛。以温
少阴之经。
内台方议云。用附子为君。以温经散寒。细辛之辛。以散少阴之寒邪为臣。麻黄能取汗。用之为佐使。以此三
味之剂发汗。非少阴则不敢用也。
内台方疑问曰。阴证不得使有汗。今者少阴病反发热而汗之者。何也。答曰。少阴属肾为里。当无热。为有相
火之位。亦能发热。其脉虽沉细。必当取微汗而后已也。
琥按上方议。犹未明畅。愚以炮附子之辛热。用以温少阴之里。细辛之辛热。专以走少阴之经麻黄之辛甘热。
大能发表。三者相合。使里温而阳气不脱。表透而寒邪得散。尚论篇云。此少阴表法之正。良有以夫。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此条病当承上条而言。上条
反发热脉沉。此亦反发热脉沉。但上言始得之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为缓病势稍缓。治法亦缓。故用麻黄附子甘草
汤微发其汗。无里证者。为无吐利躁烦干呕厥逆等证也。故仍从微汗以温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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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属性:麻黄(二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云。麻黄甘草之甘。以散表寒。附子之辛。以温经气。○愚意云。此即辛甘发散之义。必反发热。故宜用
此汤也。
琥按内台方议。但云二三日内。脉沉细蜷而卧。为少阴病。不及反发热三字。殊为脱略。条辩诸注皆云。方中
用甘草。以易细辛。曰微发汗者。乃少阴病和解之法。为温散之缓方也。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此条乃少阴中寒。大宜温补之证。少阴病
得之一二日。与前条云始得之义相同。口中和者。为里无热。成注云。少阴客热。当口燥舌干而渴。今则皆无之也。
背者。太阳经之部分。少阴之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脊居背之里。背恶寒者。成注云。阳气弱。阴气胜也。
灸以艾火。助阳而消阴。与附子汤。温中而补虚。要之散寒邪之用。亦在其中矣。○按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
补亡论常器之云。当灸鬲俞。关元穴。背俞第三行。郭白云云。此有漏字。当是灸鬲俞关元穴也。鬲俞是背俞第二
行穴。愚按鬲俞。果系背俞部。第二行穴。然常氏所云第三行穴者。当是鬲关。非鬲俞也。图经云。鬲关二穴。在
第七椎下。两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阳气脉所发。专治背恶寒。脊强。俯仰难。可灸五壮。盖少阴中
寒。必由太阳而入。故宜灸其穴也。又关元一穴。在腹部中行。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可灸百壮。图见后厥
阴病第六条证下。常云灸鬲关者。是温其表以散其外邪灸关元者是温其里以助其元气也。)
\r鬲关穴图\pt158a2.bm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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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汤方

属性: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 茯苓(三两) 人参(二两) 白术(四两) 芍药(三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云。辛以散之。附子之辛。以散寒。甘以缓之。茯苓人参白术之甘。以补阳。酸以收之。芍药之酸。以扶
阴。所以然者。偏阴偏阳。则为病。火欲实。水当平之。不欲偏胜也。○上七字甚晦。
内台方议曰。少阴之气。上通于舌下。若有病。则口燥舌干。今口中和者。是无热也。背为阳。阳虚阴盛。则
背恶寒也。经曰。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当灸之。宜灸背俞。与附子汤服之。以附子为君温经散寒。茯苓为臣。
而泄水寒之气。以白术芍药为佐而益燥其中。以人参为使。而补其阳。以益其元气。散其阴邪也。
武陵陈氏曰。四逆诸方。皆有附子。于此独名附子汤。其义重在附子。他方皆附子一枚。此方两枚可见也。附
子之用不多。则其力岂能兼散表里之寒哉。二枚生用。生则辛烈善走不独温少阴之经。而又走卫气。以治背恶寒也。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参术茯苓。皆甘温益气。以补卫气之虚。辛热与温补相合。则气可益而邪可散矣。既用生附之
辛烈。而又用芍药者。以敛阴气。使卫中之邪。不遽全进于阴耳。
琥按上三注。成氏云芍药之酸以扶阴云云。其意甚晦。内台以芍药与白术。同为佐而益燥其中。其义于芍药未
确。惟陈注。实为晓畅。或疑芍药酸寒。恐非中寒所宜。然方中用附子二枚。则过于温发。不妨用芍药以少敛。但
不必三两之多耳。
琥又按最前条。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此里寒正气与之相争。故以发热为表实。方用熟附子。合麻黄细辛。
以温散之。此条少阴病一二日。亦始得之。口中和。其背恶寒。此里寒而正气大虚。不能与邪相争。故不发热。及
表里皆虚也。故用生附配参苓白术。以温补而发之。方中用芍药者盖气虚。血必随之而亦虚。故用芍药以扶阴也。
或问背恶寒。焉知非太阳病。未发热之证。余答云。太阳病未发热之时。口中亦和。要其证。当通身恶寒。而
寒在皮表。今者。少阴病。但背恶寒。而寒在脊之里。如遇此候。问病患当自言之。况太阳病头项强痛。与少阴病
但欲寐迥别。无待辩也。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此条亦少阴中寒。宜温补之证。成注云。少阴肾
水而主骨节。寒伤营。先着。肢体而后入骨节。今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者。营气为寒所折而不行也。加之脉
沉。沉为在里。乃少阴脏虚受寒。故其所过之经。皆作痛也。与附子汤。以温经补虚散寒。○武陵陈氏云。太阳麻
黄证中之痛与此相同。但太阳则头痛发热。此无头痛发热。而手足寒为异也。愚以此身体痛。当是身体以前。连背
脊以内骨节痛。故其脉见沉。若浑身骨节痛。全是太阳表实热证。何敢用附子汤。作里虚寒证治邪。据上病用附子
汤者。以附子散少阴之真寒。参术得茯苓引用。补下焦元气。加芍药者。谓其能和营止痛也。或问和营止痛何以不
用当归。余答云。当归治中寒。非不胜于芍药。奈本方中既用生附子为君。其性辛热。过于走窜。使不用芍药敛而
和之。恐反耗其营气。而痛无收摄矣。古方配合之妙。难以言传。学人能神而明之。庶可以加减而无误矣。)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此条乃少阴中寒。即成下利之证。下利便脓血。协热者多。今言少
阴病下利。必脉微细。但欲寐。而复下利也。下利日久。至便脓血。乃里寒而滑脱也。武陵陈氏云。少阴下利。是
少阴初病。即下利。并非传经之利。则是先利为寒。后便脓血。为滑脱明矣。与桃花汤者。固下而散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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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汤方

属性: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成注云。湿可去脱。赤石脂之涩。以固肠胃。辛以散之。干姜之辛。以散里寒。粳米之甘。以补正气。内台方
议云。阳病下利便脓血者。为协热也。属白头翁汤。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为下焦不约而里寒也。故用赤石脂为君
而固肠胃。涩可去脱也。干姜为臣。散寒温气。辛以散之也。粳米为佐使。以补正气而安其中。甘以缓之也。
或问桃花汤。非入少阴之剂。何以治少阴下利。余答云。邪中少阴。寒在肠胃。仲景用桃花汤以治寒利。亦犹
之治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宜大承汤。其汤未尝入少阴。止以下肠胃中之实。而经中之
热自平。同一理耳。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此条少阴病。下利更加
腹痛。其中寒则甚于前矣。少阴之脉行于腹。今病起自二三日至四五日。寒邪入里已深。故腹痛也。小便不利者。
下焦为寒邪所阻。阑门受伤。水液并入大肠。遂下利不止。甚至津液滑脱而为脓血。成注云。肠胃虚弱。下焦不固
也。与桃花汤。以温胃。固肠。散寒气。○或问下利脓血。使不问病于何日起。兼之腹痛。小便不利。焉知非协热
证。余答云。少阴里寒便脓血。所下之物。其色必黯而不鲜。乃肾受寒湿之邪。水谷之津液。为其凝泣。酝酿于肠
胃之中。而为脓血。非若火性急速而色鲜明。盖水伏已久。其色黯黑。其气不臭。其人必脉微细。神气静而腹不甚
痛。喜就温暖。欲得手按之。腹痛即止。斯为少阴寒利之微。)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当作灸○少阴病下利。便脓血。最前条已言其治矣。兹又重出其治而云刺
者。当是可灸之误。盖少阴不下利而便脓血。此是阳经传来之热。壅遏于少阴之经。故宜刺以通泄之。今少阴病既
下利矣。复见脓血。曾用桃花汤以温涩之。倘温涩不止。继之以灸。此为辅治之法。方氏条辩既认以为里寒滑脱证。
复注云。刺者。所以通其壅瘀也。借问经中壅瘀。寒邪热邪。知刺法之不可。末又云。可者仅可之词。措词牵强。
大谬之极。○愚按此条论。仲景不言当刺何穴。补亡论常器之云。可刺幽门交信。郭白云云。可灸。考幽门二穴。
在腹部第二行挟巨阙两旁各五分。冲脉足少阴之会。治泄利脓血。可灸五壮。交信二穴在足少阴肾经。内踝上二寸。
少阴前。太阴后廉前筋骨间。治泄利赤白。女子漏血不止。可灸三壮。)
\r幽门交信穴图\pt158a3.bmp\r
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此条乃少阴中寒。胃中虚冷。大宜温补之证。少阴
之脉。其直者。上膈。循喉咙。其支者。注胸中。少阴之寒邪甚。则胃中阳气受伤。因作吐利。四肢者禀受于胃。
胃中阳气伤。则手足之气不接续。故厥逆而冷也。经中之寒邪。与阳气相争。阳将耗散。故烦躁欲死。烦出胸中。
此以吐利而因致躁。非吐利躁烦四逆之比。宜吴茱萸汤。以温中补虚散寒。○或问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焉
知非热厥霍乱之证。余答云。热厥霍乱。若吐利。则邪气得泄。手足必温。遂不烦躁欲死矣。今者既吐且利。手足
又冷。烦躁欲死。此烦躁必不如霍乱之甚。其欲死者。必精采不与人相当。而气脱欲死。不若热证之扬手掷足。而
口中大呼欲死。且有少阴病脉微细但欲寐以为证。则知其为虚寒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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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茱萸汤方

属性:(正解见下厥阴病中)
成注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吴茱萸。生姜之辛。以温胃。人参大枣之甘。以暖脾内台方议云。
吐利。手足逆冷者。寒气内甚也。烦躁欲死者。阳气内争也。以吴茱萸能下三阴之逆气为君。生姜能散气为臣。人
参大枣之甘。能缓气和调者也。故用之为使以安其中。愚以中气安。则吐利自止。此惟寒中少阴。胃虚吐利者宜之
耳。
武陵陈氏云。吴茱萸汤之用有三。阳明食谷欲呕用之。少阴吐利用之。厥阴干呕吐涎沫者。亦用之。故本草称
其入太阴少阴厥阴。以散三经之寒。其性最烈。而其效最捷也。抑有说焉。茱萸虽属三经。而温中下气。治胃冷吐
利腹痛为专功。要之吐利之证。未有不关乎胃者。故此汤先定胃气。且夫吐利至于欲死。此其证之急为何如哉。急
证当以急治之。虽桂附之辛。其性犹缓。不如茱萸辛温大热。急能泄邪定胃。故用茱萸最多。而以生姜之辛散为辅。
吐利既甚。中气大伤。非用人参。则无以奠安中土。生姜大枣相合可以和脾而安胃。然参枣之用差少。不及一物之
半。因其势以为权衡。岂非欲泄少阴之邪。先以定胃为急乎。至于真武通脉四逆诸方。亦治利治呕。则以或吐或利。
不如是之急。故其法亦异也。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此条病。乃少阴下利。宜温发之证。病初起。寒邪便中少阴而下利。此寒邪不独
在经而入脏矣。肾虚无火。不能制水。故下利。用白通汤者。成注云。温里以散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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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汤方

属性: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引内经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葱白之辛。以通阳气。姜附之辛。以散阴寒。
琥按上注云。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盖少阴下利。非苦燥。方中药味皆用辛者。乃辛以散之。殊非润之之义。
内台方议云。少阴者。肾水也。若脉沉微下利。无热证者。乃少阴客寒不能制肾水。故自利也。以附子为君。
温经散寒。加干姜之辛热。温中益阳。加葱白之辛。通阳气也。以此三味之剂。而治下利。若非内寒阴胜者。不可
用也。
琥按上议云。少阴客寒。不能制肾水。此言实本成注之意。然成注云不能制水。乃肠胃中之水也。若云肾水。
彼下利之水。岂肾水邪。何悖谬之极也。
武陵陈氏云。白通汤者。谓葱白能通阳气。而因名白通也。少阴阳气原微。又为大寒所中。而独见下利一证。
阴盛阳微。其势大危。故用姜附二味。使其从中焦。直达下焦。补益真阳之气而散极寒也。此方与四逆汤相类。独
去甘草。盖驱寒欲其速。辛烈之性。取其骤发。直达下焦。故不欲甘以缓之也。而尤重在葱白。少阴为阴。天之寒
气亦为阴。两阴相合而偏于下利。则与阳气隔绝不通。姜附之力。虽能益阳。不能使真阳之气。必入于阴中。惟葱
白味辛。能通阳气。令阴得阳而利可愈。盖大辛大热之药。原非吾身真阳。不过借以益吾阳气。非有以通之。能令
真阳和会。而何以有济也邪。
或问人身真阳之气何居。余答云。两肾中有真阳之气。乃命门相火也。肺中有真阳之气。乃心与包络之火也。
寒中少阴不独主肾。心家之火亦隔绝也。故用白通汤。以通上下之阳气。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
续者生。(此承上条而言。服白通汤不应。反增无脉等证。少阴病脉原微细。兹但言微者。微为阳虚。即下文无脉
之渐也。下利脉微。与白通汤。非不对病。然服之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寒邪太甚。热药为邪格拒。阳欲
通而不得通。阳气卒不相接而扰乱故也。与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者。内经云。反治之法也。服汤脉暴出者。正气因
发泄而骤脱也。故死。脉微续者。乃真阳之气渐复也。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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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加猪胆汁汤方

属性: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猪胆汁(一合)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成注引内经曰。若调寒热之逆。令热必行。则热物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由是病气随愈。呕
烦皆除。情且不违。而致大益。此和人尿猪胆汁。咸苦寒物。于白通汤热剂中。要其气相从。则可以去格拒之寒也。
琥按上方后云。若无胆亦可用。则知所重在人尿。方当名白通加人尿汤始妥。人尿咸寒。内汤中。和令相得饮
之。即成注云热物冷服之意。
内台方议云。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服之。利当止。若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乃寒气大甚。内
为格拒。使阳气逆乱也。故加猪胆汁童便二物。以和其阴。内经曰。逆而从之。则格拒因解也。
武陵陈氏云。下利。则寒甚于下。干呕。则寒甚于上。以反见虚烦。乃火无根失守之象。夫姜附之力。不得达
于下焦。而虚阳上浮。其死可立而待非用人尿猪胆汁。以为向导。不可葱白之通阳气。乃正治之法。二物之通阳气。
乃反治之法。人尿咸寒。取其降下。水畜惟胆苦寒。取其同气相求也。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
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此条系少阴中寒。寒气积结。变为水气之证。少阴二三日。寒邪犹浅。
至四五日。寒邪已深。成注云。肾主水。肾病不能制水。水寒之气内甚。则腹痛。小便不利。及自下利。外甚。则
四肢沉重。疼痛。其人或咳者。水寒气逆也。或小便利者。即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小便色白之意。或下利者。
谓前自下利。系二三日之证。此必是前未尝下利。指四五日后。始下利者而言。或呕者。水寒之气上壅也。故与真
武汤。以益阳气。散寒水。)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真武汤方

属性:茯苓(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后加减法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愚按上正
文云。自下利。而方中有芍药。此又云。下利者。宜去之。原文疑有错误。)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成半斤。
成氏明理论云。真武。北方水神也。而属肾。用以治水焉。水气在心下。外带表而属阳。必应发散。故治以真
武汤。青龙汤。主太阳病。真武汤。主少阴病。少阴。肾水也。此汤可以和之。真武之名得矣。茯苓味甘平。白术
味甘温。脾恶湿。腹有水气。则脾不治。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渗水缓脾。必以甘为主。故以茯苓为君。白术为
臣。芍药味酸微寒。生姜味辛温。内经曰。湿淫所胜。佐以酸辛除湿正气。是用芍药生姜。酸辛为佐也。附子味辛
热。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温经散湿。是以附子为使也。水气内渍。至于四散。则所行不一。故有加减之
方焉。若咳者。加五味子。细辛。干姜。咳者。水寒射肺也。肺气逆者。以酸收之。五味子酸而收也。肺恶寒。以
辛润之。细辛干姜。辛而润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茯苓专渗泄者也。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酸之性泄。去
芍药。以酸泄也。辛之性散。加干姜。以散寒也。呕者。去附子。加生姜。气上逆则呕。附子补气。生姜散气。两
不相损。气则顺矣。增损之功。非大智。孰能贯之。
琥按上成氏云。芍药味酸。与生姜之辛。能除湿正气。夫除湿正气。全是生姜佐苓术之力。与芍药似无与。又
云。酸之性能泄也。夫芍药之性。能收而不能泄。成氏所解。殊非制方本意。内台方议。以芍药佐苓术而益脾气。
其言庶近之矣。
琥又按真武汤。专治少阴里寒停水。君主之药。当是附子一味。为其能走肾温经而散寒也。水来侮土。则腹痛
下利。故用苓术芍药。以渗停水。止腹痛四肢沉重是湿。疼痛是寒。此略带表邪。故用生姜以散邪。或疑芍药酸寒。
当减之极是。然上证系里气虚寒。方中既有姜附之辛。不妨用芍药之酸。以少敛中气。若咳者。水寒射肺。肺叶张
举。既加细辛干姜以散水寒。不妨加五味子以敛肺。但五味子酸味太浓。不须半升之多也。小便利者。不得云无伏
水。乃下焦虚寒。不能约束水液。其色必白。去茯苓者。恐其泄肾气也。若下利者。里寒甚。故去芍药。加干姜。
呕者。水寒之气。上壅于胸中也。加生姜。足前成半斤。以生姜为呕家圣药。若去附子。恐不成真武汤矣。注云附
子。补气。夫虚寒。何妨热补。若嫌补气。方中何以不去白术。反去附子。武陵陈氏云。强解者曰。呕急而用正治
之药。则其气格拒不入。俟呕定。仍用附子。愚以前条白通加猪胆汁汤。亦云治呕。方中不闻去附子。则是上加减
法。恐系后人所附。而非仲景原衣冠文物矣。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
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此条乃少阴病里寒外热之证。成注云。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
乃里寒也。身反不恶寒。面赤色。是外热也。武陵陈氏云。里寒外热者。寒甚于里。有阴无阳。而无根失守之火浮
越于外也。与通脉四逆汤。以温里散寒。兼通阳气。或腹痛以下等证。注见后各条下。)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通脉四逆汤方

属性:甘草(二两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后加减法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不言白者。省文也。)腹中痛。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
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久病。脉与方相应者。乃可服之。
武陵陈氏云。通脉四逆。即四逆汤也。其异于四逆者。附子云大。甘草干姜之分两加重。然有何大异。而加通
脉以别之。曰四逆汤者。治四肢逆也。论曰。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阳气虚也。故以四逆益真阳。使
其气相顺接而厥逆愈矣。至于里寒之甚者。不独气不相顺接。并脉亦不相顺接。其证更剧。故用四逆汤而制大其剂。
如是。则能通脉矣。同一药耳。加重。则其治不同。命名亦别。方亦灵怪矣哉。
琥按上汤。成氏无正解。其义止见于四逆汤中。据条辩云。通脉者加葱之谓。其言甚合制方之意。况上证云脉
微欲绝云云。其人面赤色。其文一直贯下。则葱宜加入方中。不当附于方后。虽通脉之力。不全在葱。实赖葱为引
而效始神。
琥又按葱味辛。入手太阴经。故能引诸药料以通脉。盖两手之脉。实属手太阴肺经也。又入足阳明经。故能上
行于面。面通阳气。以足阳明之脉。循鼻外。上耳前。实面部也。原方中无葱者。乃传写之漏。不得名通脉也。
琥又按上方后云。其脉即出者愈。尚论篇云。其辩最细。盖暴出。则脉已离根。即出。则阳已返舍。由其外反
热。反不恶寒。真阳尚在躯壳。然必通其脉而脉即出。始为休征。设脉出艰迟。其阳已随热势外散。又主死矣。
琥又按成氏注上加减法原云。腹中痛加芍药。谓芍药之性。能通寒利腹中痛。大谬之极。今录内台方注于下。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葱味辛。能通阳也。)腹中痛者。加白芍药二两。(芍药能安中补血。行营止痛。故用
之。)呕者。加生姜二两。(生姜之辛。能止呕散气也。)咽痛者。加桔梗一两。(桔梗能利咽下气。故加之。)利止。
脉不出者。加人参二两。(利止脉不出者亡血也。加人参。益气生血。)
琥。按前加减法。有云去葱。去芍药。去桔梗。此系衍文。故内台注不言及。又仲景原文。加人参二两下。有
久病脉与方相应者。乃可服之句。正以见先圣用药。必任重其事。成注移入注中。忽之甚矣。
或问腹中痛。系里寒甚。何以加芍药。余答云。芍药之性平。用入芩连等剂。则和血分之热。用入姜附等剂。
则和血分之寒。在配合之得其宜耳。且上文云。腹中痛。系寒伤营。少阴之邪。侵入中焦。脾气虚寒。故加白芍药
于四逆汤中。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此条乃少阴中寒宜急温之证。少阴病。本脉微细。但欲寐。今者。轻
取之。微脉不见。重取之。细脉几亡。伏匿而至于沉。此寒邪深中于里。殆将入脏。温之不容以不急也。少迟。则
恶寒身蜷。吐利躁烦。不得卧寐。手足逆冷。脉不至等。死证立至矣。四逆汤之用。其可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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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汤方

属性:(此方自仲景原论中第二卷集入于此)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成氏明理论云。四逆者。四肢逆而不温也。四肢者。诸阳之本。阳气不足。阴寒加之。阳气不相顺接。是致手
足不温。而成四逆。此汤升发阳气。却散阴寒。温经暖肌。是以四逆名之。甘草味甘平。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
甘热。却阴扶阳。必以甘为主。是以甘草为君。干姜味辛热。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逐寒正气。必先辛热。
是以干姜为臣。附子味辛大热。内经曰。辛以润之。开发腠理。致津液。通气也。暖肌温经。必凭大热。是以附子
为使。此奇制之大剂也。四逆属少阴。少阴者。肾也。肾肝位远。非大剂则不能达。内经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
此之谓也。
内台方议云。病在于表之阳者。葛根汤。麻黄汤。可汗之。病在于表之阴者。桂枝汤。麻黄附子细辛汤。可汗
之。病在于里之阳者。大小承气汤。大柴胡汤。皆可下之。病在于里之阴者。四逆汤。白通汤。真武汤。皆可温之。
今此四逆汤。乃□病在里之阴者用也。上条不言少阴病诸证。但是脉息沉。沉为虚脱。不饮水者。属阴寒也。必以
附子为君。以温经济阳。以干姜为臣辅佐之。甘草为使。以调和二药。而散其寒也。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又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乃附子之热。干姜之辛。甘草之甘是也。
琥按上议君使药。实得仲景之旨。成氏以甘草分两特重。指以为君。殊欠斟酌。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
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此条亦少阴中寒。当急温之证也。少阴病脉不微细。
庶几以但欲寐辩之。少阴之脉上膈。循喉咙。出络心。注胸中。寒邪直中其经。故饮食入口即吐。其有至心胸中者。
又温温欲吐。复不能吐。皆寒邪阻隔于胸咽之间。而气壅塞不通也。曰始得之。手足寒。正以辩其非传经热邪之证
诊其脉不微细而迟。迟者寒也。又见弦脉。为胸中实。为饮。大抵实热之证可下。寒实之证不可下也当吐之者。非
真用吐法也。谓中寒之证。亦有口食寒物一条。使胸中果有寒物。不妨就其欲吐之势而吐之。若膈上所停之物止寒
饮。寒饮者。似痰而清。得辛热之药。实时便能消散。并非有物可以吐出。故但干呕。止有急温一法。宜四逆汤。
恐缓则不救耳。○愚按上条证用四逆汤。能温经散寒。补虚暖胃。○或问胃寒欲吐。何以不用理中汤丸。余答云。
理中之寒。寒在中焦。今者少阴病寒自下焦而起。肾虚不能约束水液。故上溢于膈而为寒饮。方用四逆汤者。使直
达下焦以治其本也。○或又疑蜜炙甘草。得毋吐家所忌。余答云。实热之吐。中满作胀。故忌甘草。今者胸中无物。
纯是虚寒之气。方中全赖炙甘草以温补中气。至于生附子。但能走肾。而散少阴经之寒。干姜虽能守中止呕。而亦
不补。得其要领。又何待拟议邪。或又云。既吐且呕。生姜可以加否。斯言于义。为得之矣。)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此条乃少阴中寒艾灸之法也。少阴
之脉本微。为阳虚。因下利。则脉涩。涩为血少。乃下多亡阴也。呕者。寒气上逆也。阳虚不能外固。故汗出。阳
气下陷。必数更衣。更衣注。见伤寒辩注第六卷阳明病中。反少者。空坐弩责而所下之物不多。乃血少也。故用灸
法。以消其阴寒。提其阳气。则利自止。而诸证悉平矣。○按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脉经云。灸厥阴俞。补
亡论常器之云。灸太冲。皆误。郭白云云。灸太溪。虽系少阴经穴。亦误。愚以仲景云。宜温其上。条辩云。上谓
顶百会是也。图经云。一名三阳五会。在前顶后。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可容豆。原治小儿脱肛久不瘥。可
灸七壮。上证亦灸之者。升举其阳。以调夫阴也。)
\r百会穴图\pt158a4.bmp\r
上二十七条证(见原论中第六卷少阴病治法第十一)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此条伤寒乃厥阴中寒。厥利相连之证。厥阴者。阴之尽。
厥阴之经。阳气甚微。故不论阴阳二证。寒热之邪。但至其经。无有不发厥者。盖厥即为逆。起于手足。而通身皆
冷。今日先厥者。此初起便厥。厥即下利。成注所云阴气胜。则厥逆为利也。后发热者。阳气复也。阳气复。则利
者必自止。倘调理失宜。误服凉药而仍见厥。亦必复利。以阳气负而阴气胜。必加危也。○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
补亡论常器之云。白头翁汤。郭白云云。白头翁汤治热利。此更当审证冷热用之。愚以上证。乃阴寒发厥下利。轻
者吴茱萸汤。重者四逆汤辈。○愚又按上证云。先厥后发热。是初起便发厥且利。以见其非是阳经传来者。阳经之
邪。必先热。后厥。若得下利。则热邪亦泄。便不发厥。则是既厥且利者。谓非阴寒之证而何。○或问云。阳证初
起。亦有手足厥冷。而后发热者。余答云。阳证必显头痛等证。且手足发厥之时。身必大热。无有但厥而不发热。
至厥有四日。五日。七八日。及肤冷之异者。至于热邪传入厥阴。亦有发厥甚则通身皆冷。直与阴证无别矣。学人
临证。宜细辩之。)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
能食。此名除中。必死。(此条伤寒。乃厥阴中寒。误服凉药而致死之证。脉迟为寒。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六七日
反与黄芩汤者必其病初起。便发厥而利。至六七日。阳气回复。乃乍发热而利未止之时。粗工不知。但见其发热下
利。误认以为太少合病。因与黄芩汤彻其热。彻即除也。又脉迟云云者。是申明除其热之误也。腹中应冷。胃无火
也。胃无火。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此名除中。除中者。胃中无根之阳气。所余无几。将欲尽除而求救于食。故
云必死。○愚按厥阴伤寒。有热除中。即原文前条证也。此厥阴中寒。又有冷除中。可见万病当分阴阳寒热。不可
溷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
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此条乃厥阴中寒。阳回变热。以至喉痹便脓血之证。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注已
见前第一条证矣。然阳回变热。热邪太过而反汗出。咽中痛者。此热伤上焦气分也。其喉为痹。痹者。闭也。此以
解咽中痛甚。其喉必闭而不通。以厥阴经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故也。又热邪太过。无汗而利不止。便脓血者。此
热伤下焦血分也。热邪泄于下。则不干于上。故云其喉不痹。○愚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喉痹。
可桔梗汤。便脓血。可桃花汤。二方皆从少阴病治法中借用。然桃花汤内有干姜。过于辛热。不可用也。上条虽系
中寒证。然阳气回。已变成热。热邪酝酿而为脓血。此非少阴中寒下利便脓血之比。伤寒论中。如仲景黄芩汤。可
借用之。○或问中寒之邪。缘何变热。余答云。元气有余之人寒邪不能深入。才着肌表。即便发热。此伤寒也。元
气不足之人。寒邪直中阴经。不能发热。此中寒也。寒中厥阴。为阴之极。阴极则阳生。故发热。然亦当视其人之
元气何如。若发热而自愈者。元气虽不足。不至大虚。故得愈也。元气大虚之人。有不能发热。但厥而至于死者。
此真阳脱也。有发热而仍厥者。此阳气虽复而不及。全赖热药以扶之也。有发热而至于喉痹便脓血。如上证者。此
阳气虽复而太过。其力不能胜邪热。全赖凉药以平之也。余疑此条证。或于发厥之时。过服热药而至于此。学人临
证。宜细辩之。)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此条乃厥阴
中寒。阳气回复而自愈之证。厥热之日数相当。而厥不复发。乃真阳胜而阴寒散。故知自愈。)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
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
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此条伤寒。乃中寒证。特分脏厥。与蛔厥之异。脉微而厥。二证皆然。若脏厥。至七
八日肤冷。乃通身之肌肉皆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肾中之真阳。为寒邪所迫。神志欲脱而不安也。此自是少阴脏
厥。为不治之证。非厥阴蛔厥比也。蛔厥者。当吐蛔。病者本静。此厥阴肝脏为寒所中也。而复时烦者。蛔上入膈。
膈中不宁。故心为之烦也。须臾复止。是又静。与脏厥证无暂安时之躁大别。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之臭。则
上而求食欲出。盖蛔居胃中。胃气本温。今者胃中虚冷而食气温。故闻食臭。当自吐蛔也。与乌梅丸以温脏安虫。
又主久利方者。以久利蛔从大便中出。亦可以兼治也。○按脏厥证。仲景本无治法。补亡论庞安时云。宜四逆汤辈
冷服之。常器之云。可当归四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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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梅丸方

属性: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 蜀椒(四
两去汗) 桂枝(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 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
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成注云肺主气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乌梅之酸以收肺气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人参之甘以缓脾气寒淫于内以辛润
之以苦坚之当归桂椒细辛之辛以润内寒寒淫所胜予以辛热姜附之辛热以胜寒蛔得甘则动得苦则安黄连黄柏之苦以
安蛔。
琥按上成注。殊非紧要语。删之可也。
内台方议云。蛔厥者。乃多死也。其人阳气虚微。正元衰败。则饮食之物不化精气。反化而为蛔虫也。蛔为阴
虫。故知阳微而阴胜。阴胜则四肢多厥也。若病者时烦时静。得食而呕。或口常吐苦水。时又吐蛔者。乃蛔证也。
又腹痛脉反浮大者。亦蛔证也。有此当急治。不治杀人。故用乌梅为君。其味酸能胜蛔。以川椒细辛为臣。辛以杀
虫。以干姜桂枝附子为佐。以胜寒而温其中。以黄连黄柏之苦以安蛔。以人参当归之甘而补缓其中为使。且此蛔虫
为患。难比寸白等虫。剧用下杀之剂。故用胜制之方也。
琥按上议于理极是。但其云腹痛脉浮大者。此系胃中热而吐蛔。戴元礼曾记一人。阳毒发黄口疮咽痛吐蛔。皆
以冷剂取效。此等证。不宜溷入中寒吐蛔之中。
武陵陈氏云。乌梅丸专治蛔厥。方名乌梅。是合方中之药。而皆以乌梅统之矣。曷故哉。寒气从一阴直上而冲
心胃。蛔有不得不上膈。不得不吐之势。非用酸温之药。则逆气不可得而敛。逆气不敛。则蛔不可得而伏也。气逆
由于脏寒。必群队之辛热以胜之。附子蜀椒干姜桂枝细辛皆辛热。而其用不同。附子退阴回阳。蜀椒杀虫益火。干
姜不炮。取其热胜寒。而辛散逆也。细辛取其泄阴经之寒邪。使不由经而入脏。木得桂而枯。故用桂枝。然何不竟
用肉桂。盖厥阴风木。其病发惊骇。其性从九原之下上升。其状急暴。皆风象也。桂枝能治诸风。脏寒。则元气极
微。方中自当用人参以补配温。而又用当归者。当归入厥阴。养肝血。辛温能散内寒。乃引经之药也。连柏苦以伏
蛔。用为从治。备温补反佐之法。而统之以酸敛之乌梅。所谓节制之师也。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此条乃厥阴中寒。冷结少腹之证。
厥阴之脉抵少腹。病者手足厥冷。乃阴寒之邪。直中于里也。不结胸者。非阳热也。小腹满。按之痛者。成注云。
下焦冷结也。膀胱关元。正当小腹之部分。○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庞安时云宜灸关元穴。据图经云。关
元一穴。系腹部中行。在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治脐下 痛。灸之良。可百壮。愚以灸关元而膀胱之冷结自解
矣。)
\r关元穴图\pt158a5.bmp\r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此条乃厥阴中寒。阳气欲复。
不胜阴邪之证。寒中厥阴。为阴之极。阴极。则阳当复。今者真阳之气。不能胜阴寒之邪。是以先厥后热。热后复
厥。厥之日多。其病为进。武陵陈氏云。邪与正不两立。邪为寒。正为热。邪为阴。正为阳。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寒多热少。非阳气退而何。阳气退而阴邪进去死不远。可不畏哉。○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常器之云。可
四逆汤。待其热退寒进。厥不复热者。始可用之。)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此条乃寒厥之死证。寒中厥阴。所忌者厥。所
喜者热。伤寒脉微。手足厥冷。至四五日。阳回当热。今者六七日而阳不回。反加烦躁。成注云。阳虚而争。乃脏
中之真阳欲脱。而神气为之浮越。故作烦躁是皆为厥冷之兼证也。此时药力不足恃。宜急灸厥阴以回其阳。如灸之
而终厥。阳气不还者死。○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补亡论常器之云。可灸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
之所注。凡病诊太冲脉。可诀男子死生。穴在足大趾下。后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灸三壮。武陵陈氏云。灸厥阴
如关元气海之类。关元穴已见前。气海一穴。在脐下一寸五分。治脐下冷气上冲。夫气海者。是男子生气之海也。
治脏气虚惫。真气不足。一切气疾久不瘥。悉皆灸之。)
\r太冲气海穴图\pt158a6.bmp\r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此亦厥阴中寒之死证也。愚以伤寒六
七日下。当有脱简。寒中厥阴。至六七日。当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阙文也。厥则当利。其不利者。武陵陈氏
云。阳气未败。犹能与邪相枝梧也。若至发热。即利者。亦当止。今则发热与利。特然并至。加之汗出不止。则知
其热非阳回而热。乃阳脱而热。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阴寒之邪中于里。为有阴。真阳之气脱于外。为无阳。有
阴无阳。焉得不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此条乃厥阴中寒。阴极脉促。宜灸之证。促脉者。脉来数时。一止复来是
也。本阳极之脉。殊不知阴寒之极。迫其阳气欲脱。脉亦见促。况外证。又手足厥逆。此时即用汤药。恐亦无济。
可急灸之。以助阳气。○按此条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补亡论常器之云。灸太冲穴。穴注已见前。○或问阴寒之极。
脉当迟代。何以反数而促。余答云。王海藏武陵陈氏曰。四逆之名多矣。此当归四逆汤。固不如四逆汤。及通脉之
热。亦不若四逆散之凉。盖四逆之故不同。有因寒而逆。有因热而逆。此则因风寒中于血脉而逆。当归四逆所由立
也。风寒中于血脉。则已入营气之中。阴阳虽欲相顺接而不可得。邪涩于经。营气不流。非通其血脉不可。当归辛
温。血中气药。能散内寒而和血。故以为君。然欲通血脉。必先散血中之邪。桂枝散厥阴血分之风者也。细辛泄厥
阴血分之寒者也。故以二物为辅。芍药大枣甘草。调和营卫者也。未有营不与卫和而脉能通者。桂枝汤治卫不与营
和谐。此方治营不与卫和谐。而大枣之用。多于桂枝汤一倍有奇以大枣能助经脉和阴阳而调营卫也。且邪并肝经。
木盛则侮土。甘草大枣之用。倘兼有浓脾土而御侮之意邪。通草者。本经称其通利九窍血脉关节。盖邪气阻塞于血
分。吾以通草之入血分而破阻塞者治之。即众药亦藉通草之力而无不通矣。制方之神奇有如是哉。)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此承上条而言。若其人内有久寒者。以其人平日间
脏腑之内有寒积也。即用前汤。加吴茱萸之辛热以散积寒。生姜之辛温以行阳气。)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此方自仲景论中第十卷集入于此)
于前汤方内加吴茱萸二升生姜半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琥按上汤内加清酒和煮者。酒之性大热。味甘而辛。海藏云其能引诸经。不止与附子相同。其力能润肝燥。通
血脉。散寒邪。病患内有久寒者。汤中大宜用之。
或问内有久寒。何以不用四逆汤。余答云。上条证本系血虚。厥阴经中风寒。在少阴并无兼证有云。阴毒沉困
之候。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一息八至以上。或不可数。非促而何。愚以真阳之气本动。为寒所迫。则
数而促。此理势之必然。人但知阴证之脉。微迟或绝不至。此其常。今特言脉促者。此其变。合常与变而能通之。
始可以言医矣。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此条乃寒中厥阴血分之证。手足厥寒。与厥逆厥冷略异。逆冷者。
寒深入脏。故手足不顺利而如冰。斯为厥逆厥冷。厥寒者。手足厥而自觉畏寒之甚。乃寒中于经。成注所云。阳气
外虚。不温四末是也。脉细欲绝者。寒伤营。成注所云阴血内弱。脉行不利也。与当归四逆汤。助阳生阴也。)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当归四逆汤方

属性: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大枣(二十五个)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引内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诸血者皆属心。通脉者。必先补心益血。苦先入心。当归之苦以助心血。心苦
缓。急食酸以收之。芍药之酸以收心气。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大枣甘草通草之甘。以缓阴血。
琥按足厥阴之脏。本属肝。肝者藏血之府。成注不言当归入肝。反言补心。殊非紧要语。
内台方议曰。阳气外虚。则不能温于四末。阴血内虚。则不能营于脉。故手足厥寒。脉细欲绝也。方用当归为
君以补血。芍药为臣。辅之而养营气。桂枝细辛之辛。以散寒温气为佐。以大枣甘草之甘。为使而益其中。补之不
足。复以通草之淡。而通行其脉道与厥也。
若用四逆。则汤中附子干姜。过于燥烈。大非血虚所宜。故后条辩亦云。少阴所主者气。厥则为寒。当纳气归
肾。厥阴所主者血。厥则为虚。当温经复营。此大法也。○愚按厥则为虚。虚字当兼寒燥看。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此条当是寒中少阴。反发热不去。
遂入厥阴而见厥利之证。汗出热去者。伤寒热病皆然。今者中寒为真寒病。大汗出。热不去。此真阳欲脱而热。非
邪郁于表而发热也。兼之内拘急。此寒气深入于里。寒主收引。当是腹以内拘急。已具恶寒之状。四肢者。诸阳之
本。汗不出而四肢疼。则为邪实。大汗出而四肢疼。则为阳虚。疼者。即拘急而疼。总属寒邪入里之状。又下利厥
逆者。乃寒邪深入厥阴。前热已去而但恶寒。此恶寒非表寒。乃里寒而直达于四肢手足之末也。以寒从少阴经来。
故与四逆汤以复阳散寒。○或问大汗出热不去。既系阳气越出躯壳之外而欲脱。加之下利。即为死证。此与最前条
有阴无阳。无以异也。何以又用四逆汤。为可治之证。余答云。大汗出热不去。乃大汗出后仍热。非汗出不止也。
内拘急四肢疼。又厥利恶寒者。方其厥利恶寒之时。其时之热。必重敛于内而伏匿矣。此真阳之根犹未脱。但群阴
用事而孤阳伏匿。故用四逆汤以复阳散寒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此条病。亦系少阴中寒。兼中厥阴者。但比前条之病略轻。然阳亡于
表。阴甚于里。非四逆汤。无以回阳而胜阴也。)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此条乃阴胜阳绝之证。下利手足厥冷。此厥
阴中寒之常。至无脉。则真阳之气脱矣。其时汤药已无及。惟赖灸以补接之。若灸之。手足不温。脉不还。反加微
喘。为上下俱脱。不死何待。武陵陈氏云。阳热气绝之证。其喘必大。阴寒气绝之证。其喘必微。故条辩云息短而
声不续也。又喘非灸所致。阳气不因灸复。则绝证以次第而至。尚论篇云。孤阳随火气上逆而脱。误矣。○按此条
论。仲景不言当灸何穴。补亡论常器之云。当灸关元气海二穴。穴注已见前。)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此言下利禁发汗也。厥阴下利为里寒。清谷者。谷色不变而完出。乃胃
中无火。不能传化水谷也。此际惟以温胃为治利之本。不可误攻其表而使汗出。汗本胃中水谷之气而成。胃气重伤。
则大虚极寒。必生胀满。○或问厥阴下利。何以反言胃中虚寒而无火。余答云。寒中厥阴之经。厥阴脉本挟胃。胃
中受寒气所侵而无火。所以下利清谷。至误攻其表而汗出。胃亡津液。因成胀满。胀满者。全是太阴病。然此系厥
阴风寒甚而木强克土。乃兼证也。故从厥阴经例。○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补亡论郭白云云。宜通脉四逆汤。又
仲景凡言攻表。是用桂枝汤。此言不可攻表。当是禁用桂枝也。)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
阳。下虚故也。(此条言下利。又宜汗解之证。下利脉沉而迟。里寒也。所下者清谷。里寒甚也。面少赤。身微热。
下焦虚寒。无根失守之火。浮于上。越于表也。以少赤微热之故。其人阳气虽虚。犹能与阴寒相争。必作郁冒汗出
而解。郁冒者。头目之际。郁然昏冒。乃真阳之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能解也。病患必微厥者。此指
未汗出郁冒之时而言。面戴阳系下虚。此申言面少赤之故。下虚。即下焦元气虚。虽指厥阴肝脏。而命门相火亦在
其中。乃寒邪兼及之证也。○愚按此条论。仲景虽云汗出而解。然于未解之时。当用何药。补亡论郭白云云。不解。
宜通脉四逆汤少与之。其人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正通脉四逆证也。○或问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
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者。通脉四逆汤。上条系厥阴证。而郭氏议用之。何也。余答云。肝肾之病。
本同一治。水温。则寒木得以发生。理固然也。以其人面少赤。身微热。手足微厥。故云少与之。又前条证云。不
可攻表使汗出。此条证又云。汗出而解。盖此条证。系阳回。里寒散而营卫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否
则后条证云。汗出而厥。正阴证危极之时。何云解乎。)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此言下利后死证。 时。周时也。脉绝。
手足冷。此下利之时已然。今云下利后。则利已止矣。然须待以周时。脉还手足温。为阳气复则生。若手足仍冷。
脉不还。为阳气绝。则死。武陵陈氏云。与少阴篇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意同。皆下利后死证也。○按此
条论。仲景云死证。本无治法。补亡论郭白云云。宜通脉四逆汤。此必是待其脉还时所用之药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此条乃下利当急温之证。下利清谷。为里寒也。外热。
为身微热。兼之汗出。此真阳之气外走而欲脱也。前条汗出为欲解。此条汗出而反厥。成注云。阳气大虚也。与通
脉四逆汤。以温经固表通内外阳气。○愚按人之肢体属阴。内有火。则温而生。今者下利清谷。是内无火。纯是阴
邪之气。为里寒。肢体之间。反热而汗出。为外热。乃阴阳之气不相顺接。故见厥也。于四逆汤内。加葱。以救表
里而通调阴阳之气。不然。岂有汗出而反加葱之理。尚论篇云。通之正所以收之。此之谓也。)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此条系厥阴下利。兼有表
邪者。下利不可攻表最前条已垂戒矣。故此条以温里为急。下利里腹胀满。必下利久。中气虚寒而作胀满。其人既
虚。风寒复袭故身体疼痛。此系利后之兼证。非初病起而身疼痛也。与四逆汤先温其里。使真阳之气得复而里和利
止。后宜桂枝汤以攻表。乃散风邪。和营卫。而止身疼痛也。假使先后倒施。则中气无固岂堪外行发散邪。)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此条乃虚寒作呕。为难治之证。厥阴之脉挟胃。
经中之寒侵胃。胃虚气逆。则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者。真气虚寒。不能摄水也。身微热而见厥。乃阴寒之邪。迫微
阳而欲脱。故为难治。急与四逆汤。以温里助阳。○愚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虽以呕为主病。然止小便利
而见厥。即为难治之证。可见中寒证。最畏真阳气脱。前后不能关锁。上证用四逆汤者。以附子散寒。下逆气。补
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干姜温中除呕。敛阳气。使身不微热。炙甘草温中补气。大治胃
虚寒作呕。总而言之。四逆汤虽治三阴厥逆。其力大能温肾。使水温。斯肝木之寒得解。木柔土暖而呕立止。洵不
诬矣。)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此条乃大虚极寒。故见呕吐头痛之证。厥阴之脉。挟胃贯膈。循喉
咙之后。干呕为厥阴寒气上逆。至吐涎沫。则胃中虚寒极矣。武陵陈氏云。涎沫者。清寒之象。若胃热。则变而为
浊痰矣。头痛为肝脏虚。厥阴大寒之气上攻。故头额与巅顶作痛。以厥阴之脉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故也。
与吴茱萸汤以温里散寒。补虚下逆气。)



<目录>卷中\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吴茱萸汤方

属性:(此方自原论中第五卷集入于此)
吴茱萸(一升洗) 人参(三两) 生姜(六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琥按吴茱萸汤之义。其略已见于阳明病食谷欲呕。及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二条之中矣。然二条之证。系借用。
不若此条厥阴病。干呕吐涎沫头痛。为正治之方也。吴茱萸色绿。得震坤之气。性辛烈而味苦浓。入足厥阴风木之
脏。善治痰涎上攻头痛。兼能温中。下逆冷气。止呕吐。故用之为君。以散泄阴寒之气。人参甘温。能补五脏诸虚
不足者也。故用之为臣。以补中气。敛涎沫。生姜辛温。为呕家圣药。故用之为佐使。以大枣大能和茱萸之毒。合
人参之甘。配生姜之辛。而能发散寒邪。补益中州。奠安胃气。盖头痛虽由厥阴经阴寒之气上攻。实系胃中虚寒之
极所致。得温得补。则寒气散而呕吐止。头痛亦除矣。即吴茱萸汤一方。而用之得宜。神效如此。若然。则是仲景
所述一百一十三方。治伤寒者。其可不辩乎哉。
上二十二条证(见原论中第六卷厥阴脉证并治法第十二)
(琥)总按以上等证。皆自仲景原论三阴病中集入者。太阴中寒止一条。以阴经皆属脏。脾附胃居中央。故中
寒之证独少也。少阴为寒水之脏且附居于脊。故中寒之证极多。厥阴为风木之脏。其位居下。与肾相近。风寒之气
本连属故中寒之证亦不少。寒中三阴。止宜温散。及艾灸之法。并无可吐及汗下之证。惟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而
脉沉者。用麻黄附子细辛汤以温发之。又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然亦必先温其里。以固其阳
气。皆用炮附子以助麻黄乃发中有补之意。又厥阴病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宜桂枝汤。此不过
调和营卫而散风寒。亦非大发其汗。汗且不可。况敢吐与下乎。其所以不可汗吐下者。何也。盖中寒之人。三焦无
火。元气大虚。故不作郁热。汗则元气外泄。吐则元气上脱。下则元气下竭。凡汗也。吐也。下也。皆伤元气者也。
元气既伤。与死为邻。彼厥逆无脉。汗出吐利者。中已无主。焉望其阳之复。身之温邪。所以伤寒误汗吐下者。在
坏病。犹可调治而生。中寒而误汗吐下。即死不治。又何有于坏病哉。噫。学人可不熟玩而深索之。



<目录>卷下

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属性:变法者。言与仲景之法不同。方论中各有权变也。娄全善着医学纲目。于伤寒一门独详。第中寒一证。亦溷杂
而莫辩。就其中。每条之下。以仲景居前。后贤续法附之。变法者。与续法之义本同。古今诸家有如朱奉议。庞安
时。崔文行。杨登父。王海藏云岐子。王朝奉。韩祗和。朱丹溪。戴元礼。吴仁斋辈。各有方论。然皆互相祖述。
辅翼仲景之书者也。愚因不揣固陋。纂集其说。合为一卷。仍以仲景目之云尔。
活人书问阴证。答曰。太阴少阴厥阴。皆属阴证也。太阴者。脾也。少阴者。肾也。厥阴者。肝也。何谓太阴证。
太阴脾之经。主胸膈 胀。甲乙经云。邪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邪中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又曰。贼
风虚邪者。阳受之。饮食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腑。阴受之。则入脏。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一
本无卧字。)上为喘呼。入五脏。则 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 。何谓少阴证。少阴肾之经。主脉微细。心烦。但
欲寐。或自利而渴。又问经云。一二日。少阴病者。何也。答曰。谓国中病时。腠理寒。便入阴经。不经三阳也。盖寒
气入太阳经即发热而恶寒。入少阴经。只恶寒而不发热也。三阴中寒。微则理中汤。稍厥。或中寒下利。即干姜甘草汤。
大段重者。用四逆汤。无脉者。用通脉四逆汤也。何谓厥阴证。厥阴肝之经。主消渴。气上冲。心中疼热。饥不欲食。
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也。若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则为阴毒。其证四肢逆冷。脐腹筑痛。身如被杖。脉沉疾。或吐
或利。当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阳气复。而大汗解矣。古人云。辛甘发散为阳。谓桂枝甘草干姜附子之类。能复
其阳也。微用辛甘。甚则用辛热。若阴极发躁。阴证似阳。学人当以脉别之。
琥按上论云。邪中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又云饮食不节。起居不时。阴受之。阴受之则入脏。入五脏。
则腹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 。可见太阴中寒。有饮食劳倦内伤一条。所以东垣起而云内伤极多。外伤间而有之。
补中益气等汤所由立也。至少阴中寒。谓国中病时。腠理寒。便入阴经。不经三阳。止恶寒而不发热者。全是外伤。然
亦由肾虚无火所致。至厥阴中寒。阴气独盛。阳气暴绝。四肢逆冷。脐腹筑痛。身如被杖。脉沉疾。或吐或利。此寒邪
乘虚深入于里。命在呼吸。最为危急之证。其用干姜甘草四逆通脉等汤。及灸脐下法。已见前二卷仲景论中。又理中汤。
本仲景治霍乱方也。谨采附后。
琥又按阴证不可发汗。上论云。服以辛热之药令阳气复而大汗解者。非以辛热之药大发其汗。乃病者阴阳气和。自
然得汗而解之意。



<目录>卷下\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仲景)理中丸方

属性:(此方自仲景原论中第七卷集入于此)
人参 甘草(炙) 白术 干姜(各三两)
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子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夜二服。腹中未热。益
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引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甘补之。人参白术甘草之甘。以缓脾气调中。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干
姜之辛。以温胃散寒。
琥按上方。本系仲景治霍乱呕吐泄利。寒多不饮水者。故活人书复云。四肢拘急。腹满下利。或转筋者。皆系真寒
之象。而非暑邪实热比也。倘病患中气虚而不寒。或寒而不虚者。宜审用之。
加减法
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渴欲得
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
(活人书云。四肢拘急。腹满下利。或转筋者。去术。加附子一枚。生用。)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
勿发揭衣被。
琥按上加减法。内台方议曰。若脐上筑者云云。脾虚则肾气发动。故脐上筑也。术能壅气。故去桂泄奔豚。故加之。
吐多者。加生姜止呕。辛以散之也。呕家不喜术。故去之。下多者。还用术以去湿。悸者。愚以水停心下。水来犯火则
悸。茯苓之甘淡。能利水止泄也。渴欲得水者。非热渴。乃脾胃虚寒。津液凝滞而作渴也。本草白术能益津液。故倍加
之。腹中痛者。里虚不足也。故倍加人参以补之。内台方云。渴痛不止。再加黄芩芍药误矣。寒者加干姜。寒淫所胜。
平以辛热也。腹满者。愚以寒气实也。白术能壅气。故去之。然胃中虚寒。中空无物而满。白术在所不忌。寒甚。若脉
微。手足厥逆恶寒者。加附子。
又问胸膈不快。 满闭塞。唇青。手足冷。脉沉细。少情绪。或腹痛。答曰。此名太阴也。近人多不识阴证。才见
胸膈不快。便投食药。非其治也。大抵阴证者。由冷物伤脾胃。阴经受之也。主胸膈 满。面色及唇。皆无色泽。手足
冷。脉沉细。少情绪。亦不因嗜欲。但内伤冷物。或损动胃气。遂成阴证。复投巴豆之类。胸膈愈不快。或吐而利。经
一二日。遂致不救。盖不知寒中太阴也。太阴者。脾之经也。又问万一饮食不节。胸膈不快。寒中阴经。何法以治之。
答曰。急作理中汤。加青橘陈橘。 如麻豆大。服一二剂。胸膈即快。枳实理中丸。五积散尤良。
琥按上条论。实发仲景未发之旨。其云胸膈不快。 满闭塞。有似伤食证。亦知其人胃气本虚。中焦无火。以致饮
食不化。验其面色及唇。皆无色泽。手足冷。脉沉细。少情绪。其为虚寒之证无疑。又云。不因嗜欲者。言不必近房室
而后谓之阴证也。所以丹溪起而云。中寒主于温散。有卒中天地之风寒者。有口得寒物者。愚以果系胃气大虚。理中汤
相宜。倘胃气大寒而不虚。用枳实理中丸。但其中参术辈。又宜审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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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枳实理中丸方

属性:治伤寒结胸欲绝心膈高起。手不得近。
茯苓 人参 白术 干姜(炮) 甘草(炙各二两) 枳实(十六片麸炒)
上捣罗为细末。炼蜜为丸。如鸡子黄大。每服一丸。热汤化下。连进二三服。胸中豁然。渴者。加栝蒌根二两下利
者。加牡蛎二两。 之。
琥按上方。乃仲景理中丸。加枳实茯苓也。太阴虚寒痞满者。上汤大宜用之。若伤寒结胸。心膈高起。手不得近。
恐系寒实证。参术又非所宜用。又云。渴者加栝蒌根。或者服药阳回。口中燥渴。可暂加之。至于下利。则肠胃寒极。
反用牡蛎之咸寒以凝涩之。殊悖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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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散方

属性:治阴经伤冷。脾胃不和。及感寒邪。并食积所伤。
官桂(去皮) 人参 川芎(各二两) 浓朴(去皮净姜汁拌) 白茯苓 半夏(汤洗五七遍) 芍药(洗净) 当
归(洗) 麻黄(去节) 干姜(各三两) 甘草(二两半) 枳壳(五两麸炒黄色) 桔梗(十二两紧实白者洗净焙
干) 陈橘皮(八两洗净不去穣) 苍术(二十四两新米泔水浸去皮) 吴白芷(四两洗净焙干)
上件。除枳壳官桂橘皮外。其余并一处。生捣为粗末。分作六分。于大镬内。用文武火炒令黄熟不得焦。用纸摊于
板上。候冷。入前件枳壳官桂橘皮末。一处和匀。入瓷盒盛。每服二钱。水一盏。生姜三片。同煎至七分。去滓温服。
伤寒入葱白一茎。豆豉七粒。同煎连服出汗。或脾胃不和。内伤冷食浑身疼痛。头昏无力。胸膈不快。吃食不下。气脉
不和。四肢觉冷。至晚心躁困倦。即入盐少许。同煎。或者阴经伤寒。手足逆冷。或睡里虚惊。及虚汗不止。脉细疾。
面青呕逆。更宜入附子同煎。加减多少。并在临时。观看虚实轻重候之。
琥按上方。乃阳明太阳。及三阴经气血兼走之剂。止无关乎少阳。以寒中三阴。有自太阳经入者。有自阳明腑受者。
以故温中发表。两者兼施也。全在医者。临证细审。加减出入用之。
琥又按上方后云。伤寒加葱白豆豉者。此发阳明经汗。乃发表不远热也。又云。阴经伤寒。虚汗不止。宜入附子同
煎。则方中麻黄白芷等阳经发汗之药。又当减去。若不分经络。一概溷用。不惟无益。而反有害矣。此方与易老治伤寒
九味羌活汤相等。若非加减出入。不可用也。



<目录>卷下\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海藏五积散论

属性:麻黄桂枝芍药甘草。即麻黄桂枝各半汤也。苍术甘草陈皮浓朴。即平胃散。枳壳桔梗陈皮茯苓半夏。即枳梗半夏等
汤也。又川芎。当归治血。加干姜为浓朴散。上此数药相合。为解表温中泄热(二字误)之剂。去痰消痞调经之方。虽
为内寒外感表里之分所制。实非仲景表里麻黄桂枝姜附之的方也。至于冷积呕吐。泄痢 瘕。时疾疫气。项背拘急。加
葱白豆豉。厥逆。加吴茱萸。寒热咳逆。加枣。妇人难产。加醋。始知用之非一途也。惟知活法者其择之。
琥按易简王氏生料五积散。兼治妇人。经候不调。产后催生。寒热恶露为患。及 癖 瘕。香港脚疮疥等疾。故海藏
云。始知用之非一途也。然惟知活法者其择之。则知其方不轻用。且不可溷用矣。



<目录>卷下\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添加)减味五积散方

属性:苍术(去皮) 陈橘皮(去白各三两) 官桂 川芎(各一两) 浓朴 半夏(各姜汁制一两五钱) 茯苓(去皮)
干姜(各一两) 枳壳(麸炒二两) 白芷 甘草 桔梗(各一两)
附加减法 治太阴经中寒。面黄洁。脉沉而缓迟。腹痛厥逆吐利。加白术土炒一两半。本方中干姜再加一倍。虚者。
用原方中人参二两。
又腹痛。古方不论寒热。皆用芍药。愚谓非中寒所宜。若痛甚者。本方中官桂再加一倍。呕不止。加丁香七粒同煎。
如吐者。去白术。加生姜三片。合后共六片同煎。利多及反渴者。还加术。如悸者。本方中茯苓再加一倍。治少阴经中
寒。面红赤。(乃虚阳泛上。水极似火之色。)身冷。脉沉细微欲脱。加炮附子一枚。虚者。用原方中人参二两。脉不出
者。加至三两。又面赤者。再加连须葱白三茎同煎。冷汗不止。本方中去苍术。又官桂换桂枝。反发热者。用原方中麻
黄一两。再加细辛一两。咽痛。本方中桔梗再加一倍。治厥阴经中寒。面青黑。脉沉而弦弱。头痛厥冷。囊缩入腹。加
吴茱萸。盐汤泡一两半。再用原方中当归一两半。转筋。加木瓜一两。蛔厥者。本方中去甘草。加乌梅三个同煎。又挟
风。眩晕不仁。加防风一两。挟湿。肿满酸疼。本方中苍术再加一半。共成四两五钱。挟气。攻刺作痛。加木香五分。
水磨。冲和煎药内服。血脉凝泣。
原方中当归再加一倍。共成三两。肢节疼痛。倍加桂。共成三两。
右为末。每服四钱。水一盏半。生姜三片。煎至七分。去滓温服。
琥又按五积散。原方。共一十六味。上方减存止一十二味。大抵温胃之药居多。盖内食生冷。外感寒邪。胃气受伤。
故原方中白芷乃阳明经药。余亦存而不减。但白芍酸寒。恐非中寒所宜。故独减去不用。其余如麻黄当归人参等。于加
药法中。因人虚实。在气在血。宜表宜补而用之。自无误也。
庞安时曰。经云。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以此别之。若阴独盛而阳气暴绝。必四肢
逆冷。脐腹筑痛。身疼如被杖。面青。或吐或利。脉细欲绝。名曰阴毒也。须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阳气复生。
然汗出而解。
千金阴毒甘草汤方 治伤寒初病一二日。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身重背强。腹中绞痛。
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坚强。短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仲景云。此阴毒之候。身
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
甘草 升麻(各半两) 当归 蜀椒(各六铢) 鳖甲(一两)
上五味。 咀。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如人行五里。顺更进一服。温覆发汗。毒当从汗出则愈。若不汗。
则不除。重作服。(庞氏方有桂枝雄黄。愚以上方。宜加肉桂半两。雄黄不必用也。)
琥按上方。实出仲景金匮要略中。金匮云。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文。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
治。升麻鳖甲汤主之。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
主之。孙真人千金方。分为二汤。其治阳毒者。名升麻汤。即金匮方。六味中去鳖甲。反加桂心是也。又于六味中。止
去雄黄。治阴毒。名甘草汤。即上汤方是也。愚以阴毒为阳气暴绝。不用辛热之剂。何能以回阳。若然。则是升麻汤中
宜去椒。甘草汤中宜加桂。为妥。蕲水庞安时于二汤中。椒桂雄黄皆用之。殊出不解。
琥又按阴毒之病。乃阴寒之毒。深入三阴。三阴之脉。皆行于腹。太阴挟咽连舌本。少阴循喉咙挟舌本。厥阴循喉
咙之后。上入颃颡。又太阴之支。别上膈。注心中。少阴之脉。出络心。注胸中。厥阴之脉。别贯膈上注肺。寒邪中于
三阴之经。故见腹中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等证也。阴寒之极。并于厥阴。厥阴者。阴之尽。故见呕逆。唇青。面
黑。四肢厥冷也。又身重者。阴主静也。背强非太阳病。乃心腹痛。坚强。气不得息。故背亦不舒转也。方名甘草汤者。
取辛甘发散之意。蜀椒甘草。味辛甘也。蜀椒能通三焦。暖脾胃。达命门。入太阴少阴二经气分。得甘草以和其辛烈之
性。斯发中有补之义。当归入厥阴血分。亦辛甘药也。三药得鳖甲引用。能入至阴之分。内搜阴毒而出。若无升麻之辛
甘微苦。不能引邪升至肌肉之分。由乎阳。得汗而散也。
或问阴证不得有汗。上汤温覆取汗出者。何也。余答云。阴证寒邪入脏。脏中阳气既微。恐误发其汗。则几微之阳
气。由汗而脱。故禁发汗也。阴毒证五日以前。寒邪在经。其人真阳之气。未至大虚。诊其脉。沉细中滞紧数。故可发
汗。况仲景法。少阴病反发热者。用麻黄附子细辛汤。又少阴病二三日。无里证者。麻黄附子甘草汤。二汤皆微发汗之
药。大抵阴证禁汗是其常。发汗是其变。合常与变而能通之。斯可以言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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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得阴毒候

属性:阴证略例曰。阴毒本肾气虚寒。因欲事。或食生冷物。而后伤风。内既伏阴。外又感寒。或先感外寒。而后伏阴。
内外皆阴。则阳气不守。遂发头痛。腰重。眼睛疼。身体倦怠。不甚热。四肢厥。逆冷额上及手背。冷汗不止。或多烦
渴精神恍惚。如有所失。二三日间。或可起行。不甚觉重。诊之。则六脉沉细而疾。尺部短小。寸口或无。若服凉药。
则渴转甚。燥转急。有此证者。急服还阳退阴之药。即安。惟补虚和气而已。宜服正元散。退阴散。五胜散。阴证不宜
发汗。如气正脉大。身热而未瘥。用药发汗无妨。或寸口小而尺脉微大亦同积阴感于下。则微阳消于上。故其候沉重。
四肢逆冷。腹痛转甚。或喉不利。或心下胀满。结硬躁渴。虚汗不止。或时狂言。爪甲面色青黑。六脉沉细。而一息七
至以来。有此证者。速宜于气海关元二穴。灸三二百壮。以手足和暖为效。仍服金液丹。来复丹。玉女散。还阳散。退
阴散之类。随证用之。沉困之候。六脉附骨。取之方有。按之即无。一息八至以上。或不可数。至此。则药饵难为功矣。
但于脐中灼艾半枣大。三二百壮以来。手足不和暖。则以硫黄及热药助之。若阴气散。阳气来。渐减热药而和治之。
琥按上论云。头痛眼睛疼。此阳明经有风寒也。且内食生冷物。亦伤阳明之府。阳明之气上逆。故发头痛眼睛疼。
但其疼不甚。乃内伤重而外感轻也。若治外感。则误甚矣。至其云或多烦渴躁渴。必不能消水。喜饮热汤以自救。或喉
不利。必口中无热臭之气。或腹痛转甚。心下胀满结硬。必喜手按。及欲得热物以熨之。或时狂言。必声不甚扬。方为
内伤生冷。外中寒邪。不作郁热。全是阴寒之证。始宜服还阳退阴之药。及灼艾法。可无疑也。○正元退阴五胜等散。
方附后。又玉女散。还阳散。皆不可考。金液丹。出和剂局方。见本草石硫黄下。来复丹。亦出和剂局方。今从元戎中
采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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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例)正元散方

属性:治伤寒始觉吹冻着四肢。头目百节疼痛。急煎此服。如人行五里。再服。或连三服。汗出立瘥。若患阴毒伤寒。入
退阴散半钱同煎或寒冷伤食。头昏气满。及心腹诸疾。服之。无有不效。
麻黄 陈皮 大黄 甘草 干姜 肉桂 白芍药 附子 半夏 吴茱萸(各等分皆用制)
上麻黄加一半。茱萸减一半。同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生姜五片。枣一枚。煎至七分。热呷出汗。以被盖覆。
汗出愈阴毒。不可用麻黄出汗。
琥按上论伤寒始觉吹冻。着四肢头目百节疼痛。有似太阳阳明二经。在表之证。又治寒冷伤食。头昏气满。心腹诸
疾。是伤寒挟食矣。及用药又温里发表。二者兼施。服之稍误。岂不杀人。纵使内外皆阴。为寒实之证。何不用浓朴枳
实。而反投大黄。一何悖邪。此等方。不宜采入。今姑存之。以俟识者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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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阴散方

属性:治阴毒伤寒。手足逆冷。脉沉细。头痛腰重。小小伤冷。每服一字。入正元散同煎。入盐一捻。阴毒证。咳逆。煎
一服。细细热呷之便止。
川乌头 干姜(各等分)
上为粗末。炒令转色。放冷。捣为细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盐一捻。煎至半盏。去滓温服。
琥按仲景云阴毒。未尝头痛。此独言头痛者。或者内食生冷。外伤风寒。为阳明头痛。宜加白芷倘系厥阴头痛。宜
加吴茱萸。腰重者。风寒伤肾。肾家无火也。宜加肉桂附子。上论云。入正元散同煎。用药错杂。内无专味。殊悖于理。
其入盐一捻者。恐川乌等热药僭上。用之使润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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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胜散方

属性:治伤寒头痛壮热。骨节疼痛。昏沉困倦。咳嗽鼻息不思饮食。兼治伤寒夹冷。气慢阴毒。
甘草 五味子 石膏(各一两) 干姜(三两半) 白术(一两半)
上五味为细末。每服二钱。入盐少许。煎至七分。通口服。如冷气相夹。入姜枣煎。若治阴毒。入艾叶同煎。脉浮
而紧者。阳证也。沉而紧者。阴证也。
琥按上论。头痛壮热。骨节疼痛。全是阳证。又且不思饮食。缘何用干姜白术。又如五味子。亦收敛不可用也。若
伤寒夹冷。气慢阴毒。则石膏又大相背谬。此等方皆宜删之。恐误后之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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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来复丹方

属性:此药配类二气。均调阴阳。夺天地中和之气乃水火既济之方。可冷可热。可缓可急。善治营卫不交。养心肾不升降。
上实下虚。气闭痰厥。心腹冷痛。脏腑虚滑。不问男女老幼危急之证。但有胃气。无不获安。助真补虚。救阴助阳。为
效殊胜。
舶上硫黄(透明不夹石者。一两) 太阴玄精石(一两研水飞) 硝石(半两同硫黄并为细末。入定瓷罐内。以慢
火炒。篦子不住手搅。令阴阳相入。不可火太过。伤药力。再研极细。名曰二气末。) 五灵脂(二两酒浸。用五台山
者。水澄去砂石。晒干拣净。称。) 陈皮(去白) 青皮(去穣各三两)
上用五灵脂。二皮为细末。次下玄精石末。及前二药末。拌匀。以酒醋打糊为丸。如豌豆大。每服三十丸。空心粥
饮吞下。甚者。五十粒。
琥按上方。用硫黄酸温大热为君。疗心腹积聚。邪气冷痛。又主腰肾久冷。补命门不足。阳气暴绝。硝石辛温为臣。
治伏暑伤冷。霍乱吐利。升散三焦火郁。调和脏腑虚寒。乃火硝而非朴硝。此与硫黄皆大热药也。玄精石咸寒。能制硝
黄而调和阴阳。除风冷邪气。心腹积聚。四肢逆冷。五灵脂又治心腹冷气冷积。兼入厥阴血分。皆以为佐。四者相合。
而又使以陈皮青皮。通利三焦之气则阴寒解而阳气自回。有灵验也。此丹损益兼行。中病便已。不可过剂。以其效虽紧。
而其患亦速。可不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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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瘴散方

属性:(外台崔氏)疗伤寒一日至三日。可汗。度瘴散方
麻黄(十分去节) 桔梗 蜀椒(汗) 细辛 白术 吴茱萸 防风(各四分) 乌头(炮) 干姜 桂心(各五分)
上十味。捣筛为散。温酒服方寸匕。服后。覆取汗。或数服。得汗。即止。若得病一二日而轻者。服此药。皆得汗
解。若得便重者。颇不能解也。然可以三大豆许。着鼻孔中。觉燥涕出。一日可三四着。必愈。兼辟天行病。
琥按上方。治太阴病吐利。少阴病反发热。厥阴病头痛厥逆等。真正阴证。用之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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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丹丸方

属性:又疗伤寒敕(作赤)色。恶寒发热。体疼。发汗神丹丸方。
人参(五分) 乌头(四分炮) 半夏(洗五分) 茯苓(五分) 朱砂(一分研) 附子(四分炮)
上六味。捣为末。蜜和丸。如大豆。每服三丸。生姜汤下。发汗。出令体中 然。如汗未出。更以热粥投之。令
汗出。若汗少不解。复如前法。若得汗足不解。当服桂枝汤。此药多毒。饮水解其热。愈周护军子期。自说天行用之甚
良。故记之。
琥按上主疗云。伤寒敕色。恶寒发热体痛。全似阳证。及观方中药味。皆系辛甘温热补剂。乃知面赤色。反发热。
本少阴中寒证。上方专温少阴。兼补太阴之药也。方名神丹者。即仲景论例中所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之谓。相传神
丹为解表药。意即此欤。
活人总括云。厥冷蜷默。自利烦躁。而无身热头疼。是为阴证可温。脉沉而微细缓弱者。此阴病也。阴经受邪。是
为脏病。而温阴之药皆热。未可遽温者。且安其中。前所谓阴证伤寒。初病以来。便见脉沉厥冷恶寒。更无头痛。即是
少阴受病之证。医法以干姜附子辈温之。又不可以三阴传次。先太阴而后少阴也。
愚按上论云。且安其中者。是温足太阴阳明脾与胃也。
又云。阴证唇青舌黑。或白苔。或卷强者用生姜频擦唇口。续又易之。姜能回阳。生胃解毒。温血散气。擦之后。
阴消阳长。黑转而红。最为良法。
琥按姜擦法。今医但用以治阳证舌黑者甚误。上论云阴证舌黑。用之以擦唇口。使先开胃家之寒。乃正治之法也。
又云。阴盛隔阳。脉细沉疾。身冷。大烦躁。嗜卧泥水之中。欲饮水而不欲入口者。若饮水者非。可服霹雳散。火
焰散。丹砂丸亦效。孙用和以半两黑附子一枚。烧存性。候冷为末。入真腊茶一大钱匕。和为二服。每服水一盏。蜜半
匙。煎六分。冷服。躁止。得睡。汗出。皆药之验也。
琥按上孙用和法。即活人书霹雳散也。方用附子以回寒极之阴。腊茶以调拒隔之阳。白蜜以止烦润燥。使阴阳调和。
而病自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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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火焰散方

属性:治伤寒恶候
舶上硫黄 附子(去皮生用) 新腊茶(各一两)
上为细末。先将好酒一斤。调药。分大新碗五口中。放于火上。摊荡令干。合于瓦上。每一碗下。烧熟艾一拳大。
以瓦 起。无令火着。直至烟尽。冷即刮取。却细研。入瓷合成。每服二钱。酒一盏。煎至七分。有火焰起。勿讶。取
起待温。服下丸药。伤寒阴毒者。四肢冷。脉沉细。或吐或泻。五心躁烦。胸中结硬。或转作伏阳在内。汤水不得下。
或无脉。先吃一服。如吐。却更进一服。服后。心中热。其病已瘥。下至脏腑中。表未解者。浑身壮热。脉气洪大。便
宜用发表药。或表解者。更不发热。便得眠睡。浑身有汗。若少有痞结。脉实方可用下胸膈。行脏腑药。渐用调和脾胃。
补养元气汤散。如服此药二服。不应。不可治也。
琥按上云治伤寒恶候者。乃阴寒已甚。恶极之候也。方用硫黄黑附以回阴盛。腊茶以调隔阳也。方后云。表未解者。
宜用发表药。此即仲景云先温其里。乃攻其表也。又云若少有痞结脉实方可用行下药。盖寒实之证。先消导而后调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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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砂丸方

属性:见活人书第十六卷中兹不更录
琥按丹砂丸。与上来复丹。及后元戎调胃散相类。乃有毒镇坠之药。不可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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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祗和温中例

属性:夫伤寒病之说。始自皇帝以开其端。至仲景陈其条目。自后肤浅之学。莫知其数。立言者云。病在表。可发汗。病
在里。可下之。或云。不可汗。不可下。即未尝有温中之说。仲景伤寒论例云。尺寸俱沉细。太阴受病也。尺寸俱沉。
少阴受病也。尺寸俱微缓。厥阴受病也。又辩太阴证云。太阴病脉浮。可发汗。宜桂枝汤。又手足温。自利不渴。宜四
逆汤。又腹满时痛。桂枝芍药汤。辩少阴证云。少阴病始得之。发热脉沉。麻黄附子细辛汤。又少阴病二三日。麻黄附
子甘草汤。又少阴病脉沉。急温之。宜四逆汤。又少阴病身体疼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附子汤。辩厥阴证云。厥
阴病吐利。手足厥。逆冷。烦躁欲死。吴茱萸汤。今举仲景论中数条。最是治三阴之良法。于今世用之。尚有未尽证者。
愚尝校量。自至和初岁迄于今三十余年。不以岁之太过不及为则。每夏至以前。有病伤寒人。十中七八。两手脉俱沉细
数。多是胸膈满闷。或呕逆。或气塞。或肠鸣。或腹痛。与仲景三阴病之说。脉理同而证不同。因兹不敢妄投仲景治三
阴病药。医者才见脉沉。及胸膈满。便投下药下之。往往不救。尝斟酌仲景理中丸。与服之。其病势轻者。即胸中便快。
病势重者。半日许。满闷依然。或有病患脉沉细迟。投仲景四逆汤温之。多药力大热。后必发烦躁。因校量此形证。今
别立方以治之。多得中病。不可不传焉。
病患但两手脉沉细数。或有力。或无力。或关脉短。及力小。胸膈塞闷。气短不能相接者。便可随脉证。投温中药
以治之。病患两手脉沉迟。或紧或缓。皆为胸中寒也。若寸脉短。及力小于关尺者。此是阴盛阳虚也。或胸膈满闷。腹
中胀痛。身体拘急。手足逆冷。宜急温之。
若立春以后。至清明以前。宜温中汤主之。清明以后。芒种以前。宜橘皮汤主之。芒种以后。至立秋以前。宜七物
理中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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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微)温中汤方

属性:丁香皮 浓朴(制各一两) 白术 陈皮 丁香 干姜(炮各二钱)
上为细末。每服二钱。水一盏。葱白三寸。荆芥五穗。煎至七分。去滓热服。如三两服未快。手足尚逆。呕吐。更
加舶上丁香皮。干姜各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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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皮汤方

属性:陈皮(一两) 藿香(三钱) 白术 葛根(各二钱) 浓朴(一两制)
上为末。每服二钱。水一盏。生姜一块如枣大。捶破。同煎至七分。去滓热服。如三服未快。手足尚逆。呕吐不定。
加半夏半两。丁香桂枝半两。每服。加葱白三寸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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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物理中丸方

属性:白术 藿香叶(各半两) 人参 葛根(各七钱半) 桔梗(七钱) 干生姜(二钱半)
上为细末。炼蜜为丸。如弹子大。每服一丸。水一盏。煎至七分。和滓热服。如三服未快。手足尚逆呕者。加半夏
干姜各半两。
琥按上三方。乃太阴阳明温补兼消之剂。
韩氏又有浓朴丸二方。亦用丁皮。干姜浓朴。人参。陈皮。白术。藿香之类。二方中皆增当归。细辛。其药兼入少
阴厥阴。一方有炙甘草。一方无浓朴。亦名浓朴丸。此系传写之误。○又有橘皮汤。用橘皮。藿香。葛根。半夏。浓朴。
生姜。与前橘皮汤。大同小异。又白术汤。用白术。半夏。当归。浓朴。干姜。丁香。生姜。皆系温中之药。兹不尽录。
病患胸膈满闷。时时吐逆。肢节疼。两胁下痛。腹中鸣。此是停饮。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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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例)二苓汤方

属性:赤茯苓 木猪苓 白术 桂枝(各半两) 滑石(一两) 通草 白豆蔻(各二钱半) 丁皮(七钱半) 陈皮(半
两)
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煎至七分。去滓热服。小便未快。加瞿麦七钱半。呕未止。加半夏半两。淅淅恶寒甚。
每服加葱白三寸。
琥按上方。乃治寒饮停积胸膈之剂。愚以滑石太寒。本系仲景五苓散加味。还宜用泽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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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包熨法

属性:病患服前药。胸膈不满闷者。此上焦有阳也。或药力太过。上焦有热。腹满虚鸣。时时疼痛。此是被阳药消逐得上
焦阴气。并入下焦也。虽是下焦积寒冷。上焦阳盛。更难投温下焦药也。当用灰包法。炭灰。或桑柴灰二三升许。入好
醋拌和。干湿得所。铫内炒令灰热。以帛包裹。脐下熨之。频换。灰包。令常热。以腹不满痛为度。或初熨时。病患不
受者。勿听但令亟熨之。不住灰包可也。如灰包熨后得下利三两行。或小便二三升。或微似有汗。此是阴气外出。或下
泄也。勿疑之。病轻者乃得愈。后出余气而解。
琥按人得温气以生。肠胃中过热则病。必待二便通。则热邪得以下泄。而病即愈。肠胃中过寒亦病。必待二便通。
则寒邪得以下泄。而病亦愈盖水冰地坼。则江河不流。用灰包熨法者。其东风解冻之义欤。
王海藏云。本草注桃花汤。赤石脂例。当在手阳明条下。愚以仲景有桃花汤。本治伤寒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海藏
有桃花丸。云治久痢便紫血者。盖水色黑。黑与赤相间则紫。乃黯而不明。大肠寒极而凝泣之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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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戎)桃花丸方

属性:赤石脂(二两) 干姜(一两) 或加乌附(炮半个)
上为细末。稀糊为丸。桐子大。每服三五十丸。米饮下。久痢便紫血者。当归汤下。治丙。赤石脂。干姜附子。治
庚。白石脂。附子干姜。
琥按仲景桃花汤。虽出少阴病例。实则手阳明大肠寒极冷滑之证。故上方中加附子。其意同也。又云治丙者。丙为
火府。乃小肠寒极而不通也。云治庚者。庚为金府。乃大肠寒极而下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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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奉辩阴阳证

属性:夫病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不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可攻其外。发于阴者。可温其内。发表以
桂枝汤。温里以四逆汤。凡阴病宜与四逆理中辈。皆自愈。若夏月得阴证。亦虑四逆太热。宜与理中最佳也。又云。大
抵发热恶寒者。是表证。属太阳也。只恶寒。是阴证也。然阴证即有发热者。盖是表热里寒。其脉必沉迟。或手足微厥。
或下利清谷。更以别证验之可知也。又云。本是阴病。医与热药过多。却见热证者。亦斟酌以凉药解之。又云。阴证形
静。无发狂者。惟饵温药过多。胸中热实。或大便硬。有发狂者。亦宜用承气辈下之。但不可轻用。本是阳病热证。医
误吐下过多。遂成阴证者。却与理中四逆辈温之。
琥按上论。实发仲景未发之义。仲景云发热恶寒云云。原论中无治法。王氏以桂枝四逆二汤主之。又云夏月得阴证。
亦虑四逆太热。宜与理中最佳。此即仲景辩霍乱病。寒多不用水者。同一治法。又云。阴证服温热药过多。亦斟酌以凉
药解之。或用承气下之。此即仲景太阳病例中云。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云云。服甘草干
姜汤。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及证象阳旦云云。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二条论。即阴病过服温
热药之意。其用承气本相仿也。至若阳病热证。误吐下过多。遂成阴证者。此即仲景云。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云云。
若微恶寒者。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主之。又下之后。复发汗云云。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
子汤主之之类是也。后之学人。能于此等证。一一细辩。则知阴证不专用热药。亦有时用凉泻之剂。阳证不专用寒药。
亦有时用热补之方。大率不可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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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奉辩厥阴例

属性:夫厥者。手足厥逆也。有阴厥。有阳厥。误投药则死。可不审乎。张翼云。冷厥者。四肢逆冷。脉沉微而不数。足
多挛卧恶寒。或引衣自覆也。其伏热在内而厥者。脉虽沉伏。按之至骨而来数也。其人或引饮。或扬手掷足。烦躁不得
眠。或发狂。或大小便不利。所见皆热证也。常器之云。凡厥当求得病之因。若初得病。便四肢逆冷。脉沉细而不数。
或身上粟起。下利清谷。或清便自调。谓大小便如常者。为寒厥也。若初得病。便身热头痛外。别有阳证。至二三日。
及至四五日。方发厥。为热厥也。孙兆云。阳病热深而厥。毕竟脉紧。外证须狂语。揭衣被也。阴厥。按之脉沉迟而形
静也。若证不明。未辩阴阳者。且与四顺丸试之。是阳厥。便见热证。若阴厥。便见寒证。可渐进理中四逆也。四顺丸。
即理中丸。加甘草一倍是也。高保义云。寒厥。则证多静而了了。脉虽伏若实。按之迟而弱也。热厥外证多昏塞。脉虽
伏若实。按之须挟数而有力也。
琥按上张氏云。冷厥者。四肢逆冷。脉沉微而不数。常氏亦云。脉沉细而不数。孙氏云。阴厥脉沉迟。高氏亦云。
脉虽伏若实。按之迟而弱。与前海藏阴证略例云。阴毒之候。六脉沉细而疾。或一息七至以来。八至以上。或不可数。
其论又不相符。乃知阴证之脉。亦不可执也。孙氏又云。若证不明。未便阴阳者。且与四顺丸试之。愚以仲景云。厥深
者热亦深。厥应下之。倘热厥证。反用理中丸倍甘草。恐亦不可试也。学人能于阳厥热证辩明。斯阴厥寒证自无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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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戎)调胃散方

属性:治一切吐逆。伤寒四肢逆冷。粥食不下。
硫黄 水银(各半两)
上先碾硫黄极细。次下水银同碾。至黑色为度。每服一钱。重者二钱。温米饮调。服无时。
琥按上方。用硫黄性热属火。有毒。上助心包。中益脾胃。下补命门。得水银同碾。结成黑砂。盖水银亦辛寒有毒
之物。可暂用之。以开胸膈之冷热不调。寒气上逆。呕吐不下食。拯救一切危病。或时取效。倘伤寒四肢逆冷。不用理
中四逆等汤丸。反用此纯阳纯阴大毒之剂。能不执方以夭人命邪。愚因录出。特发明之。以警后之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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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治伤寒将死者方

属性:川乌(生) 南星(生) 半夏(生) 天麻(生去芦各等分)
上为细末。每服一钱。煎豆淋酒下。稍温服。次用一二盏投之。若牙关噤。斡灌之。但药得下。无不活者。
琥按上言伤寒。乃中寒也。厥阴阳明之气上逆。风痰寒饮。壅于胸膈。欲死者。非此药不能开之。川乌头祛风而天
麻辅之。半夏逐饮而南星辅之。二药相反而相为用。乃救急之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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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大已寒丸方

属性:治久寒积冷。脏腑虚弱。心腹疼痛。胸胁胀满。泄泻肠鸣。自利自汗。米谷不化。阳气暴衰。阴气独盛。手足厥冷。
伤寒阴盛。神昏脉短。四肢怠惰。并宜服之。
干姜(六斤炮) 高良姜(六斤炮) 桂(四斤) 荜茇(四斤,此下当有脱字)
每服五十丸。米饮下。此药热燥。能治脏腑虚寒。滑而下利。及泄泻肠鸣。水谷不化。若心腹疼痛中脘停寒。大便
溏泄者。尤宜服之。
琥按己者。中央阴土也。土寒则万物不生。上方药味皆辛热。乃温暖脾胃之剂。
此事难知云。阴证身静重。语无声。气难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往来口与鼻中气冷。水浆不入。
大小便不禁。面上恶寒。有如刀刮。又云。身表凉。知在阴经也。名曰阴证。又云。腹痛部分。当分三阴。中脘痛。太
阴也。理中。建中。黄 汤之类主之。脐腹痛。少阴也。四逆。真武。附子汤之类主之。小腹痛。厥阴也。重则正阳散。
回阳丹之类。轻则当归四逆汤。(理中汤以见前。建中汤。即仲景小建中汤方。乃桂枝汤内倍芍药。加胶饴。黄 汤。
愚以即建中汤内加黄 。内台方云。治虚痛宜之也。或云黄 汤。乃黄 人参茯苓白术芍药甘草。呕吐者。加藿香生姜
陈皮。主治详阴证略例中。余汤方已见前。正阳散。回阳丹。见活人书十六卷杂方中今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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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正阳散方

属性:治阴毒伤寒。面青。张口出气。心下硬。身不热。只额上有汗。烦渴不止。舌黑多睡。四肢俱冷。
甘草(一分炙锉) 附子(一两炮裂去皮脐) 麝香(一钱细研入) 干姜(一分炮裂锉) 皂荚(一挺去黑皮涂
酥炙令黄色去子)
上件捣罗为细末。每服钞二钱匕。水一中盏。煮至五分。不计时候。和滓热服。
琥按上方。海藏虽云治厥阴小腹痛。而活人书本治阴毒伤寒。面青舌黑等证。愚以方中药味。齐走三阴。善开风寒
痰塞。来阳伯云。阴证亦有舌黑。渴及昏愦者。学人非工力深到。差谬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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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阳丹方

属性:治阴毒伤寒。面青。手足逆冷。心腹气胀。脉候沉细。
荜澄茄(半两) 木香 干蝎(各半两) 吴茱萸(半两汤浸七遍焙干微炒) 硫黄(细研入半两) 附子(炮裂
去皮脐半两) 干姜(一分炮裂锉)
上件药。捣罗为细末。酒煮面糊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三十丸。不计时候。生姜汤下。频服三服。复以热酒一盏
投之。以浓衣盖定。取汗为度。
琥按上方。亦三阴经齐走。而干全蝎吴茱萸。专主厥阴风寒。故海藏云其治小腹痛。为最重之剂也。
刘河间云。寒者。上下所生水液。澄彻清冷。谷不化小便清白不涩。身凉不渴。本末不经有见阳热证。其脉迟者是
也。此因饮食冷物过多。阴胜阳衰而为中寒也。或冷热相并。而反阳气怫郁。不能宣散。怫热内作。以成热证者。不可
亦言为冷。当以成证辩之。
琥按上论云。本末不经者。言始终不常也。始见本寒证。末后又见阳热。乃阴极似阳。阴胜阳衰而脉迟。为中寒也。
或冷热相并云云者。推刘氏之意。以热病多而寒证少。学人不可不细辩也。
丹溪云。中寒主乎温散。有卒中天地之寒气者。有口得寒物者。从补中益气汤。加发散药。属内伤者。十居八九。
其法。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只用前汤中。从所见之证。出入加减。必先用参 托住正气。气虚甚者。少加附子以行参
之剂。如果气虚者。方可用此法。胃气大虚。必当温散。理中汤相宜。甚者加附子。仓卒感受大寒之气。其病即发。
非若伤寒之邪。循经。以渐而深也。以上治法。宜于南。不宜北。
琥按上丹溪论中寒之人。本气虚。以气不虚。则不中也。故用补中益气汤加减。附录云。西北二方。极寒肃杀之地。
故外感甚多。东南二方。温和之地。外感极少。故当从内伤例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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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发明)补中益气汤方

属性:黄 (五分。病甚。劳役热甚者。一钱) 当归身(二钱。酒焙干。或日干。以和血脉。) 人参(去芦三钱有嗽。
去之) 白术(三分以补中气。○薛氏医按。用一钱五分。) 柴胡(二分引清气上升。行少阳之经。) 炙甘草(五分)
升麻(二分引胃气上腾。而复其本位。便是行春升之令。) 橘皮(三分以导滞气。又能益元气。得诸甘药乃可。若独
用。泻胃气。)
上件 咀。都作一服。水二盏。煎至一盏。去渣。大温。服食远。○薛氏医按。有姜枣。空心午前服。
琥按上方。本治饮食劳倦。内伤发热等证。而丹溪以之治中寒。以伤寒多实热。宜泻。中寒多虚寒。宜补。故用上
汤加发散药。愚以中寒身受寒气者。固宜补发。若口食寒物者。尚当温中消导。上汤之用。未免过于补也。全在医者。
临证。出入加减用之。
戴院使云。中寒之证。人身体强直。口噤不语。或四肢战掉。或洒洒恶寒。或翕翕发热。或卒然眩晕。身无汗者。
此为寒毒所中。宜先用酒调苏合香丸。轻则进五积散。加香附一钱。麝香少许。重则用姜附汤。若人渐苏。身体回暖。
稍能言语。须臾。问其别有何证。挟气攻刺。姜附汤。加木香半钱。挟风不仁。加防风一钱。挟湿而肿痛者。加白术一
钱。筋脉牵急者。加木瓜一钱。肢节疼痛者。加桂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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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诀类方)苏合丸方

属性:(本和剂局方)
白术 青木香 乌犀角 香附 丁香 朱砂 诃黎勒(煨) 白檀香 安息香(一名金银香另为末无灰酒熬膏) 麝
香(研) 荜茇 龙脑(即冰片) 苏合香油 沉香(各二两) 薰陆香(即乳香一两)
上为末。炼蜜丸。如芡实大。或如龙眼大。外以蜡包。临时切开取用。以姜汤。熟水酒。任下。
琥按上方。乃辛温走窜之剂。入阳明气分之药居多。方中药味。惟犀角性凉。兼走阳明血分。愚以中寒卒倒。不能
言语者。宜暂用之以开胸膈凝滞之气。待苏醒。即宜用他药也。
吴仁斋云。中寒者。寒邪直中三阴也。盖中寒比伤寒尤甚。若不急治。死在旦夕。如寒中太阴。则中脘疼痛。宜理
中汤。或藿香正气。加对理中汤主之。寒甚。脉沉细。足冷者。必加附子。若寒中少阴。则脐腹疼痛。宜五积散。加吴
茱萸主之。寒甚。脉沉。足冷者。宜四逆汤。加吴茱萸主之。若寒中厥阴。则少腹至阴疼痛。宜当归四逆汤。加吴茱萸。
甚者。必用附子倍之。如冷极唇青。厥逆无脉。囊缩者。仍用葱熨法。或吴茱萸炒熨法。并艾灸脐中。及气海关元。二
三十壮。最佳。取脉渐渐而来。手足温暖。乃可生也。如一时无药。急用凉水。搭手足四腕。视其青紫筋处。以三棱针
刺其血出。亦愈。或于十指尖出血。亦佳。或一味吴茱萸煎汤与之。亦可救也。
琥按上论云。寒中太阴。或藿香正气。加对理中汤主之。盖寒中太阴。脾与胃为表里。胃有寒食积滞。藿香正气。
宜对用也。又云。寒中少阴。宜五积散。加吴茱萸主之。方中用药冗杂。与少阴不相关涉。且无专主之味也。至其用凉
水搭手足四腕。以三棱针刺其血出。此惟阳证热厥。脉伏囊缩者宜之。如阴证厥逆。无脉囊缩者。亦用此法。是虚其虚
也。何悖谬之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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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要)藿香正气散

属性:治四时之气。寒疫时气。山岚瘴气。两湿 气。或中寒腹痛吐利。中暑冒风吐泻。中湿身重泄泻。或不伏水土。脾
胃不和。或饮食停滞。复感外寒。头痛增寒。或呕逆恶心。胸膈痞闷或发寒热无汗者。
藿香(上) 白术(中。发汗。用苍术。) 浓朴 陈皮 半夏(俱中。呕吐倍用。口渴去之。) 白茯苓 白芷 桔
梗大腹皮(俱中。内虚去之) 紫苏(发汗为君。自汗少用。) 甘草(下。呕吐去之。)
水二钟。姜五片。煎一钟。通口徐徐服。以衣被温覆取汗。腹中寒痛。佐官桂。冷甚。加干姜。名正气温中汤。饮
食不化。加香附砂仁。名香砂正气散。心下痞。加枳实青皮。名正气宽中汤。
琥按上方。乃脾胃停冷。兼感风寒之剂。非中寒正治之要药也。
又云。阴证似阳者。乃水极似火也。盖伤寒传变。或误服凉药。攻热太速。其人素本肾气虚寒。遂变阴证。冷甚于
内。逼其浮阳之火。发于外。其人面赤烦躁。身有微热。渴欲饮水。复不能饮。大便阴结不通。小水淡黄。或呕逆。或
气促。或郑声。或咽喉痛。所以状似阳证。或者不识。见面赤烦渴。大便秘结。认作阳证。妄投寒凉之药。下咽遂毙。
可不谨哉。切其脉沉细迟微者。急以通脉四逆汤。倍加人参附子。以接其真阳之气。为紧要之治也。设或差迟。遂至阴
盛阳衰。参附亦不能救之。此与阴盛格阳例同。王太仆所谓身热脉数。按之不鼓击者。此名阴盛格阳。非热也。东垣又
谓之面赤目赤。烦渴引饮。脉来七八至。按之则散者。此无根之脉。用姜附汤。加人参治之而愈。此阴阳幽显之奥。水
火征兆之微。学人当求内经之旨。则造化之理。可得而明矣。
琥按阴证似阳。乃直中三阴者居多。上论但云伤寒传变或攻热太速所致其言犹未尽然。
广笔记云。若从无阳邪表证。从不头疼发热。寒邪直中阴经。此必元气素虚之人。或在极北高寒之地。始有是证。
法宜温补以接其阳。附子人参干姜官桂。大剂与之。阳回寒退。即以平补之剂调之。勿过用桂附。以防其毒。
琥按上论。乃知极北高寒之地。始有真中寒证。东南之人。病中寒。皆由元气素虚。内伤生冷。或系过服凉药所致。
此即东垣所云。内伤极多。外伤间而有之。诚确论也。
仲景原论中三阴寒证。但云心烦而渴。咽痛干呕。面色赤。反发热。欲去衣被。无汗而烦。喉痹。便脓血。下利。
腹胀满。及小腹满。按之痛。其人躁。无暂安时。全似阳热之证。此为医人所知。至于发斑发黄。舌黑便闭。恐无所谓
阴证者。曾考海藏阴证略例。又证治准绳。及薛氏医按外伤金镜图方。乃知真寒阴证。反见阳热之形。虽病者百不一遇。
要之昔贤所着方论。皆以传信。必非虚语。后之学人。可不临证细详之乎。
阴证略例云。阴证发斑。亦出胸背。又出手足。但稀少而微红。此人元气素虚。或先因欲事。内损肾气。或误服凉
药大过。遂成阴证。伏寒于下。逼其无根失守之火。聚于胸中。上独熏肺。传于皮肤。而为斑点。但如蚊蚋蚤虱所咬形
状。而非锦文也。与调中汤温胃。加以茴香炒芍药主之。寒甚脉微者。以大建中之类。其火自下。斑自退。可谓治本而
不治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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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要)大建中汤方

属性:当归 白芍药 白术(俱中) 麦门冬(上) 黄 (上) 甘草(炙下) 肉桂(中) 肉苁蓉(中) 人参(上)
川芎 附子 半夏 熟地黄 茯苓(俱中) 生姜(三片) 大枣(二枚)
上用水二钟。煎至一钟去渣温服。
琥按上方。乃十全大补汤中。加麦冬苁蓉附子半夏也。大能暖胃。补脾益肺。填肾。温肝。故名建中之剂。○又调
中汤能温胃。内有苍术麻黄桂枝羌活白芷。系太阳阳明风燥之药。于理不合。用之恐有害也。
海藏治侯辅之病。脉极沉细。内寒外热。肩背胸胁斑出十数点。语言狂乱。或曰。发斑谵语。非热乎。余曰。非也。
阳为阴逼。上入于肺。传之皮毛。故斑出。神不守舍。故错语如狂。非谵语也。肌表虽热。以手按执。须臾冷透如冰。
与姜附等药。数日。约二十余两。作大汗而愈。后因再发。脉又沉迟。三四日不大便。余与理中丸。三日内约半斤。其
疾全愈。
吴仁斋曾治一人伤寒。七八日。因服凉药太过。遂变身凉。手足厥冷。通身黑斑。惟心头温暖。乃伏火也。诊其六
脉沉细。昏沉不知人事。亦不能言语。状似尸厥。遂用人参三白汤。加熟附子半个。干姜二钱。水煎与之服下。待一时
许。斑色渐红。手足渐暖而苏醒也。复有余热不清。此伏火后作也。以黄连解毒。竹叶石膏汤。调之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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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要)人参三白汤方

属性:白术 白茯苓 白芍药(俱中) 人参(上) 生姜(三片) 大枣(二枚)
上煎法同前。脉沉足冷。加附子半个。
琥按上方。本系温补脾胃之剂。加附子。则兼暖下焦虚寒矣。吴氏云云。必其人不但服凉药太过。兼受攻克已极。
中气虚冷。故暂用热补以取效。因有伏火。余热不清。仍用黄连石膏等药调之。则知前加姜附。亦为太过。非正治之法
也。学人倘遇此等证。还当细审。不可乱投汤药也。
准绳云。阴黄。身冷汗出。脉沉而黄。乃太阴经中湿亦有体痛发热者。身如熏黄。终不如阳黄之明如橘子色也。当
叩其小便之利与不利。小便自利。术附汤。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五苓散。
略例云。伤寒病遇太阳太阴司天若下之太过。往往变成阴黄。一则寒水太过。水来犯土。一则土气不及。水来侵之。
多变此疾。一则茵陈茯苓汤。加当归桂枝。二则茵陈橘皮汤。加姜术半夏。三则茵陈附子汤。四则茵陈四逆汤。五则茵
陈姜附汤。六则茵陈吴茱萸汤。
赵宗颜因下之太过。生黄。脉沉细迟。无力。次第用药。至茵陈附子汤大效。
赵秀才因下之早。黄病脉寸微尺弱。身冷。次第用药。至茵陈四逆汤大效。
准绳按海藏次第用药者。谓先投茵陈茯苓汤。次投茵陈陈皮汤。又次投茵陈附子汤也。赵秀才次第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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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要)茵陈橘皮汤方

属性:治阴证身黄。脉沉细迟。发热手足冷。喘呕。烦躁。不渴者。服之。
茵陈(一钱) 橘皮(一钱半) 生姜(五片) 白术(三钱) 半夏 茯苓(各一钱半) 干姜(一钱炮)
上用水二钟。煎至一钟。通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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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陈四逆汤方

属性:治阴黄脉沉迟。肢体逆冷。腰以下自汗。
附子(一个炮切作八片) 茵陈(二钱) 干姜(炮一钱半)
上煎法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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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陈茱萸汤方

属性:治阴黄。脉伏不出者。
吴茱萸(一钱) 当归(一钱半) 附子(制如前一个) 木通 干姜(炮) 茵陈(各一钱) 人参(二钱)
上煎法如前
琥按上三方。皆自伤寒蕴要中集入者。发黄虽系太阴经中寒湿。然亦侵及少阴厥阴二经。如上橘皮汤走太阴。四逆
汤走少阴。吴茱萸汤走厥阴也。外如第一茵陈茯苓汤。已不可考。据准绳云。发黄。小便不利。烦躁而渴。茵陈汤。加
茯苓。猪苓。滑石。当归。官桂主之。韩氏云茵陈茯苓汤是也。又如第三茵陈附子汤。准绳云发黄。四肢遍身冷者。茵
陈汤。加附子甘草主之是也。又如第五茵陈姜附汤。准绳云发黄。肢体逆冷。腰上自汗。茵陈汤。加附子干姜甘草主之
是也。观乎此。而阴黄用药之义。概可知矣。
薛氏医按所载敖氏伤寒金镜录。相传为杜碧清学士所着。前后共三十六图。其十一图。曰。厥阴舌十二图。曰死现
舌。皆真阴寒证之征。厥阴舌。纯红色。内有黑竖纹者。乃阴毒厥于肝经。肝主筋。故舌见如丝形也。用理中。合四逆
汤温之。死现舌。满舌皆见黑色。水克火明矣。患此者。百无一治。治者审之。立斋云。余在留都时。地官主事。郑汝
东妹婿。患伤寒。得此舌。院内医士曾禧。谓当用附子理中汤。人咸惊骇。遂止。亦莫能疗。困甚。治棺。曾与之邻。
往视之。谓用前药。犹有生理。其家既待以死。KT 从之。数剂而愈。大抵舌黑之证。有火极似水者。即杜学士所谓薪
为黑炭之意也。宜凉膈散之类。以泻其阳。有水来克火者。即曾医士所疗之人是也。宜理中汤。以消阴翳。又须以老生
姜切平。擦其舌。色稍退者。可治。坚不退者。不可治。
弘治辛酉。金台姜梦辉。患伤寒。亦得此舌。手足厥冷。吃逆不止。众医犹作火治。几致危殆。判院吴仁斋用附子
理中汤而愈。夫医之为道。有是病。必用是药。附子疗寒。其效可数。奈何世皆以为必不可用之药。宁视人之死而不救。
不亦哀哉。至于火极似水之证。用药得宜。效应不异。不可便谓为百无一治而弃之也。
琥按舌苔虽黑。必冷滑无芒刺。斯为阴证无疑。
或问仲景论中。如三承气汤。及麻仁丸等。皆治肠胃实热。不大便之药。至三阴寒证。但云下利。而无不大便之条。
岂肠胃虚寒。无便秘之证邪。余答云。肠胃虚。则气馁而不通。寒则凝滞而隔绝。虚寒便秘。焉得无之。有如霹雳煎。
用大盐与蜜等分。熬可捻。如蜜煎导法。海藏云。蜜导用盐相合。亦可。如用草乌头末相合亦可。盐则软坚润燥。草乌
末则化寒消结。可随证阴阳。所宜用之。此可见阴寒秘结。宜用辛温以开之也。又局方半硫丸。本治年高冷秘虚秘。及
癖冷气。愚谓中寒便秘。宜借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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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剂)半硫丸方

属性:半夏(汤洗七次。焙干为细末。) 硫黄(明净好者。研令极细末用柳木棰子煞过。)
上以生姜自然汁。同熬。入干 饼末。搅和匀。入臼内。杵数百下。丸如梧子大。每服十五丸。至二十丸。无灰温
酒。或生姜汤任下。妇人醋汤下。俱空心服。
琥按上方。乃辛温燥热之剂。病患惟三焦无火。肠胃秘结者。宜服之。否则毋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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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台崔氏)生姜锐方

属性:削生姜如小指长二寸。盐涂之。内下部中。立通。
琥按上方。崔氏本用以去热结燥粪。然用之以去冷秘。更神。盖生姜气热。能胜寒。味辛。能润燥。不用盐尤妙。
以盐本咸寒。非冷秘所宜也。要用之以从治。亦无妨。
琥总按上古今诸名家方论一卷。皆推展仲景未发之义。学人诚能读此书。而临证。又能悉心体认。则阴阳交错之证。
寒热胜复之机。得之心而应之手。将世无难疗之伤寒。亦无难疗之中寒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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