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圖書只作自學研究自途

中醫學

针灸问对


书名:针灸问对
作者:汪机
朝代:明
年份: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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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针灸问对叙

属性:石山居士校集诸方书于朴墅精舍。南涧子过之。出示针灸问对一册。南涧子受读。作
而言曰。嘻。余于斯集。重有感焉。是可刻也已。夫道仁也。夫医仁术也。术之神者。莫捷
于针 。盖人受天地一气以生。本自流通充溢。阏注羸痼。斯病矣。是故轩、岐、仓、扁针
之说兴焉。方其心悟神遇。动会肯綮。游刃有间。而目牛无全。夫亦善通天地一气。非外铄
也。是故其为书也。言赜而粹。辞微而则。旨邃而玄。后世学无根要。遂苦其奥。置而不讲。
徒夸于手法取穴之末。若今之针 家者。扣其所以。瞠目无对。无惑乎施之靡效尔。斯集也
。汇为问对。粹以赜章。则以微着。玄以邃通。俾夫神于昔者。神于今。完天和。溥仁术者
。其斯取的无穷焉。又从而引伸触长。以仁夫身者仁其心。时其私翳而针 之。认得为己之
中。将周流动荡。无一息之匪仁。圣门求仁功夫。岂待别易涂辙。则夫斯集也。进于技而几
于道矣。若彼支离色取。曰求仁求仁者。其真为不知痛痒。乌足以语此。嘻。余于斯集。重
有感焉。是可刻也已。居士姓汪氏。讳机。字省之。别号石山。夙业儒。医其余事。而他方书
称是。已悉有刻云。
\x嘉靖壬辰年菊月南涧程镔子砺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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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客有过余者。坐间语及针灸。盛称姑苏之凌汉章。六合之李千户者。皆能驰名两京。
延誉数郡。舍此他无闻焉。余曰。休歙有商于彼者。亦尝从之游而授其业矣。因得闻其详焉
。语凌则曰。熟于穴法。凡所点穴。不必揣按。虽隔衣针亦每中其穴也。语李则曰。用意精
专。凡所用穴。必须折量。以墨点记。方敢始下针也。余尝论之。凌则尚乎简略。李则尚乎
谨密。取穴之法。简略者终不及谨密者之的确也。但素、难所论针灸。必须察脉以审其病之
在经在络。又须候气以察其邪之已至未来。不知二家之术。亦皆本于素、难否乎。客曰。皆
非吾之所知也。余因有感。乃取灵枢、素、难及诸家针灸之书。穷搜博览。遇有论及针灸者
。日逐笔录。积之盈箧。不忍废弃。因复序次其说。设为问难以着明之。遂用装潢成帖。名
曰针灸问对。以便老景之检阅焉。庶或亦有补于针灸之万一也。后之精于此者。尚惟改而正
之。幸甚。
\x嘉靖庚寅冬长至日祁门朴墅汪机省之序\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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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属性:或曰。内经治病。汤液醪醴为甚少。所载服饵之法才一二。而灸者四五。其他则明针
法无虑十八九。厥后方药之说肆行。而针灸之法。仅而获存者。何也。
曰。内经上古书也。上古之人。其知道乎。劳不至倦。逸不至流。食不肥鲜。以戕其内
。衣不蕴热。以伤其外。起居有常。寒暑知避。恬 虚无。精神内守。病安从生。虽有贼风虚邪
。莫能深入。不过凑于皮肤。经滞气郁而已。以针行滞散郁。则病随已。何待于汤液醪醴耶
。当今之世。道德已衰。以酒为浆。以妄为常。纵欲以竭其精。多虑以散其真。不知持满。
不解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寒暑不避。故病多从内生。外邪亦易中也。经
曰。针刺治其外。汤液治其内。病既属内。非藉汤液之荡涤。岂能济乎。此和、缓以后。方

不宜于今。汤液宜于今。而不宜于古也。
经曰。上古作汤液。为而弗服。中古之时。服之万全。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针
灸治其外。虽形弊血尽而功不立。此之谓也。
或曰。针灸宜于古。而不宜于今。吾已闻命矣。然今之病。亦有针灸而愈者。何也。

其病立已。盖病之初起。邪之新客。当此之时。元气未伤。邪气尚浅。以针除之。甚得其宜。
学人察识于此。而于用针治病。亦可以知其大概矣。故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
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或曰。九针之所主。皆外伤欤。抑亦有内伤欤。
经曰。一曰 针。头大末锐。令无得深入。主病在皮肤无常者。二曰员针。筒身员末。
主无
。四曰锋针。筒其身。锋其末两三隅。主四时八风。客于经络为痼病者。令可以泄热出血而
发痼病也。五曰铍针。末如剑锋。主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可以取大脓也。六曰
员利针。令尖如 。且员且锐。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主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令可深内
以取之也。七曰毫针。尖如蚊虻喙。长一寸六分。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主邪客经络。而为
寒热痛痹者也。八曰长针。锋利身薄。主深邪远痹。八风内舍于骨解腰脊骨腠间也。九曰大
针。大如梃尖。微员。主淫邪流溢于节解皮肤之间。以写机关之水也。九针长短大小各有所
施。不得其用。疾弗能移。病浅针深。内伤良肉。病深针浅。病气不写。病小针大。气写大
甚。病大针小。气不泄泄。机按。今之针士。决痈用锋针铍针。其他诸病。无分皮肤肌肉血
脉筋骨。皆用毫针。余者置而不用。甚有背于经旨矣。于此而知九针所主。多系外邪薄凑为
病。用针施泻。深中病情。使今之人而有是病。针亦在所必用。若夫病邪大甚。元气已伤。
决非针之所能济矣。假如痨瘵阴虚火动。法当滋阴降火。针能滋阴否乎。痿症肺热叶焦。
法当清金补水。针能补水否乎。经曰。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是也。知此
则病之可针不可针。亦可以类推矣。奈何世之专针科者。既不识脉。又不察形。但问何病。便
针何穴。以致误针成痼疾者有矣。间有获效。亦偶中耳。因而夸其针之神妙。宁不为识者笑
耶。
或曰。针灸当明经络。可晓以否。
曰。直行者。谓之经。经有十二。所以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
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
手厥阴、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注手太阴也。(此则荣气之行也。然卫气昼但
行于阳。而不行于阴。夜但行于阴。而不行于阳。不与荣同道。不与息数同应。)
又曰。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气血。气血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隧。潜道也。经脉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详见阳经外络内。阴经内络外条。)旁出者。谓
之络。(经之横支。交接别经者。)十二经有十二络。(如太阴属肺。络大肠。手阳明属大肠
。络肺之类。)兼阳跷络、阴跷络、脾之大络。为十五络也。皆从十二经之所始。转相灌溉
。朝于寸口、人迎也。又曰孙络。(小络也。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
又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非髀
肉筋骨也。)
问曰。荣卫之气。亦有别乎。
曰。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于脉也。故循脉上下。贯
五脏。络六腑也。卫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剽疾滑利。不能入于脉也。故循皮肤之中。分
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腹。逆其气则病。从其气则愈。不与风寒湿气合也。(详见井荥
俞经合注)
或曰。经脉与络脉异乎。
曰。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诸脉之浮而常见
者。皆络脉也。诸络脉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
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写其邪而去其血。留之发为痹也。凡诊
络脉。色青则寒且痛。赤则有热。鱼际络青。胃中寒。鱼际络赤。胃中热。其暴黑者。留久
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热气也。青短者。少气也。凡刺寒热。皆多血络。必间日一取。
大血尽而止。乃调其血实。
或曰。经病络病。治有异乎。
经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邪客于经。左盛
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左刺右。
右刺左。必中其经。非络脉也。)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
入于经。流溢于大络。(即前血络。外不得出。内不得入故也。)而生奇病也。(病在血络谓
奇邪)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
不入于经俞。故曰缪刺。(络病。其痛与经脉缪处也。亦宜左刺右。右刺左。虽与巨刺同。
此刺络而彼刺经也。)
或曰。十二经脉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治之亦有法乎。
曰。五脏得六腑。相为表里。经络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脉。调
之血
骨。淬针药熨。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身形有痛。九候无病。则缪刺之。(缪刺者。刺络
脉。左痛刺右。右痛刺左。)痛在于左。而右脉先病者。巨刺之。(巨刺者。刺经脉也。左痛
刺右。右痛刺左。)必谨察其九候。针道毕矣。
或曰。经病亦有宜刺者乎。
经曰。肝病。实则两胁痛引少腹。善怒。虚则目KT KT 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
捕之。取其经厥阴与少阳。(非其络病。故取其经。取厥阴治肝气。少阳调气逆。)气逆则头痛。
耳聋不聪。颊肿。取血者。(胁中气满。独异于常。乃气逆之诊。随其左右。有则刺之。)
心病。实则胸中痛。胁支满痛。膺背肩甲间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与腰相引痛。取
其经少阴、太阳。舌本下血。其变病。刺 中血。(或呕变也。 在掌后。去腕半寸。) 脾
病。实则身重善饥。肉痿。足不收。行善螈。脚下痛。虚则腹满。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太
阴、阳明、少阴血。肺病。实则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虚则少气
不能报息。耳聋嗌干。取其经。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血。(太阳外。厥阴内。则少阴也
。视少阴足脉。左右有血满异常者。刺之。) 肾病。实则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憎风。
虚则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乐。取其经。少阴、太阳血。(注云。凡刺之道。虚补实
写。不虚不实。以经取之。是谓得道。经络有血。刺而去之。是谓守法。犹当揣形定气。先
去血脉。而后乃调有余不足也。)
或曰。六腑病形刺法何如。
经曰。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冬日重感于寒则泻。当脐痛。不能久立。与胃同候。
取巨虚上廉。 胃病者。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取之三里。
小肠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若寒甚。若独肩上热甚。及手小指次
指间热。若脉陷者。此其候也。取之巨虚下廉。 三焦病者。腹胀。小腹尤坚。不得小便。
窘急。溢则水留为胀。取之委阳。膀胱病者。小腹偏肿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
上热。若脉陷。及胫踝后足小指外廉皆热。取之委中。 胆病者。善太息。口苦。呕宿汁。
心中澹澹。恐人将捕之。嗌仲介介然。数唾。在足少阳之本末。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取
阳陵泉。(凡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肉节。则皮肤痛。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
。补写反。则病益笃。)
或曰。精气津液血脉。亦有别乎。
经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
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
泽补
谓脉。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
。色夭。脑髓消。胫酸。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
或曰。病有在气分者。在血分者。不知针家亦分气与血否。
曰。气分血分之病。针家亦所当知。病在气分。游行不定。病在血分。沉着不移。以积
块言之。腹中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是气分也。或在两胁。或在心下。或在脐上下左右。一定
不移。以渐而长者。是血分也。以病风言之。或左足移于右足。或右手移于左手。移动不常
者。气分也。或常在左足。或偏在右手。着而不走者。血分也。凡病莫不皆然。须知在气分
者。上有病。下取之。下有病。上取之。在左取右。在右取左。在血分者。随其血之所在。
应病取之。苟或血病写气。气病写血。是谓诛伐无过。咎将谁归。
或曰。三阴三阳。气血多少之刺。可得闻乎。
曰。经曰手阳明大肠、足阳明胃经。多血多气。手少阳三焦、足少阳胆、手少阴心、足
少阴肾、手太阴肺、足太阴脾六经。少血多气。 手厥阴心包络、足厥阴肝、手太阳小肠、足太
阳膀胱四经。多血少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阳、太阴、少阴
。出气恶血。故曰。知脏腑血气之多少。而用补写是也。
或曰。形气病气。何以别之。
经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写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
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
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
之谓也。(夫形气者。气谓口鼻中喘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形胜者。为有余。消瘦者
。为不足。其气者。审口鼻中气。劳役如故。为气有余也。若喘息气促气短。或不足以息者
。为不足。故曰。形气也。乃人之身形中气血也。当补当写。不在于此。只在病来潮作之时
。病气精神增添者。是病气有余。乃邪气胜也。急当写之。病来潮作之时。精神困穷。语言
无力及懒语者。为病气不足。乃真气不足也。急当补之。若病患形气不足。病来潮作之
时。病气亦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禁用针。宜补之以甘药。不已。脐下气海穴取之。)
或曰。病有脏腑阴阳内外高下。何别何治。愿详言焉。
经曰。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以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
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 。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
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脉络。
又曰。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
伤之也。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阴阳
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经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伤形乃应。风伤筋脉。筋脉乃应。此
形气外内之相应也。治此者。病九日。三刺而已。病一月。十刺而已。多少远近。以此衰之
。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出其血。帝曰。内外之病。难易之治何如。伯高曰。形先病
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
经曰。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
。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
。经曰。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
之。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后治
其阴。(病在上者。下取之。在下者。上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病生
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经曰。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
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足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
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或曰。经言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谓也。
经曰。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
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假令心病由中风得之。为虚邪。木在火后。生火为母也。饮食劳倦得
之。为实邪。土在火前。为子也。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胜
金也。伤暑得之。为正邪。火自病也。
或曰。有正经自病。有五邪所伤。针治亦当别乎。
经曰。忧愁思虑。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饮食劳
倦。则伤脾。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则伤肾。此正经自病也。盖忧思喜怒。饮食动作之过。而致
然也。风喜伤肝。暑喜伤心。饮食劳倦喜伤脾。(劳倦亦自外至)寒喜伤肺。湿喜伤肾。此五
邪所伤也。盖邪由外至。所谓外伤也。凡阴阳脏腑。经络之气。虚实相等。正也。偏实偏虚
。失其正。则为邪矣。由偏实也。故内邪得而生。由偏虚也。故外邪得而入。机按。经言凡
病皆当辨别邪正内外虚实。然后施针补写。庶不致误。
或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写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
经曰。虚者补其母。母能令子实也。实者写其子。子能令母虚也。假令肝病虚。则补厥阴
之合。曲泉。实则写厥阴之荥。行间。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当自取
其经。如井主心下满之类。正经自病。所谓忧愁思虑则伤心。强力入水则伤肾之类是也。不虚
不实。是诸脏不相乘。故云自取其经(重解卷末)
或曰。经言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益有余。何谓也。
经曰。此谓病有虚实也。假令肝木实。肺金虚。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
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所谓实其实。虚其虚。损不足。益有余也。
或曰。七情所伤之病。何以察识。亦可以刺否。
经曰。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
邪僻不生。长生久视。故心怵惕思虑。则伤神。伤神则恐惧自失。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
则乱。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肾盛怒
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是故五脏主藏精者
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
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又曰。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营。营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
五脏不安。实则腹胀。泾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
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
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而谨调之也。
又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
。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
宝。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
故病挛也。
或曰。八正之候何如。
经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风雨从
南方
为虚风。主伤人杀害。故圣人谨候虚风而避之。邪弗能害。)其以夜半至也。民皆卧而弗犯
。故其岁民少病。以昼至也。民皆懈惰而中之。故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
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者。民皆又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
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而岁之和而少贼风。则民少病而少
死。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或曰。诸病逆顺。可得闻乎。
经曰。腹胀身热脉大。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脉大。二逆也。衄而不止脉大。三
逆也
日而死矣。腹大胀。四末清。脱形泄甚。一逆也。腹胀便血。脉大时绝。二逆也。咳溲血脱
形。脉
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而刺之。是谓逆治。五夺者。形肉已夺。一也。大夺血之后。二也。大汗
出之后。三也。大泄之后。四也。新产及大血之后。五也。此皆不可写。热病脉静。汗已出
。脉盛躁。一逆也。病泄。脉洪大。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三逆也。淫
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笃重。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五逆也。小儿病
。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或曰。经言痹病有众痹。有周痹。何分别耶。
经曰。众痹者。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
刺此
左右。各当其所。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
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脱之。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曰周
痹。
问曰。经言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刺之以月。死生为数。何也。
经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针过其数。则曰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
右。
。二日二 。渐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渐少之。(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
不及矣。)
或曰。经言热病有五十九刺。可得闻欤。
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其热。而出其汗。实
其阴
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
中一。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也。热病七日八日。脉
口动。喘而短(一作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
。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
之。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
躁。喘且复热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脉尚盛
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
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

或曰。刺热病亦有异乎。
或曰。寒热瘰 在颈腋者。何气使然。
经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留于脉而不去也。鼠 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颈腋
之间。
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视之
。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
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或曰。痈疽何以治之。
经曰。痈疽之生。脓血之成。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
。脓
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所谓多害者。观逆顺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
内药而呕。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项不便。四逆。音嘶色脱。五逆。除此五者。顺矣。
或曰。水肿之病。宜刺乎。
经曰。经脉满则络脉溢。络脉溢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使复其形而不肿。缪刺者。不
分隧
。脉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缪刺之。祸不旋踵。盖不审经言。脉络满溢。宜缪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长。刺法同乎否乎。
经曰。年质壮大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
肉脆

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壮士真骨
者。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
。刺此者。浅而疾之。常人者。视其黑白。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血气调和。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经曰。气滑则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气浊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
浅则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以春夏之齐。
经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气贲响。风
寒客
者内热。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药熨之。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起步
内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谓内热也。
或曰。三虚三实者。何谓也。
经曰。三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虚。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

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经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
大杼
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
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水
谷之海有余。则腹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不足。则
脑转耳鸣。胫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治此者。审守其输。而调其虚实。无犯其害。顺
者得复。逆者必败。
或曰。诸家言某穴主某病。其说亦可从乎。
曰。治病无定穴也。邪客于人。与正周流上下。或在气分。或在血分。无有定止。故喻
用针
守某穴主某病之说。执中无权。按谱施治。譬之狂潦泛溢。欲塞下流而获安者。亦偶然耳。
夫病变无穷。灸刺之法亦无穷。或在上。下取之。或在下。上取之。或正取之。或直取之。
审经与络。分血与气。病随经所在。穴随经而取。庶得随机应变之理。岂可执以某穴主某病
哉。或曰。此固然矣。但学人望洋无下手处。曰。譬犹匠者。教人以规矩。取方圆也。规矩
之法在师。方圆之法则在子弟。夫圣人之于针。非经络孔穴。无以教后学。后学非经络孔

守神。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中。此之谓也。
或曰。八穴治病。多有效者。何如。
曰。人身正经十二。奇经有八。大络十五。小络三百余。皆所以行气血也。圣人取穴。
三百
不知。孔穴不可不认。不知经络。无以知血气往来。不知孔穴。无以知邪气所在。知而用
。用而的。病乃可安。今之用八穴者。络穴六。经穴二。余络余经。置而不用。速求巧捷。
遂悖圣经。又有六十六穴。拘于日时开阖。用之犹未周备。而况拘于八穴者乎。盖八穴病在
气分。则有可劫之功。若在血分。徒损元气。病何由安。正是血病而泻气也。邪在血分。则
直求病之所在。而取之可也。今人泥而不用。良可笑耶。
或曰。膻中、鸠尾、中庭。人亦有针之者。宁无禁乎。
曰。心为一身之主。至贵不可犯。膻中、鸠尾、巨阙。心之宫城也。心主虚怯。不能主
事。
狂者有之。用针之士。多于膻中、鸠尾、中庭针之。亦犹伊芳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孺子。事
有差误。则将倾覆社稷。荼毒生灵。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夫针三穴亦然。犯真心。死不可
救。必须自揣己才。果有如伊芳周之能。可以扶危持颠。方能保心于无危也。
或曰。针三阴交。主何病也。
曰。足之三阴。从足走腹。太阴脾经循内踝上直行。厥阴循内踝前交入太阴之后。少阴
肾经
非危疾急证。与三阴俱有干者。不可轻刺。脾肾气常不足。肝虽有余。亦是宿血之藏。误刺
则脱人元气。不可不慎。
或曰。伤寒刺期门穴者。何如。
曰。十二经始于手太阴之云门。以次而传。终于足厥阴之期门。期门者。肝之募也。伤
寒过经
胁下肥气。凡是木郁诸疾。莫不刺之。以其肝主病也。经云。穴直乳下两肋端。又曰。在不
容旁一寸五分。古人说得甚明。今人不解用也。
或曰。刺胸腹者。必避五脏。何谓也。
经曰。中心。一日死。中肝。五日死。中脾。十日死。中肾。六日死。中肺。三日死。
中胆
单布上刺。刺之不愈。复刺。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脉。为盲。刺头。
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刺脊间。中髓为伛。刺乳上。中乳
房。为肿根蚀。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鱼腹内陷为肿。无刺大醉。无刺大
怒。无刺大劳。无刺大渴。无刺大惊。无刺大饥人。无刺新饱人。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聋。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臂太阴脉。出血立死。刺足少阴脉。重

遗溺。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少腹满。刺 肠内陷。为肿。刺
眶上陷骨中脉。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又曰。无刺浑浑之脉。 之热。漉漉之汗。
如大风大雨。严寒盛暑。卑湿烦燥。便黑吐血。暴然失听。失明失意。失神失便溺。及七情五伤
。皆不可刺。乘车马远来。亦候血气定。然后刺之。机按。今医但问某病。便针某穴。求其如经
所言。不犯针禁。不夭人寿者。几
问曰。针刺失宜。亦能杀人否乎。
经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
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
。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气之息道。一呼
一吸为一至。故此云五里者。五至而已。过其数。藏气尽。更过其数。极其输矣。五往者。
五至已往。则六至七至也。)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乎。又曰。窥门而刺
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死于堂上。(机按。胃经固多气血。若写之太过。则夭寿矣
。夫以多气多血之经。尚戒写之太过。余经可轻写乎。)
或曰。针灸宜避天忌日。何也。
经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子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己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
巳。
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四季中州。其日戊巳。
大禁太乙所在日。(即前所云)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有痈肿欲治
之。无以其所值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又曰。春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夏
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秋三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冬三月。人气在左。
无刺左足之阴。
或曰。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
曰。荣为阴。行于脉中。卫为阳。行于脉外。各有浅深。故针阳必卧针之。以阳气轻浮
。过
或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何谓也
曰。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如病在骨。当刺至骨。但针至筋而去。则伤筋矣。
或曰。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何谓也。
曰。此戒过分太深也。如病在皮中。针至皮中而止。无令深入伤肉也。
或曰。春夏刺浅。秋冬刺深。何谓也。
经曰。春气在毛。夏气在皮。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浅深之应也。是知春夏之气。
浮而
。欲其无不及也。经曰。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此之谓也。
或曰。春夏各致一阴。秋冬各致一阳。何谓也。
难经曰。致。取也。春夏气温。必致一阴者。春夏养阳之义也。初下针则沉之至肾肝之
部。
之义也。初内针浅而浮之当心肺之部。候其得气。推针纳之达肾肝之分。所谓致一阳也。此
则古人特推其理。有如此耳。凡用针补写。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相拘也。
或曰。针家亦诊脉否。
经曰。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言脉
口气
。重竭必死。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言脉口气外绝不至)用针者。
反实其内。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其
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机按。此言工不诊脉
。妄行针刺。故不免于绝气危生。)
经曰。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也。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
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
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而阴竭。写阴则阳脱。如此亦弗灸。可将以甘药。不已者
。因而写之。则五脏气坏矣。又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
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
阳。一倍而躁。在手少阳。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阳。二倍而躁。在手太阳。人迎三倍。病在
足阳明。三倍而躁。在手阳明。(盛则为热。虚则为寒。紧则为痛痒。代则乍甚乍间。盛则
写之。虚则补之。紧痛则取之分肉。代则取血络。见饮药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必审按其本末。
察其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寸口大。平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阴。一倍而躁。在手心主。寸
口二倍。病在足少阴。二倍而躁。在手少阴。寸口三倍。病在足太阴。三倍而躁。在手太阴
。(盛则胀满寒中食不化。虚则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紧则痛痒。代则乍痛乍吐。盛则写之
。虚则补之。紧则先刺而移灸之。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陷下则徒灸之。陷下者。血结于中
。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寸口四倍者。名曰内关。内关者。且
大且数。死不治。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脏腑之病也。人迎与太阴脉口俱四倍以上。命
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人迎一盛。写足阳明。补足厥阴。二写一补。日一取之。人迎
二盛。写足太阳。补足太阴。二写一补。二日一取之。人迎三盛。写足阳明。补足太阴。二

少阴。补足太阳。二补一写。二日一取之。脉口三盛。写足太阴。补足阳明。二补一写。日二
取之。所以日二取之。太阴主胃。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以上补写。皆必切而验之。
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
。气
察脉盛衰。以知病在何经。乃可随病以施针刺也。苟不诊视。则经脉之虚实。补写之多寡。
病症之死生。懵然皆无所知矣。于此而妄施针灸。宁免粗工之诮哉。故集见于此。俾后之
针士。必先以诊视为务也。)
经曰。脉之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者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
气盛
热。大者。微写其气。无出其血。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写阳气而去其热。涩者。必中
其脉。顺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 。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
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
经曰。凡刺之属。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
已补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写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写其阳而和之。三
脉动于足大指之间。(三脉盛虚和也)必审其实虚。虚而写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

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写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
独出其邪气。久病者。邪气深入。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
。刺道毕矣。(机按。此节不惟详于刺法。而亦详于诊法。但诊则以指行间动脉也。脉实而
疾。则深刺以写。脉虚而徐。则浅刺以补。邪气脉来。紧而疾。谷气脉来。徐而和。学人于
此而察识之。则临病施针。庶免妄治之失矣。)
经曰。必先明知十二经络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
。虚
办。飧泄。脉小。手足寒难已。手足温而易已。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
矣。(机按。今之针士。多不诊脉。未免有误刺害论焉。)
或曰。针家亦察色否。
经曰。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痹。故目赤色
。病
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
疸也。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耳间青脉起者

亦十无一二也。故集次灵枢察色数条于此。后之学人。扩而充之。庶几如经所谓能合色脉。
可以万全者矣。)
或曰。经云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
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又云。五脏有六
腑。六腑有十二原者。何谓也。
曰。井譬如谷。井。泉源之所出也。经穴之气所生。则自井始。而溜荥注俞。过经入合。
(合
乙。阴木也。乙与庚合。故阳井属庚金。庚。阳金也。阴木柔。阳金刚。刚柔相配。夫妇之道
。则有父子之相生。是以肝木大敦阴井。木生阴荥行间火。火生阴俞太冲土。土生阴经中封
金。金生阴合曲泉水。心之少冲井木。少府荥火。神门俞土。灵道经金。少海合水。脾之隐
白井木。大都荥火。太白俞土。商丘经金。阴陵泉合水。 肺之少商井木。鱼际荥火。太渊
俞土。经渠经金。尺泽合水。 肾之涌泉井木。然谷荥火。太溪俞土。复溜经金。阴谷合水
。心包之中冲井木。劳宫荥火。大陵俞土。间使经金。曲泽合水。此阴经之穴。以次而相
生也。 胆之窍阴阳井。金生阳荥侠溪水。水生阳俞临泣木。木生阳经阳辅火。火生阳合阳
陵泉土。 小肠少泽井金。前谷荥水。后溪俞木。阳谷经土。小海合火。 胃之厉兑井金。
内庭荥水。陷谷俞木。解溪经火。三里合土。 大肠之商阳井金。二间荥水。三间俞木。阳
溪经火。曲池合土。 膀胱之至阴井金。通谷荥水。束骨俞木。昆仑经火。委中合土。 三
焦之关冲井金。液门荥水。中渚俞木。支沟经火。天井合土。此阳经之穴。以次而相生也。
六腑又有原者。经曰。以三焦行于诸阳。故又置一俞。而名曰原。五脏则以俞为原。 肺俞
太渊。心俞大陵。肝俞太冲。脾俞太白。肾俞太溪是也。 膀胱俞束骨。过于京骨为原。胆俞
临泣。过于丘墟为原。胃俞陷谷。过于冲阳为原。三焦俞中渚。过于阳池为原。小肠俞后溪
过于腕骨为原。大肠俞三间。过于合谷为原。盖五脏阴经。止以俞为原。六腑阳经。既有俞
。仍别有原也。脏之俞。腑之原。皆三焦之所行。气之所留止也。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病也。
名之曰原。以脐下肾间动气。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三焦则为原气之别使。主通行上中
下之三气。经历于脏腑也。故曰。下焦禀真元之气。即原气也。
经曰。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言井荥俞经合。手不过肘。足
不过膝。)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
节气味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五脏有疾。应出十二原。明知
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
或曰。五脏募皆在阴。俞皆在阳。何谓也。
难经曰。阴病行阳。阳病行阴。故募在阴。俞在阳。募与俞。五脏孔穴之总名也。在腹
为阴
中府。心募巨阙。脾募章门。肝募期门。肾募京门。俞在背者。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心俞在第
五椎下。肝俞在第九椎下。脾俞在十一椎下。肾俞在十四椎下。皆侠脊两旁各一寸五分。阴
病行阳。阳病行阴者。阴阳经络。气相交贯。脏腑腹背。气相通应。所以阴病有时而行阳。
阳病有时而行阴也。针法曰。从阳引阴。从阴引阳。
或曰。六腑各有俞。(背俞)风寒湿气中其俞。而饮食应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针
治奈何。
经曰。五脏有俞。(井荥俞经合之俞)六腑有合。(六腑合穴)各有所发。各随其过。(经
脉所经过处)则病瘳矣。
或曰。灵枢难经以大陵为心之原。而又别以兑骨为少阴之原。诸家针灸书。并以大陵为
手厥阴心主之俞。以神门在掌后兑骨之端者。为心经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
灵枢七十一篇曰。少阴无俞。心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经病而藏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
后兑
冲。溜于劳宫。注于大陵。行于行间。入于曲泽。手少阴也。(按中冲以下。并手心主经俞
。灵枢直指为手少阴。而手少阴经俞。不别载也。)素问缪刺篇曰。刺手心主少阴兑骨之端
。各一 。又气穴篇曰。藏俞五十穴。(王注)五脏俞惟有心包络井俞之穴。而亦无心经井俞
穴。又七十九难曰。假令心病。写手心主俞。补手心主井。详此前后各经文义。则知手少阴
与手心主同治也。
或曰。井荥俞经合。主何病也。
曰。六十八难注云。心下满。肝木病也。足厥阴之支。从肝贯膈。上注肺。故井主心下
满也。荥主身热。心火病也。俞主体重节痛。脾土病也。经主喘咳寒热。肺金病也。合主逆
气而泄。肾水病也。此举五脏之病。各一端为例。余病可以类推而互举也。不言六腑者。举
藏足以该之。
或曰。诸经之井。皆在手指足趾梢。肌肉浅薄之处。不足使为补写也。刺之奈何。
经曰。设当刺井者。只写其荥。以井为木。荥为火。火者。木之子也。此专为写井者言
也。
则病危。可不谨哉。
或曰。经以井荥俞经。各系于四时。何谓也。
经曰。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荥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
肺。冬刺合者。邪在肾也。
或曰。南唐何若愚谓三焦是阳气之父。心包络是阴气之母。二经尊重。不系五行所摄。主
受纳
。注于三焦。遇阴干合处。注于包络。此二经亦各注井荥俞经合五穴也。阳干注腑。阴干注
脏。如甲日甲戌时。胆气初出为井。然甲与己合。己巳时。脾出血为井。又如乙日乙酉时。肝

后脉内。阴日。血先脉外。气后脉内。交贯而行。甲戌时。至甲申为阳干合处。己巳时。至
己卯为阴干合处。余经日辰皆根据此推。阳日阳时。则阳经穴开。病在阳经。宜俟阳经穴开针

肠前谷。(荥火)戌寅时。注于胃陷谷。(俞土)并过本原丘墟。庚辰时。经于大肠阳溪。(经
金)壬午时。入于膀胱委中。(合水)此五腑井荥俞经合穴开时也。至甲申时。气纳三焦之关
冲(井)液门(荥)中渚(俞)阳池(原)支沟(经)天井(合)穴亦开焉。 肝属足厥阴乙木。故乙日
乙酉时。肝引血出大敦。(井木)丁亥时。流于心之少府。(荥火)己丑时。注于脾之太白。(
俞土)辛卯时。经于肺之经渠(经金)癸巳时。入于肾之阴谷。(合水)此五脏井荥俞经合穴开时
也。
太阳阳火。故丙日丙申时。小肠引气出少泽。(井火)戊戌时。流于胃内庭。(荥土)庚子时。
注于大肠三间。(俞金)过本原腕骨。壬寅时。经膀胱昆仑。(经水)甲辰时。入胆腕骨。(合
木)丙午时。气纳三焦。 心属手少阴阴火。故丁日丁未时。心引血行少冲。(井火)乙酉时。
流于脾大都。(荥土)辛亥时。注于肺太渊。(俞金)癸丑时。经于肾复溜。(经水)乙卯时。入
于肝曲泉。(合木)丁巳时。血纳包络。 胃属足阳明阳土。故戊日戊午时。胃引气出厉兑。
(井土)庚辰时。流于大肠二间。(荥金)壬戌时。注于膀胱束骨。(俞水)并过本原冲阳。甲子
时。经于胆阳辅。(经水)丙寅时。入于小肠少海。(合火)戊辰时。气纳三焦。 脾属足太阴
阴土。故己日己巳时。脾引血行隐白。(井土)辛未时。流于肺鱼际。(荥金)癸酉时。注于肾
太溪。(俞水)乙亥时。经于肝中封。(经木)丁丑时。入于心少海。(合火)己卯时。血纳包络
。大肠属手阳明阳金。故庚日庚辰时。大肠引血出商阳。(井金)壬午时。流于膀胱通谷。
(荥水)甲申时。注于胆临泣。(俞木)丙戌时。经于小肠阳谷。(经火)戊子时。入于胃三里。
(合土)庚寅时。气纳三焦。 肺属手太阴阴金。故辛日辛卯时。肺引血行少商。(井金)癸巳
时。流于肾然谷。(荥水)乙未时。注于肝太冲。(俞木)丁酉时。经于心灵道。(经火)己亥时
。入于脾阴陵泉。(合土)辛丑时。血纳包络。 膀胱属足太阳阳水。故壬日壬寅时。膀胱引
气出至阴。(井水)甲辰时。流于胆侠溪。(荥木)丙午时。注于小肠后溪。(俞火)并过本原京骨

少阴阴水。故癸日癸亥时。肾引血出涌泉。(井水)乙丑时。流于肝行间。(荥木)丁卯时。注
于心神门。(俞火)己巳时。经于脾商丘。(经土)辛未时。入于肺尺泽。(合金)癸亥时。血纳
包络。 三焦属手少阳。壬子时。三焦出关冲。(井金)甲寅时。流于液门。(荥水)丙辰时。
注于中渚。(俞木)并过本原阳池。戊午时。经于支沟。(经火)庚申时。入于天井。(合土)
心主包络属手厥阴。癸丑时。包络出中冲。(井木)乙卯时。流于劳宫。(荥火)丁巳时。注于
太溪。(俞土)己未时。经于间使。(经金)辛酉时。入于曲泽。(合水)何公此法刊布。古今名
曰子午流注。盖谓左转从子。能外行诸阳。右转从午。能内行诸阴。于经亦有据乎。
曰。此皆臆说。素难不载。不惟悖其经旨。而所说亦自相矛盾者多矣。彼谓阳日阳时阳

。而谓丙小肠前谷荥穴开。其与阳日阳时之说。合乎否乎。经曰。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
而入
则乱气不生。四时之气所在。如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之类。
故曰。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亦因四时之气所在而刺之也。又曰。
谨候其时。病可与期。盖言谨候其气之所在之时而刺之。是谓逢时。如病在三阳。必候其气
在于阳分而刺之。病在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分而刺之。故古人刺法。惟以气之所在之处。
穴俞为开。气之不在之处。穴俞为阖并无所谓阳日阳时阳穴开。阴日阴时阴穴开之说。又尝
考之经曰。补写以时。与气开阖相合者。气当时刻谓之开。已过未至谓之阖。盖邪来朝应之
时。如波陇起。察其在何穴分。即于此时而刺之。谓之开。若根据何公某穴某时某穴开。宜刺
某穴。或遇邪至所定时穴刺之固宜。或邪已过未至。亦根据其所定时穴刺之。宁不反增其病耶
。经曰。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在。反之则生乱气。此之谓也。经曰。阴井木。阳井金。阴
荥火。阳荥水。阴经土。阳经木。阴俞金。阳俞火。阴合水。阳合土。今何公尽变其法。皆
以十干配之十经。取干旺日时而注井荥俞经合。故甲日甲时取属甲胆。而甲胆阳井之金。亦
根据日干而变为木。小肠前谷荥水。亦根据日干而变为火。然三焦包络。又根据难经而无所变。颠
倒错乱如此。与经合乎否乎。周身十二经。各有井荥俞经合。其所主病。亦各不同。假如病
在肝。宜针肝之荥穴行间。乃曰乙日肝之荥穴不属行间。而属心之荥穴少府。舍肝之荥而
针心之荥。是谓乱经。病可去乎。不可去乎。又谓阳日气先血后。阴日气后血先。此亦不通
之论。就以彼之所言。证之彼云。甲与己合。己日己巳时。脾引血出。甲戌时。胆引气行
。固合阴日血先气后说矣。然甲日己巳时居前。而脾亦可引血先出。甲戌时居后。而胆亦可
引气后行。如此。则阳日血亦可先。气亦可后矣。何其言之不审耶。机按。经曰荣者水谷之
精气。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以次相传。至足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入于脉。与息数
呼吸应。此经脉行度终始也。荣气一周于身。外至身体四肢。内至五脏六腑。无不周遍。故
其五十周无阴阳昼夜之殊。与卫气之行不同。卫者。水谷之悍气。出于上焦。行于脉外。温
分肉。充皮肤。司开阖。不与脉同行。不与息数同应。昼但周阳于身体四肢之外。不能入五
脏六腑之内。夜但周阴于五脏六腑之内。不能出身体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与荣
大会于肺手太阴也。荣卫之行。各有常度如此。而谓阳日气先血后。阴日气后血先。不自知
其乱经旨也大矣。岂可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哉。(难经言。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上
下。由息而动。巢元方谓气行则血行。气住则血住。似皆未达荣卫异行之旨也。)
或曰。指微赋言。养子时刻注穴者。谓逐时干旺气。注脏腑井荥之法也。每一时辰相生
养子
出窍阴穴为井。(木气)流至小肠为荥。(火气)过前谷穴。注至胃为俞。(土气)过陷谷穴并过
本原丘墟穴。行至大肠为经。(金气)过阳溪穴。入于膀胱为合。(水气)入委中穴而终。是甲
戌时。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时辰。流注五穴毕也。与七韵中所说。亦相通否。
曰。荣卫昼夜各五十度周于身。皆有常度。无太过。无不及。此平人也。为邪所中。则
或速
时。胆出窍阴。丙子时。流于小肠前谷。戊寅时。流于胃合谷。并过本原丘墟。庚辰时。行
于大肠阳溪。壬午时。入于膀胱委中。再遇甲申时。注于三焦。六穴带本原。共十二穴。是一
日一夜。气但周于此数穴也。且五脏五腑十经。井荥俞经合。每一穴占一时。独三焦六穴占
一时。包络五穴占一时。而赋乃言甲戌一时。木火土金水相生。五度一时。流注五穴毕。与
韵中所语大不相合。赋与韵出于一人。何其言之 牾若是。不知不善于措辞耶。不知赋韵两
不相通耶。赋注又言。昼夜十二时。血气行过六十俞穴。考其针刺定时昼夜周环六十首图。
乃知一时辰相生养子五度之说矣。假如甲日甲戌时。甲。阳木也。故胆始窍阴木。木生前谷
火。火生陷谷土。过丘墟原。土生阳溪金。金生委中水。再遇甲申时。注于三焦关冲、液门
、中渚、阳池、支沟、天井六穴。不特甲戌时为然。一日之中。凡遇甲时。皆如甲戌时所注
之穴也。又如乙日乙酉时。乙。阴木也。故肝始大敦木。木生少府火。火生太白土。土生经
渠金。金生阴陵水。再遇乙未时。注于包络中冲、劳宫、大陵、间使、曲泽五穴。不特乙日
乙酉时为然。一日之中。凡遇乙时。皆如乙酉时所注之穴也。所注皆在本日本时本经。注于
井穴。以后时辰。不注井穴。以前时辰。如癸日癸亥时。主肾注于井。次至甲子时。胆经所
注。一如甲日甲戌时所注之穴也。次至乙丑时。肝经所注。一如乙日乙酉时所注之穴也。次
至丙寅时。小肠所注。一如丙日丙申时所注之穴也。举此为例。余可类推。此所谓昼夜十二
时。
犹豫而不决也。虽然。二说俱与素难不合。无用其法。犹辨论之不置者。将使读者不待思索
。一览即解其意矣。
问曰。保命全角论所言刺法。古圣传心之要典也。今之针士。略无一言以及之。何耶。
曰。古语微奥。必须沉潜玩味。乃能深契。今人喜简厌繁。但求熟于歌赋。其于圣经。视
为虚
。必先治神。(专其精神。不妄动乱。刺之真要。其在兹乎。)五脏已定。九候已备。后乃存
针。(先定五脏之脉。备循九候之诊。而有太过不及者。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众脉不见
。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无以形先。(众脉谓七诊之脉。众凶谓五脏相乘。外内相得。言形
气相得也。无以形先。言不以己形之盛衰寒温。料病患之形气。使同于己。)可玩往来
。乃施于人。(玩谓玩弄。言精熟也。经曰。谨熟阴阳。无与众谋。此其类也。)人有虚实。
五虚勿近。五实勿远。至其当发。间不容 。(人之虚实。非其远近而有之。盖由气血一时
之盈缩耳。然其未发。则如云垂而视之可久。至其发也。则如电灭而指所不及。迟速之殊。
有如此矣。○ 。音舜。太素作 。)手动若务。针耀而匀。(手动用针。心如专务于一事。
针耀而匀。谓针形圆净。上下匀平也。)静意视义。观适之变。是谓冥冥。莫知其形。(冥冥
。言血气变化之不可见也。故静意视息。以义斟酌。观所调适经脉之变易耳。虽且针下用
意精微。而测量之。犹不知变易形容谁为其象也。○新校正云。观其冥冥者。形容荣卫之不
形于外。而工独知之。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四时气之浮沉。参伍相合而调之。工常先见
之。然而不形于外。故曰观其冥冥。)见其乌乌。见其稷稷。从见其飞。不知其谁。(乌乌叹其
气至。稷稷嗟其已应。言所针之得失。如从空中见飞鸟之往来。岂复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
但见经脉盈虚而为信。亦不知其谁之所召遣耳。)伏如横弩。起如发机。(血气之未应。针则
伏如横弩之安静。其应针也。则起如机发之迅疾。)帝曰。何如而虚。何如而实。(言血气
既伏如横弩。起如发机。然其虚实。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虚实之形。何如而约之。)岐伯
曰。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针下寒。乃去针也。言要以气至有效而为约。不必守息数
而为定法。) 经气已至。慎守勿失。(勿更改也。无变法而失经气也。)深浅在志。远近若
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深浅在志。知病之内外也。远近如一。深浅其
候等也。如临深渊。不敢堕也。手如握虎。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
也。)
问曰。灵枢第一篇。针之大经大法。不可不读也。其中义有不可晓者。奈何。
曰。此上古之书。传写已久。其中多有缺误。但当通其所可通。缺其所可疑也。岐伯曰。
小针
。(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写也。)神乎神。客在门。(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正气客
。邪气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先知邪正。何经之疾。然后乃
知所取之处也。)刺之微。在速迟。(徐疾之意也)粗守关。(守四肢而不知血气邪正之往来也
)上守机。(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知气之虚实。用针之疾徐也。)空中之机。清静

也)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言气易失也)不知机道。叩之不发。(言不知补写之意。血气
已尽。邪气不下也。)知其往来。(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
暗乎。(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尽知针意也)往者为逆。(言气之虚小。
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言知所取之
处也)迎而夺之。(写也)恶得无虚。追而济之。(补也)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虚
则实之。(言气口虚而当补也)满则写之。(言气口盛而当写也○针解曰。气虚则实之者。针
下热也。气实乃热也。满而写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亦寒也。)宛陈则除之。(去血脉也)邪
胜则虚之。(言诸经有盛者。皆写其邪也。○针解曰。出针勿按穴。俞且开。故得经虚。邪
气发泄也。)徐而疾则实。(言徐内而疾出也。○针解曰。徐出。谓得经气已久。乃出之疾。
按谓针出穴已疾。速按之。则真气不泄。经脉气全。故实。)疾而徐则虚。(言疾内而徐出
也。○针解曰。疾出。谓针入穴已至于经脉。则疾出之。徐按。谓针出穴已徐缓。按之则邪
气得泄。精气复间。故虚。)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针
解曰。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若无若有者。疾不可知也。言其
冥昧不可即而知也。不可即知。故若无。慧然神悟。故若有也。)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言
气之虚实。补写之先后也。察其气之以下与常存也。)为虚与实。(针解曰。为虚与实者。工
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言补则秘然若有得。写则恍然若有失也。○针解曰。若得失者。离
其法也。妄为补写。离乱大经。误补实者。转令若得。误写虚者。转令若失也。○难经曰。
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气来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气来实牢濡虚。以随济迎夺而为得
失也。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谓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言虚与实。若得若失。谓补者秘然
。若有得也。写者恍然。若有失也。得失有无。义实相同。故交举而互言之。)虚实之要。
九针最妙。(针解曰。为其各有所宜也。热在头身。宜 针。肉分气满。宜员针。脉气虚少
。宜 针。写热出血。发泄痼病。宜锋针。破痈肿。出脓血。宜铍针。调阴阳。去暴痹。宜
利员针。刺治经络中痛痹。宜毫针。痹深居骨解腰脊节凑之间者。宜长针。虚风舍于骨解皮
肤之间者。宜大针。此谓各有所宜也。)补写之时。(与气开阖相合也。气当时刻谓之开。已
过未至谓之阖)以针为之。(九针各不同形。长短锋颖不等。或补或写。宜随其疗而用之也。
○机按。此节示人当知圆机活法。不可守经无权。与夫邪正之所当别。虚实之所当知。补写
之所当审。皆针家之要务。学人不可不熟读也。)
写曰必持纳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写。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
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
。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
。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
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输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机按。上节文义不相
蒙。恐有脱误。且针解篇亦置之不释。可见非错简则衍文。)
问曰。灵枢首篇。多有脱误。既闻命矣。其中云。悬阳两卫。亦有义乎否乎。
曰。此节文义。亦不甚莹。今姑随文释义。以俟明哲正焉。悬者。悬远也。谓皮肤浮浅
之气
卫之阴。故曰两卫。总而言之。悬阳两卫。同一气也。分而言之。皮肤者为悬阳。肌肉者为卫

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
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络脉是也。神属勿去者。正气犹相附属也。经曰
。身居静处。占神往来。又曰。入脏者死。以神去也。存亡者。死生也。血脉在 横居者。
言邪入血脉。注于穴 。则横逆也。经曰。血气扬溢是也。澄者。静而明也。经曰。沉而留
止。又曰。病深专者。刺大脏是也。坚者。强而急也。经曰。察其脉之缓急。肉之坚脆。而
病形定矣是也。盖谓工之用针。当知气之邪正。病之生死也。初则浅之。以候皮肤之气。次
则深之。以候肌肉之气。又次则深之。以候筋骨之气。若邪虽内舍。而神犹附属者。则病尚
可以生也。或邪入血脉。注于经 而横逆者。则神将去矣。邪之横逆。审而视之。则渊澄而可
见。切而按之。则劲急而可辨。用针之际。岂可不谨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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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中

属性:问曰。迎而夺之。恶得无虚。随而济之。恶得无实。然古今所论迎随之义。及所用迎随
之法。各各不同。愿发明之。
曰。素难所论。刺法之正也。今医所传。无稽之言也。不求诸古而师诸今。所谓下乔木
。入
矣。岐伯曰。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言邪之将发也。先迎而亟夺之。无令邪布。故曰。卒然
逢之。早遏其路。又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此皆迎而夺之。不使其传经而走络也。仲
景曰。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
传则愈。刺疟论曰。疟方欲热。刺跗上动脉。开其孔。出其血。立寒。疟方欲寒。刺手阳明
、太阴
则先夺其便道。断其来路。则贼失其所利。恶得不虚。而流毒移害。于此而可免矣。随而济
之。恶得无实。言邪之已过也。随后以济助之。无令气忤。故曰。视不足者。视其虚络。按
而致之刺之。而刺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谓但通经脉。使其和利。
抑按虚络。令其气致。又曰。太阴疟病至则善呕。呕已乃衰。即取之。言其衰即取之也。此皆
随而济之。因其邪过经虚而气或滞郁也。经曰。刺微者。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于不足
。神气乃得。(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于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于针。移
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复常。)岐伯曰。补必用员。员者行也。行者移也。
谓行未行之气。移未复之脉。此皆随而济之之证也。所以然者。譬如人弱难步。则随助之以

(他章又曰。追而济之。注云。追。补也。或云。追随同一意。灵枢曰。补曰随之随之。意
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此又似徐缓之意。后人训随有随即之意。谓邪去经虚。随即
用补以助之。○愚谓补法兼此数义。故其所释。各有不同。)难经曰。迎而夺之者。写其子
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火也。土为火之子。手心主之俞。大陵也。实则写
之。是迎而夺之也。木者。火之母。手心主之井。中冲也。虚则补之。是随而济之也。迎者
。迎于前。随者。随其后。此假心为例。余可类推。补写云手心主。所谓少阴无俞。手少阴与
手厥阴同治也。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内为阴。外为阳。里为阴。表为阳。察其病之在阴在阳
而调之也。如阴虚阳实。则补阴写阳。阳虚阴实。则补阳写阴。或阳并于阴。阴并于阳。或阴阳
俱虚俱实。皆随其所见而调之。(一说男外女内。表阳里阴。调阴阳之气者。如从阳引阴。
从阴引阳。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之类也。)机按。素难所论。迎随不同者。素问通各经受病
言。难经主一经受病言。病合于素问者。宜根据素问各经补写之法治之。病合于难经者。宜从
难经子母迎随之法治之。各适其宜。庶合经意。又按。玄珠经曰。五运之中。必折其郁气。先
取化源。其法。太阳司天。取九月。写水之源。阳明司天。取六月。写金之源。少阴司天。取
三月。写火之源。太阴司天。取五月。写土之源。厥阴司天。取年前十二月。写木之源。乃用
针迎而取之之法也。详此迎取之法。乃治气运胜
赋曰。足之三阳。从头下走至足。足之三阴。从足上走入腹。手之三阳。从手上走至头
。手
针以大指向后。食指向前。为逆其经而上。故曰迎。以大指向前。食指向后。为顺其经而下
。故曰随。三阴亦准此法。
机按。经曰。迎者迎其气之方来而未盛也。写之以遏其冲。何尝以逆其经为迎。随者随
其气
于人哉。
赋曰。迎者迎于前。随者随于后。迎接犹提也。随送犹按也。针在孔穴之内。如舟在急
流之中。拽上曰逆。撑下曰顺。拽上犹提也。撑下犹按也。故曰。迎而夺之有分寸。随而济
之有浅深。又曰。动退空。歇迎夺右而写凉。推内进。搓随济左而补暖。动退空三字。明言
提而出也。推内进三字。明言按而入也。迎随即提按也。
机按。经言提针为写。按针为补。是知提按只可以言补写。不可以释迎随之义。
赋曰。吸而捻针。左转为写为迎。呼而捻针。右转为补为随。
机按。经曰。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
呼引
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
。故命曰补。(呼谓气出。吸谓气入。转谓转动。扪循谓手摸。欲气舒缓。切谓指按。使经
脉宣散。推按谓排蹙其皮。以闭穴。弹怒使脉气 满爪下。置针准定。审视气已平调。则慎
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即此观之。则呼吸亦可以言补写。不可以释迎随。且古人用针。但
曰转曰动而已。并无所谓左转为写。右转为补。可见赋中所说。率多无稽之谈。学人师之。
宁免谬妄。)
或曰。针灸书有针法歌括。又有宏纲陈氏针法。今详述之。以求质正。庶使知有所适从
也。
歌曰。先说平针法。含针口内温。按揉令气散。掐穴故教深。持针安穴上。令他嗽一声
。随
用针转入孔穴。则针易入不差。病患亦不知痛。)补必随经刺。令他吹气频。随吹随左转。
逐归天地人。待气停针久。三弹更熨温。出针口吸气。急急闭其门。写欲迎经取。吸则内其
针。吸时须右转。根据次进天人。转针仍复吸。根据法要停针。出针吹出气。摇动大其门。(凡

膊上侧筋骨陷中。从肩至肘。正在当中即是。虾蟆儿上边也。) 宏纲陈氏谓。取穴既正。
用左手大指掐穴。右手置针穴上。令嗽一声。随嗽内针至分寸。候针数穴毕。停少时。用右手
大指及食指。持针细细动摇进退搓捻。如手颤之状。谓之催气。约行五六次。觉针下沉紧。
却用写法。令患人呼气一口。随呼转针。如针左边。以右手大指食指持针。大指推前。食指

。谓之飞。却轻提住针头左转。略退半分许。谓之三飞一退。根据此行至五六次。觉针下沉紧
。是气至极矣。再轻提住针头。左转一二次。如针右边。以左手大指食指持针。大指向前。食
指向后。根据前法轻提针头右转。是针右边写法。欲出针时。令咳一声。随咳出针。此谓之写
。补则根据前法催气毕。觉针下气至。却行补法。令患人吸气一口。随吸转针。如针左边。
捻针头转向右边。以我之右手大指食指持针。以大指向后。食指向前。仍捻针深入一二分。
使真气深入肌肉之分。如针右边。捻针头转向左边。以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食指向前。
大指向后。仍捻针深入一二分。若针数穴。俱根据此法。行毕停少时。却用手指于针头上轻弹
三下。如此三次。仍用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以大指连搓三下。谓之飞。将针深进一二分
。轻提针头转向左边。谓之一进三飞。根据此法行五六次。觉针下沉紧。或针下气热。是气至足
矣。令病患吸气一口。随吸出针。急以手按其穴。此谓之补。
机按。以上二法。大同小异。但陈氏以搓为飞。他家以进为飞。无从可考。莫知谁是。
其余有可议者。详辨于后。兹不复赘。
或曰。捻针之法。有左有右。有内有外。男子左写右补。女人右写左补。何谓也。
曰。以食指头横纹至指梢为则。捻针以大指食指相合。大指从食指横纹捻上。进至指梢
为左
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谓当刺时。先以左手压按弹怒爪切。使气来如动脉应指
。然后以右手持针刺之。待气至针动。因推针而内之。是谓补。动针而伸之。是谓写。古人
补写心法。不出乎此。何尝有所谓男子左写右补。女人左补右写也哉。是知补写转针。左右
皆可。但当识其内则补。伸则写耳。后人好奇。广立诸法。徒劳无益。
或曰。今针家有十四法。又有青龙摆尾。白虎摇头。苍龟探穴。赤凤迎源。龙虎交战。
龙虎
气。种种诸法。亦可师欤否欤。
曰。此法多出金针赋。观其自序可谓得之难。宝之至。考其针法。合理者少。悖理者多
。错杂紊乱。繁冗重复。今敢条陈。以俟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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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法

属性:补者呼气。初针刺至皮内。号曰天才。少停进针。刺至肉内。号曰人才。又停进针。刺
至筋
经走气。尽在其中。 写者吸气。针至天部。少停直至地部。得气写之。再停良久。退针人
部。待气沉紧。倒针朝病。施法同前。少停者。三息也。再停者。五息也。
经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者。谓徐出针而疾按之。则真气不泄而实也。疾出针而
徐按
大不相合。且针出内而分三才。肉浓穴分。用之无碍。肉薄去处。法将何施。故针者惟当察
其肉之浓薄。而酌其宜。庶几无害。经曰。刺有浅深。各正其理。此之谓也。他篇又云。补
法三次进。一次退。(假如此穴五分。先针入二分。候得气。再入二分。候得气。更入一分
。撞五分止。然后急出其针。便以左手大指按其针孔。勿令出血。)写法一次进。三次退。(
假如此穴合针五分。便针入五分。候得气。便退针二分。少停。又退二分。少停。候得气。
则起针。慢出不闭针孔。令其气出。)与此补作三次进。二次退。写作二次进。三次退。前
后所言。亦自相矛盾矣。经曰。义无斜下者。欲端以正也。谓指直刺。针无左右也。惟针阳
分。或卧针取之。赋言倒针朝病。与经相反。其曰飞经走气。考经无载。不敢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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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气法

属性:病未退者。针下如根。推之不动。转之不移。此为邪气。吸拔其针。未可出针。出则病复
。再
。搓而停之。补者吸之去疾。急扪其穴。写者呼之去徐。不闭其穴。
经曰。八正者。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四时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气所在。
以时
大刚风。东北方凶风。东南方弱风。西南方谋风。西北方折风。)虚邪也。谓乘人之虚而为
病者也。以时至者谓天应。太乙移居以八节之前后。风朝中宫而至者也。(义具天元玉册。

后数日。宜东风。若遇西风。亦谓之虚邪。应时者为正。冲时者为邪。)八正虚邪。宜避之
而勿犯。若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两虚相感。其气至骨。入则伤五脏。故曰天忌不可不知
也。四时之气所在。谓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也。机按。此以
八节之正气。候八风之虚邪。应时而来者。谓之正。非时而至者。谓之邪。人能候而避之。
无用于针刺也。或有所犯。当随四时之气所在而调之。此亦候气之法也。故集见于此。
经曰。凡刺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如二分二至前后五日。气未定也
。然
气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月

疾温。离左酉南。月死朔而速冷。此以月之生死为期。午前卯后者。辰巳二时也。当此之时
。太阴月生。是故月郭空无写。宜疾温之。离左酉南者。未申二时也。当此之时。太阴月死
。是故月郭盈无补。宜速冷之。将一月比一日也。又云。望不补。晦不写。弦不夺。而
朔不济者。望。每月十五日也。晦。每月三十日也。弦。有上下弦。上弦。或初七或初八。
下弦。
于太乙者也。(义具天元玉册中)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气定乃刺者。谓八节之风。气静定
乃可以刺经络之虚实。故历忌云。八节前后各五日。不可刺灸。以气未定故也。机按。此亦
因天时而用针刺。皆候气之法也。故附次焉。
经曰。水下一刻。人气在阳分。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故病在三阳。必候气在阳分而
刺之。病在三阴。必候气在阴分而刺之。谨候气之所在。是谓逢时。是知气之所在。谓之实
。谓之来。气之不在。谓之虚。谓之去。故云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
气之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也。故曰。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百病不治。
此之谓也。又曰。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
。辟除其邪。则乱气不生。失时反候者。如春气在经脉。反刺络脉。令人少气。夏气在孙络
。反刺经脉。令人解 。秋气在皮肤。反刺筋骨。令人寒栗。冬气在骨髓。反刺肌肉。令人
善忘。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在。反之则生乱气。
经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
伤。
(切。急也。疾出其针也。大气。大邪之气。)补虚者。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
出针入。针孔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
。精神乃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言但闭密其穴俞。勿令其气散
写。近气。已至之气。远气。未至之气。欲动经气而为补。必候水刻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
得时而调之追补也。)
经曰。邪气中人。因其阴气。则入阴经。因其阳气。则入阳脉。无常处也。在阳与阴。
不可
矣。此所谓迎而夺之也。)帝曰。候气奈何。岐伯曰。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
如涌波之起。时来时去。不常在于所候之处。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又
曰。无逢其冲而写之。(冲。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工以为邪而写之。则误矣。)故曰。其来
不可逢也。候邪不审。若邪已过而写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
。其往不可追也。(邪已随经脉流去。不可复追使还也。)待邪至时。发针写矣。若先若后。
血气已虚。其病不可取。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不知其取如扣椎。(机者。动之微。应之
速。椎者。动之甚。觉之迟。智者。动之微而即知。故先时而早治。愚者。动之甚尚不觉。
故后时而失治。机微椎大。因以喻之。)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亦
不发
气。乃救其萌芽是也。椎者。大杵也。言气已大动。彼冥顽者。犹且不觉。正如以杵撞击。
亦不知也。故曰。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时是也。)
经曰。真邪以合。波陇不起。候之奈何。曰。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察其左右
上下
则候气在阴分
经曰。三部九候者。头为上部。手为中部。足为下部。部各有三候。三而三之。合则为
九。
气。中部天。手太阴经渠动脉以候肺。中部地。手阳明合谷动脉以候胸中。中部人。手少阴
神门动脉以候心。下部天。足厥阴五里动脉以候肝。下部地。足少阴太溪动脉以候肾。下部人
。足太阴箕门动脉以候脾胃。经曰。人身三阴三阳。其气以何月各旺几日。难经云。冬至之
后。得甲子。少阳王。复得甲子。阳明王。复得甲子。太阳王。复得甲子。太阴王。复得甲
子。少阴王。复得甲子。厥阴王。王各六十日。此三阴三阳之王时日也。少阳之至。阳气尚

。故其脉洪大而长。阳极盛。则变而之阴。故夏至后为三阴用事之始。太阴之至。阴气尚微
。故其脉紧大而长。少阴之至。阴渐盛也。故其脉紧细而微。厥阴之至。阴极盛也。故其脉
沉短以敦。阴盛极。则变而之阳。仍复三阳用事之始也。此则三阴三阳之王脉。
春温夏暑秋凉冬寒。故人六经之脉。亦随四时阴阳消长送运而至也。故曰。治不本四时
。不知日月。不审逆从。不可以为工。(逆从。谓病有可治不可治也。)
经云。厥阴之至。其脉弦。少阴之至。其脉钩。太阴之至。其脉沉。少阳之至。大而浮
。阳
五运六气四时。亦皆应之而见于脉耳。难经所论。以阴阳始生之浅深而言之也。
经曰。客气谓六气更临之气。主气谓应四时正王。春夏秋冬也。○五脏各以时受病。非
其时
故各传以与之。)○邪气客于身。取之以时。故曰。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
经输。凡此四时。各以其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
邪者。不正之名。风寒暑湿饥饱劳逸。皆是邪。候可取之时而取之。如春气在经脉之类。)
○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五行者。更贵更贱。(当时贵。失时贱。)以知死生而定五脏之
气。间甚之时。机按。赋言针下沉紧。为邪气盛。针下微松。为正气至。此但可以候气于针
下也。必须参究素难诸说。始知四时八节。何者为邪。何者为正。犯之而有其时。中之而有
其处。或以波陇之起。而察其外。或以三部九候。而诊其内。知脉之异于常者为邪。审脉之
应于时者为正。如此。则取之以时。治之有准。庶几万举而万全也。苟不知此。徒以赋言针
下沉紧为邪。微松为正。或逢其冲而误作邪者有也。或追其往而谬为正者有也。宁免偏之为
害哉。故比次素难诸说于此。实所以发赋之所未发欤。
或曰。灵枢经言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二刻。人气在少阳。三刻。人气在阳明。四刻
。人
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不合。今医才言候气。多从此说。是欤非欤。
灵枢卫气行篇云。荣气周身五十度。无分昼夜。卫气昼但行阳二十五度。不能入于阴。
夜但
三阳。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三刻。人气在三阳。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是一时八
刻。周身四度有奇。方合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此指荣气言也。他篇又谓。一时八刻。周身
二度。虽亦灵枢经文。以理言之。当从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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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法

属性:\x一切\x 凡欲下针之时。用两手大指甲。于穴旁上下左右四围掐而动之。如刀切割
之状。
针之法也。
\x二摇\x 凡退针出穴之时。必须摆撼而出之。青龙摆尾亦用摇法。故曰摇以行气。
此出针法也。
\x三退\x 凡施补写。出针豆许。补时。出针宜写三吸。写时。出针宜补三呼。再停
少时。
提针作三次出。每一次。停三息。宜缓。提时亦宜吸气。故曰退以清气。飞者。进也。
\x四动\x 凡下针时。如气不行。将针摇之。如摇铃之状。动而振之。每穴每次。须
摇五
曰。飞针引气。以大指次指捻针。来去上下也。
\x五进\x 下针后。气不至。男左女右转而进之。外转为左。内转为右。春夏秋冬各
有浅深
。每停三息。宜缓。进时。亦宜吹气。故曰进以助气。
\x六循\x 下针后。气不至。用手上下循之。假如针手阳明合谷穴。气若不至。以三
指平直。将指面于针边至曲池。上下往来抚摩。使气血循经而来。故曰循以至气。
\x七摄\x 下针之时。气或涩滞。用大指食指中指三指甲。于所属经分来往摄之。使
气血流行。故曰摄以行气。
\x八努\x 下针至地。复出人部。补写务待气至。如欲上行。将大指次指捻住针头。
不得转
。使气在前。气或行迟。两手各持其针。仍行前法。谓之龙虎升腾。自然气血搬运。故曰努以
上气。一说。用大指次指捻针。名曰飞针。引气至也。如气不至。令病患闭气一口。着力努
之。外以飞针引之。则气至矣。
\x九搓\x 下针之后。将针或内或外。如搓线之状。勿转太紧。令人肥肉缠针。难以
进退。
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坚焉。兹谓转紧缠针。与经不同。
\x十弹\x 补写之。如气不行。将针轻轻弹之。使气速行。用大指弹之。像左补也。
用次指弹之。像右写也。每穴各弹七下。故曰弹以催气。
\x十一盘\x 如针腹部软肉去处。只用盘法。兼子午捣臼提按之诀。其盘法如循环之
状。每次盘时。各须运转五次。左盘按针为补。右盘提针为写。故曰盘以和气。如针关元。先刺入
二寸五分。退出一寸。只留一寸五分。在内盘之。且如要取上焦之病。用针头迎向上。刺入
二分补之。使气攻上。脐下之病。退出二分。
\x十二扪\x 补时出针。用手指掩闭其穴。无令气泄。故曰扪以养气。一说。痛处未
除。以手扪摩痛处。外以飞针引之。除其痛也。
\x十三按\x 欲补之时。以手紧捻其针按之。如诊脉之状。毋得那移。再入每次按之
。令细细吹气五口。故曰按以添气。添助其气也。
\x十四提\x 欲写之时。以手捻针。慢慢伸提豆许。无得转动。再出每次提之。令细
细吸气五口。其法提则气往。故曰提以抽气。
经曰。针有补写之法。非必呼吸出纳针也。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
当刺
针而刺之。得气。因推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写。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又不得气
者死。注言。弹而怒之。鼓勇之也。(或以拇指拉其中指。令中指搏击其穴。或以食指交于
中指。令食指弹其针处也。)爪而下之。掐之稍重。皆欲致其气之至也。气至指下。如动脉
之状。乃乘其至而刺之。顺。犹循也。乘也。停针待气。气至针动。是得气也。因推针而内
之。是谓补。动针而伸之。是谓写。此古人补写。非呼吸出内者也。若停针候气。久而不至
。乃与男子则浅其针而候之于卫气之分。女子则深其针而候之于荣气之分。如此而又不得气
。病不可治矣。前言气来如动脉状。未刺之前。左手所候之气也。后言得气不得气。针下所
候之气也。机按。古人针法。压按弹怒爪切。多用左手。施之于未刺之先。以致其气。气
至。顺针刺之。别无法也。今之针法。虽十有四。多用右手。施之于既针之后。未针之前。
不闻有致气之说。古人针入气至。补则推而内之而已。写则动而伸之而已。气若不至。停针
待之而已。待之不至。不过男则浅针候之于卫分。女则深针候之于荣分。何尝有所谓飞针引
气。提针运气种种诸法者哉。且今之十四法。字虽异而法实同。言虽殊而意则复。观其设心
。无非夸多炫能。巧施手势。以骇人之视听也。殊不知众人信之。乌可与识者道哉。兹焉援
古证今。知针者必有所别。
\x青龙摆尾\x 如扶船舵。不进不退。一左一右。慢慢拨动。又云。青龙摆尾行气。
龙为阳
摆尾之状。兼用按者。按则行卫也。
\x白虎摇头\x 似手摇铃。退方进员。兼之左右。摇而振之。又云。行针之时。开其
上气。
之。欲使气下行。以指上抑之。用针头按住少时。其气自然行也。进则左转。退则右转。然
后摇动是也。又云。白虎摇头行血。虎为阴属之故。行针之时。插针地部。持针提而动之。
如摇铃之状。每穴各施五息。退方进员。非出入也。即大指进前往后。左右略转。提针而动
之。似虎摇头之状。兼行提者。提则行荣也。龙补虎写也。
\x苍龟探穴\x 如入土之像。一退三进。钻剔四方。又云。得气之时。将针似龟入土
之状。
两指按肉。持针于地部。右盘提而剔之。如龟入土。四围钻之。盘而剔者。行经脉也。
\x赤凤迎源\x 展翅之仪。入针至地部。提针至天部。候针自摇。复进其源。上下左
右。四
。)又云。下针之时。入天插地。复提至天。候气入地。针必动摇。又复推至人部。持住针
头。左盘按而捣之。如凤冲风摆翼之状。盘而捣者。行络脉也。凤补龟写也。
以上四法。通关过节者也。
\x龙虎交战\x 下针之时。先行龙而左转。可施九阳数足。后行虎而右转。又施六阴
数足。
。左盘右转。按而添之。亦宜三提九按。(即九阳也)令九阳数足。后于地部行白虎摇头。右
盘左转。提而抽之。亦宜三按六提。(即六阴也)令六阴数足。首龙尾虎而转之。此乃阴阳升
降之理。住痛移疼之法也。
\x龙虎升腾\x 先于天部持针左盘按之一回。右盘按之后一回。用中指将针腰插之。
如拨弩机之状。如此九次。像青龙纯阳之体。却推针至地部。右盘提之一回。左盘提之后一
回。用中指将针腰插之。如此六次。像白虎纯阴之体。按之在后。使气在前。按之在前。使
气在后。若气血凝滞不行。两手各持其针行之。此飞经走气之法也。
\x子午捣臼\x 下针之后。调气得匀。以针上下。行九入六出之数。左右转之。导引
阴阳之气。百病自除。谚云。针转千遭。其病自消。此除蛊膈膨胀之疾也。
\x烧山火\x 针入先浅后深。约入五分。用九阳三进三退。慢提紧按。热至。紧闭针
穴。方
进。则成九矣。其法。一次疾提至天。三次慢按至地。故曰疾提慢按。随按。令病患天气入
。地气出。谨按生成息数。病愈而止。一说。三进三退者。三度出入。三次则成九矣。九阳
者。补也。先浅后深者。浅则五分。深则一寸。
\x透天凉\x 先深后浅。约入一寸。用六阴三出三入。紧提慢按。寒至。徐徐退出五
分。令
。一次疾插入地。三次慢提至天。故曰疾按慢提。随提。令患人地气入。天气出。谨按脏腑
生成息数。病自退矣。一说。一度三进三退。则成六矣。六阴者。补也。
\x阳中隐阴\x 先寒后热浅以深。针入五分。行九阳之数。热至。便进针一寸。行六
阴之数。乃阳行阴道之理。则先补后写也。
\x阴中隐阳\x 先热后寒深而浅。先针一寸。行六阴之数。寒至。便退针五分之中。
行九阳之数。乃阴行阳道之理。则先写后补也。补者。直须热至。写者。直待寒侵。
\x抽添法\x 针入穴后。行九阳之数。气至慢慢转换。将针提按。或进或退。使气随
针到于
。添者。按而数推也。取其要穴。先行九阳之数。得气。随吹按添。就随吸提抽。其实在乎
动摇出内。呼吸同法。以动摇出内。呼吸相兼并施。故曰。同法。谨按生成息数足效也。此
治瘫痪半身不遂之疾。
\x调气法\x 下针至地。复出于人。欲气上行。将针右捻。欲气下行。将针左捻。欲
补。先
至。以龙虎升腾之法。按之在前。使气在后。按之在后。使气在前。运气走至病所。再用纳
气之法。扶针直插。复向下纳。使气不回。若关节阻滞。气不过者。以龙虎龟凤四法。通经
接气。驱而运之。然用循摄爪切。无不应矣。
\x进气法\x 针入天部。行九阳之数。气至。速卧倒针。候其气行。令病患吸气五七
口。其
。是亦住痛之针。
\x纳气法\x 下针之时。先行进退之数。得气。便卧倒针。候气前行。催运到于病所。
便立起
持针。徐徐按倒。令针尖向病。使气上行至病所。扶针直插。复向下纳。使气上行不回也。
\x留气法\x 用针之时。先进七分之中。行纯阳之数。若得气。便深入伸提之。却退
至原处。又得气。根据前法。可治 癖 瘕之病。
经曰。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
。呼
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
不知日暮。其气已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
气(正气)留止。故命曰补。注云。呼谓气出。吸谓气入。转谓转动。扪循谓手摸。欲气舒缓
。切谓指按。使经脉宣散。推按谓排蹙其皮以闭穴。弹怒使脉气满 爪下。置针准定。通而取
之。以常法也。适平调也。审视气已平调。则慎守勿更改。使疾更生也。机按。古人用针。
于气未至。惟静以久留。待之而已。待之气至。写则但令吸以转针。补则但令呼以转针。如
气已至。则慎守勿失。适而自护也。何其简而明。切而当哉。舍此之外。别无所谓法也。今
人于气之未至也。安知静以久留。非青龙摆尾。则赤凤迎源。非进气。则留气。气之已至也
。安知慎守勿失。非白虎摇头。则苍龟探穴。非调气。则纳气。阴中隐阳。阳中隐阴。或施
龙虎交战。或行龙虎升腾。或用子午捣臼。或运抽添秘决。无非巧立名色。聋瞽人之耳目也

右捻之外。或以彼而参此。或移前而那后。无非将此提按徐疾左捻右捻六法。交错而用之耳
。舍此别无奇能异术之可称焉。是古非今。难逃僭逾。知我者。必以我为不得已焉。又按。
素问扪循切散弹怒爪下推按。是施于未针之前。凡此不惟补可用。而写亦可用也。故曰。通
而取之也。
问曰。赋言生成息数。不足为生。太过为成。补生写成。各根据脏腑息数。补冷之时。令
患人
。谨按生成息数足。病患自觉清凉矣。生成息数者。即手阳九息。足阳十四息。手阴七息。

脉尺寸长短。应天常度。呼吸动摇出纳。数法同行。注云。阳经上接下引。阴经下接上引。
交会者。如手太阳交会足太阳。手少阳交会足少阳。手阳明交会足阳明。足太阴交会手太阴
。足少阴交会手少阴。足厥阴交会手厥阴。若知上下交会。须知接气引经。谨按生成息数
者。一呼一吸为一息。气行六寸。手足三阳。手九呼而足十四呼。以行卫气。过经四寸。手
足三阴。手七吸而足十二吸。以行荣血。过经七寸。手三阳经。施针定息。皆用九呼。足三
阳经。施针定息。皆用十四呼。呼者。使卫气上行也。手三阴经。施针定息。皆用七吸。
足三阴经。施针定息。皆用十二吸。吸者。使荣气下行也。 假如两手三阳经。从手上行
至头。经长五尺。施针用九息者。一息气行六寸。九息气行五尺四寸。除准经长五尺。仍
余四寸。为催气过他经四寸。令气不回也。此为上接。接则宜补。 两足三阳经。从头下
行至足。经长八尺。施针用十四息者。一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四息气行二尺四寸
。共八尺四寸。除准经长八尺。仍余四寸。为催气过他经四寸。令气不回。此为下引。引
则宜写。 两手三阴经。从胸下至手。经长三尺五寸。施针用七息者。一息气行六寸。七
息气行四尺二寸。除准经长三尺五寸。外余七寸。为催气过他经七寸。令气不回。 两足三
阴经。从足上至胸。经长六尺五寸。施针用十二息者。一息气行六寸。十息六尺。二息二六
一尺二寸。共七尺二寸。除准经长六尺五寸。仍余七寸。为催气过他经七寸。令气不回。此
即应天常度也。生成者。不足(经短)为生。太过(经长)为成。补生写成。 呼吸动摇出纳
同行者。假如阳经十四息。随呼按而动之。就随吸提而动之。如此就完了一十四息之数。余经
仿此。同行者。呼吸动摇出纳三法。一时并用也。假令足有疾。手无疾。补手三阳。写足三阳
。手有疾。足无疾。写手三阴。补足三阴。 指微赋注云。生成数者。根据天
数也。足太阳经、手少阳经、足少阴经、足阳明络、手少阴络、手厥阴络。此三经三络。皆
迎六分。随一分也。手太阳经、手少阴经、手厥阴经、足太阳络、手少阳络、手太阴络。此
三经三络。皆迎七分。随二分也。足少阳经、足厥阴经、手阳明络、足太阴络。此二经二络
。皆迎八分。随三分也。手太阴经、手阳明经、手太阳络、足厥阴络。此二经二络。皆迎九
分。随四分也。足阳明经、足太阴经、足少阳络、足少阴络。此二经二络。皆迎一寸。随五


经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乃二十八宿之成。应水漏刻者也。从房至毕十四宿。
水下
主夜。灵枢经曰。水下一刻。人气在三阳。水下二刻。人气在阴分。又曰。日行一舍。人气


五百息。气行五十周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也。机按。此则人气应天之常度也。一
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乃言无病患也。人有所病。则血气涩滞
。经络壅塞。莫能循其常度而行矣。经曰。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天阴日寒。则
人血凝泣而卫气沉。此人气因天时而失常度也。病挟热者。呼吸必疾而脉行速。病兼寒者。
呼吸必慢而脉行迟。此人气因其病而失常度也。若根据其法。接某经当几呼过几寸。岂能一一
中其肯綮者耶。素难虽不明言接气通经。始初针砭之设。莫非接气通经法也。经曰。病在上
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病先起阴者。先治阴而后治阳。病先起阳者。先治阳而后治阴
。又曰。身形有痛。九候无病。则缪刺之。缪刺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络也。又曰
。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或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巨刺
者。左痛刺右。右痛刺左。此刺经也。气陷而邪下。从其经上取之。以掣其气上也。气逆而邪
上。随其经下取之。以引其气下也。病若
又曰。气积于胸中者。上取之。写人迎、天突、喉中。积于腹中者。下取之。写三里与
气街
。重者。鸡足取之。诊视其脉。大而弦急。及绝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也。又曰。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即从阳引阴。从阴引阳。以左治右。以右治左
亦同。)
又曰。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写之时。何所置气。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
精气

而后写阴以和之。阴气不足。而阳气有余。则先补阴而后写阳以和之。如此。则荣卫自然通
行矣。又曰。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切而循之。弹而按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
而下之。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亦自已也。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
大经。令之不通。视而写之。此所谓解结也。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
项与背令热。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
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大热遍身。狂言。妄闻妄见。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
虚者补之。血而实者写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推
。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凡此莫非通经接气。但不以
呼吸多少。而为经脉长短之候耳。指微赋注所释。譬犹援儒入释。以璞乱玉。何其谬哉。
或曰。今医用针。动辍以袖覆手。暗行指法。谓其法之神秘。弗轻示人。惟恐有能盗取其
法者。不知果何法耶。
曰。金针赋十四法。与夫青龙摆尾等法。可谓已尽之矣。舍此而他。求法之神秘。吾未
之信
以为秘。我以为妄。固可以愚弄世人。实所以见鄙识者。古人有善。惟恐不能及人。今彼吝
啬至此。法虽神秘。殆必神亦不佑。法亦不灵也。奚足尚哉。
或曰。今医置针于穴。略不加意。或谈笑。或饮酒。半晌之间。又将针捻几捻。令呼几
呼。仍复登筵。以足其欲。然后起针。果能愈病否乎。
曰。经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云。手动若务。针耀而匀。静意视义。观适之变。
又云。
又云。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谓气来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气来
实牢濡虚。以随济迎夺而为得失也。
又曰。有见如(如读为而)入。有见如出。盖谓入者。以左手按穴。待气已至。乃下针。
针入候其气尽。乃出针也。
又曰。既至也。量寒热而留疾。寒则留之。热则疾之。留者迟也。疾者速也。凡补者。
按之迟留。写者。提之疾速也。
又曰。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刺阴而一刺阳。
刺寒
人所以念念在兹。不敢顷刻而怠忽者。惟恐虚实得失。而莫知寒热疾留而失宜也。因摭而辑
之于此。庶使后学将以逞今之弊。而变今之习也欤。
或曰。诸家针书。载某穴针几分。留几呼。灸几壮。出于经欤否欤。
曰。于经不载。多出于经传出。经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浅深不得。反为大贼。过
之则
某穴宜留几呼。悖理尤甚。经曰。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针下寒。乃去针也。经
气已至。慎守勿失。又曰。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

。又曰。气血之未应针。则伏如横弩之安静。其应针也。则起如机发之迅疾。然其气血流注
。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又曰。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不以息之多数而便去针。是古人用

去针。徒使破皮损肉。有何益于病哉。故曰。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
。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是也。又谓某穴宜灸几壮。亦非至言。惟当视其穴俞。
肉之浓薄。病之轻重。而为灸之多少大小则可耳。不必守其成规。所言某穴针几分。灸几壮
。谓病宜针某穴。则宜入几分。病宜灸。则宜灸几壮。针则不灸。灸则不针也。不知其说者
。既针复灸。既灸复针。为害不浅。
或曰。经言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不散
。不
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阴阳。其受气
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其留皆无过一呼。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
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此则古之法也。今观前篇所云。则此篇所论。
亦皆非欤。
曰。此古人特论其理之常如此耳。凡用刺法。自有所宜。初不必以是为拘也。经曰。邪
气在
。)清气在下。(言清温地气中人。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取之
上)针中脉。则浊气出。(取之阳明合)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而病益。(浮浅之病。不欲深刺。
深则邪反入。故曰反沉。)又曰。少长小大肥瘦。以心撩之。又曰。其可为度量者。不甚脱
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瘠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
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者是也。
或曰。金针赋言。诸阳之经。行于脉外。诸阳之络。行于脉内。诸阴之经。行于脉内
。诸阴之络。行于脉外。是欤非欤。
经曰。经脉十二。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诸脉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又曰。当数
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又曰。诸络脉。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
十四经发挥以十二经之支脉。伏行分肉之间者。皆释为络脉。则络脉亦伏行分肉之间者。而
不浮见。亦能经大节而不行绝道。亦当经脉十六丈二尺之数。而非不当数也。似涉于误。)
经曰。百病必先于皮毛。邪中之。则腠理开。开则入客于络。(乃血络。非大络。)留而不去。

。未尝言阴阳也。且如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气之行。无分昼夜。卫气昼但行阳。夜但
行阴。素难尝言之矣。今谓阳经外。阳络内。阴经内。阴络外。经无明文。不知何据。
或曰。赋言男子气。早在上。晚在下。女子气。早在下。晚在上。午前为早。午后为晚
。从
。晚针。气乃上行。其说亦有据乎。
经曰。荣气行于脉中。周身五十度。无分昼夜。至平旦与卫气会于手太阴。卫气行于脉
外。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至平旦与荣气会于手太阴。机按。卫气之行。但分
昼夜。
可为法于人哉。
或曰。赋言补写之法。男用大指进前左转。呼之为补。退后右转。吸之为写。提针为热
。插
如此。午后反之。其法是欤非欤。
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此
论一
考之素难。男女脏腑经络穴俞血气。昼夜周流无不同。今赋言午前午后。男女补写颠倒错乱如
此。悖经旨也甚矣。故曰。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又曰。刺实须其虚者。针
下寒也。刺虚须其实者。针下热也。曰寒曰热。惟针下为候。何尝以提按而分男与女哉。
或曰。针法刺左边之穴。将针右捻。而气上行。将针左捻。而气下行。刺右边反之。欲
补。先呼后吸。欲写。先吸后呼。其法亦可师欤。
曰。经络周于人身。无有左右上下之别。今针左右不同如此。将谓左之经络与右。上与
下。
来矣。呼补吸写。古今皆同。予毋容议。
或曰。丹溪言针法。浑是写而无补。何谓也。
经曰。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阴不足者。补之以味。针乃砭石所制。既无气。又无味。
破皮
是也。又曰。写必用方。补必用员。盖谓以气方盛。以月方满。以日方温。以身方定。以息
方吸而内针。复候其吸而转针。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故曰。写必用方。其气而行焉。补
必用员者。员者。行也。行者。移也。宣其不行之气。令其行也。移其未复之脉。使之复也
。夫写。固写其盛也。于补亦云。宣不行之气。移未复之脉。曰宣曰移。非写而何。且考素

。去旧实所以生新之意也。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复其真
气。故云补也。虞氏曰。针刺虽有补写之法。余恐但有写而无补焉。谓写者。迎而夺之。以
针迎其经脉之来气而出之。固可以写实也。谓补者。随而济之。以针随其经脉之去气而留之
。未必能补也。不然。内经何以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
重竭其气。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若此等语。皆有写无补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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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下

属性:或曰。病有宜灸者。有不宜灸者。可得闻欤。
曰。大抵不可刺者。宜灸之。一则沉寒痼冷。二则无脉。知阳绝也。三则腹皮急而阳陷
也。舍此三者。余皆不可灸。盖恐致逆也。
针经云。陷则灸之。天地间无他。惟阴与阳二气而已。阳在外在上。阴在内在下。今言
陷下
病有邪气陷下者。有正气陷下者。邪气陷下者。是经虚气少邪入。故曰感虚乃陷下也。故诸
邪陷下在经者。宜灸之。正气陷下。宜药升之。如补中益气之类。)
经曰。北方之人。宜灸 也。为冬寒大旺。伏阳在内。皆宜灸之。以至理论。则肾主藏
。藏阳气在内。冬三月。主闭藏是也。若太过则病。固宜灸 。此阳明陷入阴水之中是也。
难经云。热病在内。取会之气穴。为阳陷入阴中。取阳气通天之窍穴。以火引火而导之
。此
。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又云。脉
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
甚而灸之。此为实实。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又云。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
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经之所见。邪之所在。脉沉者。邪气在内。脉浮者
。邪气在表。世医只知脉之说。不知病证之禁忌。若表见寒证。身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
。不渴。欲覆浓衣。常恶寒。手足厥。皮肤干枯。其脉必沉细而迟。但有一二证。皆宜灸之
。阳气下陷故也。若身热恶热。时见躁作。或面赤面黄。嗌干咽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
咽嗌痛。皆热在外也。但有一二证。皆不宜灸。其脉必浮数。或但数。亦不可灸。灸之。灾
患立生。若有鼻不闻香臭。鼻流清涕。眼睑时痒。或欠或嚏。恶寒。其脉必沉。是脉证相
应也。或轻手得弦紧者。是阴伏其阳也。虽面赤亦宜灸。不可拘于面赤也。机按。素难诸书
。皆言阳气陷下者。脉沉迟也。脉证俱见寒在外者。冬月阴寒大旺。阳明陷入阴水之中者。
并宜灸之。设脉浮者。阳气散于肌表者。皆不宜灸。丹溪亦曰。夏月阳气尽浮于表。今医灼
艾。多在夏月。宁不犯火逆之戒乎。或者因火而生热胀发黄腰痹咽燥唾血者。往往有之。尚
不知为火逆所致。宁甘心于命运所遭。悲夫。经曰。春夏养阳。以火养阳。安有是理。论而
至是。虽愚亦当有知者焉。
或曰。嗽病多灸肺俞、风门何如。
曰。肺主气属金。行秋之令。喜清而恶热。受火所制。为华盖。居四藏之端。饮食入胃
。热
嗽。其痰少者。肺火抑郁。不得宣通为咳。咳形属火。痰形属湿。风门、肺俞二穴。明堂、
铜人皆云治嗽。今人见有痰而嗽。无痰而咳。一概于三伏中灸之。不计壮数。二穴切近华盖
。而咳与嗽本因火乘其金。兹复加以艾火燔灼。金欲不伤得乎。况三伏者。火旺金衰。故谓
之伏。平时且不可灸。而况于三伏乎。夫治嗽。当看痰与火孰急。无痰者。火旺金衰。十死
七八。泻火补金。间或可生。痰多者。湿盛也。降火下痰。其嗽自愈。纵灸肺俞、风门。不
过三壮五壮。泻其热气而已。固不宜多灸。三伏之中。更不宜灸也。
或曰。头目之疾。灸之何如。
曰。手之三阳。从手至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督脉自尾闾抵脊。上头至人中。头者
。手足三阳与督脉所会之地。故冬月之寒。头无所畏。美酒之饮。面为之赤。是皆诸阳所致也。
今有头风头晕。中风发致眼目耳鼻等疾。辄于头部诸穴。多灼艾炷。是犹抱薪救火。安能济
耶。当看病在气分血分。分类施治。庶得其宜。纵使应灸。亦不过三壮五壮。以泻热气而已
。眼目疼痛。多由血热。岂宜妄灸助热。以伤其血哉。
或曰。人言无病而灸。以防生病何如。
曰。人之有病。如国之有盗。须用兵诛。其兵出于不得已也。针灸治病。亦不得已而用
之。
然。夫一穴受灸。则一处肌肉为之坚硬。果如船之有钉。血气到此。则涩滞不能行矣。昔有
病跛者。邪在足少阳分。自外踝以上。循经灸者数穴。一医为针临泣。将欲接气过其病所。
才至灸瘢。止而不行。始知灸火之坏人经络也。或有急证。欲通其气。则无及矣。邪客经络
。为其所苦。灸之不得已也。无病而灸。何益于事。
或曰。膏肓治百病。而诸家取穴之法不同。何欤。
曰。高下各去胛骨一侧指许是穴。不可失之狭。狭则内犯大筋。不可失之阔。阔则外犯
胛骨
量则。分作八寸。以比横寸之则。量之于背。盖人有生而背突者。背常阔。而胸常狭。胸突
者。胸常阔。而背常狭。安能保其无过与不及焉。又有儿时偏卧一边。以致背有边阔边狭者
。亦不可以边之阔狭为拘。但当随其一边阔狭。相去胛骨一侧指许为正也。人之项。有二
大筋。夹脊而下。两筋外空。为第二行穴俞。穴俞外。又有二大筋。大筋外空。为第三行穴
俞。膏肓系在三行魄户之下。神堂之上。若点穴。不出胛骨一侧指许。则伤筋骨。非真穴也
。世人又有四肋三间之说。揣按自大椎至三节之下。四节之上。准望于三四柱间定穴。指为
四肋三间。用之不疑。瘦人椎骨分晓。用之可也。肥人揣按实难。又以指节寸量开三寸取穴
。背高而狭者。全不合四肋三间之说矣。尝是灸一骨立之人。用侧指许法点之。方大悟四肋
三间之妙。盖人之胛骨。微有少曲。胛骨下廉上廉四肋之内。自有三间。膏肓正在四肋三间
之中。即非脊骨三四椎之间也。世人多灸之者。盖膏肓神明所居。或为邪干。则脂膏销铄。
肓膜瘦薄。灸之而病或安者。以三焦主气。为诸阳之府。气病则阳虚而阴不得相附。膏肓在
三焦部分。气之所聚而行于诸阳。宜其主于气病也。若治血病。吾未见其可者。晋侯梦二竖
子在膏肓间。非秦缓不能灸也。以阳气将绝。邪得专之故也。
或曰。古谓痈疽始发。灸之可使轻浅。何谓也。
丹溪曰。用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意。惟头为诸阳所聚。艾炷宜小而少。若身上
痛则灸至不痛。不痛须灸至痛。有因灸而死者。盖虚甚孤阴将绝。其脉必浮数而大且鼓。精
神必短而昏。无以抵当火气。宜其危也。
或曰。灸之不发何如。
罗氏曰。覃公四十九岁病脐腹冷疼。完谷不化。足跗寒逆。精神困弱。脉沉细微。灸气
海、
而愈。针书曰。凡用针。气不至不效。灸之亦不发。大抵血气空虚。不能作脓。失其所养故
也。加以不慎。邪气加之。病必不退。或曰。覃公所养。无不如意。何谓失其所养。曰。君
言所养。口体者也。此论所养。性命者也。覃公壮年得志。务快其心。血气空虚。以致此耳
或曰。灸有补写乎。
经曰。以火补者。无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写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
虞氏
灸之。使实邪随火气而发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气复温也。热者灸之。引郁热之气外发。火
就燥之义也。
或曰。周身经络。及穴俞相去分寸。经穴起止。十二经纳支干等条。古有歌括。亦可读
否。
安可不读。歌曰。手太阴肺中焦生。下络大肠出贲门。上膈属肺从肺系。系横出腋 中行。
肘臂寸口上鱼际。大指内侧爪甲根。支络还从腕后出。接次指属阳明经。 阳明之脉手大阳
。次指内侧起商阳。循指上廉出合谷。两筋岐骨循臂肪。入肘外廉循 外。肩端前廉柱骨旁
。从肩下入缺盆内。络肺下膈属大肠。支从缺盆直上颈。斜贯颊前下齿当。环出人中交左右
。上夹鼻孔注迎香。 胃足阳明交鼻起。下循鼻外入上齿。还出侠口绕承浆。颐后大迎颊车
里。耳前发际至额颅。支下人迎缺盆底。下膈入胃络脾宫。直者缺盆下乳内。一支幽门循腹
里。下行直合气冲中。遂由髀关抵膝膑。 跗中指内关同。一支下膝注三里。前出中指外间
通。一支别走足跗趾。大趾之端经尽矣。 太阴脾起足大趾。上循内侧白肉际。核骨之后内
踝前。上 循 经膝里。股内前廉入腹中。属脾络胃与膈通。侠咙连舌散舌下。支络从胃注
心宫。手少阴脉起心中。下膈直与小肠通。支者还从心系走。直上喉咙系目瞳。直者上肺出
腋下。 后肘内少海从。臂内后廉抵掌中。兑骨之端注少冲。 手太阳经小肠脉。小指之端
起少泽。循手外侧出踝中。循臂骨出肘内侧。上循 外出后廉。直过肩解绕肩胛。交肩下入缺
盆内。向腋络心循咽嗌。下膈抵胃属小肠。一支缺盆贯颈颊。至目兑 却入耳。复从耳前仍

耳角。直者从巅脑后悬。络脑还出别下项。仍循肩膊侠脊边。抵腰膂肾膀胱内。一支下与后
阴连。贯臀斜入委中穴。一支膊内左右别。贯胛侠脊过髀枢。臀内后廉 中合。下贯 内外
踝后。京骨之下指外侧。 足经肾脉属少阴。小指斜趋涌泉心。然谷之下内踝后。别入跟中
内侵。出 内廉上股内。贯脊属肾膀胱临。直者属肾贯肝膈。入肺循喉舌本寻。支者从肺
络心内。仍至胸中部分深。 手厥阴心主起胸。属包下膈三焦宫。支者循胸出胁下。胁下连
腋三寸同。仍上抵腋循 内。太阴少阴两经中。指透中冲支者别。小指次指络相通。 手
经少阳三焦脉。起自小指次指端。两指岐骨手腕表。上出臂外两骨间。肘后 外循肩上。少
阳之后交别传。下入缺盆膻中分。散络心包膈里穿。支者膻中缺盆上。上项耳后耳角旋。屈
下至颐仍注颊。一支出耳入耳前。却从上关交曲颊。至目内 乃尽焉。 足脉少阳胆之经。
始从两目锐 生。抵头循角下耳后。脑空风池次第行。手少阳前至肩上。交少阳右上缺盆。
支者耳后贯耳内。出走耳前锐 循。一支锐 大迎下。合手少阳抵项根。下加颊车缺盆合。
入胸贯膈络肝经。属胆仍从胁里过。下入气街毛际萦。横入髀厌环跳内。直者缺盆下腋膺。
过季胁下髀厌内。出膝外廉是阳陵。外辅绝骨踝前过。足跗小趾次趾分。一支别从大趾去。
三毛之际接肝经。 厥阴足脉肝所终。大趾之端毛际丛。足跗上廉太冲分。踝前一寸入中封
。上踝交出太阴后。循 内廉阴股冲。环绕阴器抵少腹。侠胃属肝络胆逢。上贯膈里布胁肋
。侠喉颃颡目系同。脉上巅会督脉出。支者还生目系中。下络颊里环唇内。支者便从膈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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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络脉歌

属性:(经之横支交接他经者)
歌曰。人身络脉一十五。我今逐一从头举。手太阴络为列缺。手少阴络即通里。手厥阴
络为
隆记。足少阳络为光明。足太阴络公孙寄。足少阴络名大钟。足厥阴络蠡沟配。阳督之络号
长强。阴任之络为尾翳。脾之大络为大包。十五络名君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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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经

属性:太阴肺兮出中府。云门之下一寸所。云、门气户旁二寸。人迎之下二骨数。天府
腋下
陷中勘。太渊掌后横纹端。鱼际节后散脉间。少商大指内侧寻。一十一穴凭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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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经

属性:手阳明经属大肠。食指内侧号商阳。本节前取二间定。本节后取三间间。岐骨
陷中
下一寸建。三里曲池三寸下。屈肘纹头曲池罅。肘 大骨外廉详。五里肘上三寸量。臂 五
里上四寸。肩 肩端两骨央。巨骨肩端叉骨内。天鼎缺盆之上藏。扶突曲颊下一寸。禾 五
分水沟疆。鼻下孔旁五分内。左右二穴皆迎香。(二十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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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经

属性:胃之经兮足阳明。头维本神寸五寻。下关耳前动脉是。颊车耳下五分真。承泣目
下七
寸滨。水突在颈大筋前。下直气舍上人迎。气舍迎下夹天突。缺盆横骨陷中亲。气户俞府旁
二寸。直乳六寸又四分。库房屋翳膺窗近。乳中正对乳中心。乳根之穴出乳下。五穴各一寸
六真。不容夹幽门寸五。承满梁门关门有。太乙挨排滑肉门。各分一寸穴可全。天枢安在夹
脐旁。外陵枢下一寸当。大巨二寸水道五。归来七寸是其乡。气冲曲骨旁三寸。来下鼠上脉
中央。髀关兔后六寸置。伏兔市上三寸量。阴市膝上三寸许。梁丘二寸是其场。膝膑 下寻
犊鼻。膝眼四穴乃两旁。膝下三寸三里位。里下三寸上廉地。条口上廉下一寸。条口二寸下

容。厉兑大指次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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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经

属性:大指内侧隐白位。大都节后陷中值。太白内侧核骨下。公孙节后一寸与。商丘有
穴属
辅次。血海分明膝膑上。内廉肉际三寸据。箕门血海上六寸。筋间动脉须审议。冲门五寸大
横下。三寸三分府舍治。腹结横下寸三分。大横夹脐须可记。腹哀半寸去日月。直与食窦相
连比。食窦天溪及胸乡。周荣各一寸六置。大包渊液下三寸。此经足太阴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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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

属性:少阴心起极泉宫。腋下筋间动脉从。青灵肘节上三寸。少海肘节后属性。灵道掌
后一
少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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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肠经

属性:手小指端为少泽。前谷外侧节前索。节后陷中寻后溪。腕骨腕前骨下测。腕中
骨下
之下考。天宗骨下有陷中。秉风 后举有空。曲垣肩中曲胛售。外俞大椎一寸从。肩中二寸
大椎旁。天窗颊下动脉详。天容耳下曲颊后。颧 面颊兑端量。听宫耳珠大如菽。手太阳穴
终此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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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经

属性:涌泉屈足蜷趾取。肾经起处此穴始。然谷踝后大骨下。踝后跟上太溪举。溪下五
分寻
寸行。筑宾六寸 分别。阴谷膝内看辅骨。横骨曲如偃月形。大赫气穴四满竭。中注肓俞正
夹脐。五寸分作六穴隙。商曲石关阴都接。通谷幽门一寸列。幽门寸半夹巨阙。步廊神封灵
墟谒。神藏 中入俞府。各一寸六不差叠。欲知俞府在何方。璇玑之旁二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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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经

属性:足太阳兮膀胱经。目 内角睛明佥。攒竹眉头陷中是。此穴禁灸可针钉。曲差
二穴
铜人形。天柱项后发际治。大筋外廉陷中是。除脊量开五寸分。第一大杼二风门。肺俞三椎
厥阴四。心俞五椎骨下论。督俞膈俞相等级。第六第七次第立。第八椎下穴无有。肝俞数之
椎当九。十椎胆俞脾十一。十二椎下胃俞述。三焦肾俞气海俞。十三十四十五椎。大肠关元
并小肠。十六十七十八椎。上 次 中与下。一空之中容一 。四 四空凭眼观。夹脊二寸
腰胯间。五穴五寸至会阳。尾骨旁开二寸方。背部三行附分起。第二椎下此穴始。三寸半是
夹脊量。若还除脊三寸当。魄户第三椎下觅。第五椎下索神堂。膏盲四肋三间取。(一说。
三椎下。四椎上。一说。四椎下五分。五椎上三分。)曲胛骨下侧指许。第六噫嘻端可守。
膈关第七魂门九。阳纲意舍并胃仓。十椎十一二相参。肓门椎数当十三。志室十四椎边旁。
除下十五六七八。胞肓十九合参详。秩边二十椎节下。承扶臀下横纹疆。殷门承下六寸见。
浮委阳上一寸。委阳却并殷门乡。 中外廉两筋许。委中膝 约纹里。此下二寸合阳主。
承筋 肠中央论。承山 下两分尖。外踝七寸上飞扬。跗阳踝上三寸量。金门踝下软骨上。
申脉丘墟前后安。昆仑踝后跟骨逢。仆参跟骨后陷中。申脉踝上容爪甲。京骨外侧大骨压
。束骨本节后陷容。通谷本节前陷向。至阴小指爪甲角。一百二十六穴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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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络经

属性:厥阴心包何所得。乳后一寸天池索。天泉腋下二寸求。曲泽肘纹寻动脉。 门去腕五
寸通。间使腕后三寸逢。内关去腕才二寸。大陵掌后两筋中。劳宫掌内屈指取。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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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经

属性:关冲名指外侧边。小指次指间液门。中渚次指本节后。阳池表腕有穴存。腕上
外关络。支沟腕后三寸着。会宗四寸空中求。消详一寸无令错。肘后五寸臂大脉。此是三阳
络所宅。四渎肘外并三阳。天井肘上一寸侧。肘上二寸清冷渊。消泺臂外肘分索。 会去肩
三寸中。肩 肩端 上通。天 盆上毖骨际。天牖旁颈后天容。医风耳后尖角陷。螈脉耳后
鸡足逢。颅息耳后青络脉。角孙耳郭开口空。丝竹眉后陷中看。禾 耳前兑发丛。耳门耳前
当耳缺。此是手少阳经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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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经

属性:瞳子 起目 锐。耳前陷中寻听会。上关耳前开口空。悬厘颞 下廉际。悬颅正
角端。颔厌颞 上廉看。曲鬓掩耳正尖上。率谷入发寸半安。本神入发际四分。穴在耳上率
谷前。曲差之前一寸半。阳白眉上一寸判。临泣有穴当目上。直入发际五分望。目窗正营各
一寸。承灵营后五寸放。天冲耳上三寸居。浮白入发一寸储。窍阴枕下动有空。完骨入发四
寸余。脑空正夹玉枕骨。风池脑后发际祛。肩共骨前寸半 。渊液腋下三寸按。辄筋平前却
一寸。日月期门一寸半。直下五分细求之。京门监骨腰中看。带脉季肋寸八分。五枢直下三
寸算。维道章下五寸三。居 八寸三分参。胁堂胁下看二肋。环跳髀枢宛宛探。两手着腿风
市谋。膝上五寸中渎搜。阳关陵泉上三寸。阴陵膝下二寸求。阳交外踝斜七寸。正上七寸寻
外丘。光明外踝上五寸。阳辅踝上四寸收。踝上三寸名绝骨。丘墟踝前陷中留。临泣侠溪后
寸半。五会溪后一寸侔。侠溪小次岐骨内。窍阴小指次指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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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经

属性:大敦拇指三毛聚。行间骨尖动脉注。节后有络连五会。大冲节后二寸遇。中封内
一寸。贴着大筋后陷见。蠡沟踝上五寸候。上直中都下复溜。中都上取阴陵泉。折中下取内
踝尖。膝关犊鼻下二寸。曲泉纹头两筋兼。阴包四寸膝膑上。内廉筋间穴可佥。五里气冲下
三寸。向内半寸阴股瞻。阴廉穴在羊矢下。气冲相去二寸坛。羊矢气冲旁一寸。股内横纹有
核见。章门脐上二寸量。横取六寸季肋端。期门乳根外寸半。直下半寸二肋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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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脉

属性:龈交唇内龈缝乡。兑端正在唇上 。水沟鼻下沟内索。素 宜向鼻端详。头形北高而南下
。先以前后发际量。分为一尺有二寸。发上五分神庭场。庭上五分上星位。囱会星上一寸强。
上至前顶一寸半。旋毛百会居中央。神聪百会四面取。各取一寸穴之方。后顶强间脑户三。相
去寸半共一般。后发五分定哑门。门上五分风府停。大椎在上下尾 。分为二十一椎也。椎是
骨接高处真。陷中无骨穴可寻。上之七椎用法折。每节一寸四分列。总计七椎数之的。九寸八
分分七节。折量自有灵枢经。请君详看骨度篇。大椎第一节上安。二椎陶道身柱三。神道灵台至
阳穴。第五六七椎下列。筋缩第九椎下住。脊中接脊十一二。悬枢命门十三四。阳关十六椎下次
。二十一椎腰俞挤。更有长强居尾 。十四椎节与脐平。中之七节端可详。此下乃为下七节。奇
分俱在下椎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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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脉

属性:会阴正在两阴间。曲骨脐下毛际安。中极脐下四寸取。石门二寸关元三。气海脐
寸半。阴交脐下一寸放。分明脐中号神阙。水分脐上一寸列。下脘建里中上脘。各各一寸为
君说。巨阙上脘一寸半。鸠尾蔽骨五分断。中庭膻中寸六分。膻中两乳中间存。玉堂紫宫及
华盖。相去各一寸六分。华盖玑下一寸量。璇玑突下一寸当。天突结下宛宛内。廉泉颐下骨
尖旁。承浆唇前颐棱下。任脉俞穴终此章。
或曰。诸穴相去尺寸。针灸家多屈男左女右中指中节两横纹尖为一寸。折量周身之穴。
果合经欤否欤。
曰。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人身孔穴上应天度。亦有三百六十五穴。穴俞相去远近而以中
指中
之周身孔穴。各有定寸。如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发所覆者。颅至项一尺二寸。前发际至
百会五寸。后发际至百会七寸。头形北高南下。显然不同。折量令人散发分归左右。用篾自
前发际量至后发际。不拘头之大小。折作一尺二寸。则穴穴各有攸当。发际不明。取眉心直
上。量至大椎穴上。折作一尺八寸也。今取百会穴者。云在顶上旋毛中。而旋有正有偏。又
取前后发际及两耳尖上折中。殊不思五寸七寸多寡不同。岂能以此为准则哉。发以下至颐。
长一尺。耳后当完骨。广九寸。耳前当耳门。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髀之间
。广六寸半。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结喉下至缺盆中。
长四寸。缺盆下至 KT 。长九寸。 KT 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
骨上廉下至内辅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上廉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
尺三寸。内踝下至地。长三寸。膝 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下至地。长三寸。角以下
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下至髀枢。长六
寸。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
下至地。长一寸。背部大椎至尾 。共二十一节。折作三尺。每节得一寸四分。奇分俱剩在
下七节也。横寸约取。背中脊骨作一寸横开。腹部两乳之间。折为八寸。横寸准此。心蔽
骨下至脐中七寸。无蔽骨。取心岐骨下至脐中作七寸。直寸准此。脐下用直寸量之。手部中
指末至本节四寸半。本节至腕四寸。腕至肘一尺二寸半。肘至肩一尺七寸。可见俗以中指中
节为一寸者。误矣。此所谓同身寸也。无问汤之七尺。文王九尺。曾交九尺四寸。肥瘦侏儒
。俱准灵枢所定尺寸。折量孔穴。不惟同身二字明白无疑。而古今固可以同之也。奈何时人
厌繁喜简。不读灵枢。徒使患者无辜而受炮烙之苦。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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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穴起止歌

属性:手肺少商中府起。大肠商阳迎香主。足胃厉兑头维三。脾部隐白大包参。膀胱晴明至阴
肾经涌泉俞府住。心包中冲天池随。三焦关冲耳门推。胆家窍阴瞳子 。肝经大敦期门绍。
手心少冲极泉来。小肠少泽听宫罢。十二经穴始终歌。学人铭于肺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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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纳支干歌

属性:肺寅大卯胃辰宫。脾巳心午小未中。申膀酉肾心包戌。亥三子胆丑肝通。此是经脉流注
君当记取在心胸。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藏。
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络同归入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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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十一穴歌

属性:三里内庭穴。曲池合谷接。环跳与阳陵。通里并列缺。委中配承山。下至昆仑穴。合担
用法担。合截用法截。此法人不知。金锁通关节。机按。他家又添太冲。作十二穴。去阳陵加
阳辅
引谓之担。左手推按谓之截。担则气来。截则气去。所解无定见者。
法不经见。故诸家各以己意而释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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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脉交会八穴歌

属性:公孙冲脉胃心胸。内关阴维下总同。临泣胆经连带脉。阳维目锐外关逢。后溪督脉内
颈。申脉阳跷络亦通。列缺肺任行肺系。阴跷照海隔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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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歌

属性:(热病在内者。各随其所属而取之会也。)
八脉始终连八会。府会太仓中脘内。藏会季肋是章门。骨杼血膈(骨会大杼。血会膈俞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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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见证歌

属性:肺经多气而少血。是动(因气动也)则病喘与咳。肺胀膨膨缺盆痛。两手交瞀为臂厥。所
生病者(不因气动)为气嗽。喘渴烦心胸满结。 臂之内前廉痛。小便频数掌中热。气虚肩背
痛而寒
。所生病者为鼻衄。目痛口干喉痹候。大指次指用为难。肩前 外痛相参。 胃经多气复多
血。是动欠伸面颜黑。凄凄恶寒畏见人。忽闻木音心震慑。登高而歌弃衣走。甚则腹胀气贲
响。凡此诸疾 厥竭。所生病者狂疟说。湿温汗出鼻血流。口 唇胗喉痹结。膝膑疼痛腹胀
兼。气膺伏兔 外廉。足跗中趾俱痛彻。有余消谷溺黄色。不足身前寒振栗。胃房胀满不消
食。气盛身前热似蒸。此是胃经之病真。 脾经气盛而血衰。是动其病气所为。食入即吐胃
脘痛。更兼身体痛难移。腹胀善噫舌本强。得食与气快然衰。所生病者舌肿痛。体重不食亦
如之。烦心心下仍急痛。泄水溏瘕寒疟随。不卧强立股膝肿。疽发身黄大指痿。 心经多气
少血宫。是动心脾痛难任。渴欲饮水咽干燥。所生胁痛目如金。胁臂之内后廉痛。掌中有热
向经寻。 小肠气少还多血。是动则病痛咽嗌。颔下肿兮不可顾。肩似拔兮 似折。所生病
主肩 痛。耳聋目黄肿腮颊。肘臂之外后廉痛。部分尤当细分别。 膀胱血多气犹少。是动
头疼不可当。项似拔兮腰似折。髀强痛彻脊中央。 如结兮 如裂。是为踝厥筋乃伤。所主
疟痔小指废。头囟项痛目色黄。腰尻 脚疼连背。泪流鼻衄及癫狂。 肾经多气而少血。是
动病饥不欲食。喘嗽唾血喉中鸣。坐而欲起面如垢。目视KT KT 气不足。心悬如饥常惕惕。所
生病者为舌干。口热咽痛气贲促。股内后廉并脊疼。心肠烦痛疸而 。痿厥嗜卧体怠惰。足
下热痛皆骨厥。 心包少气原多血。是动则病手心热。肘臂挛急腋下肿。甚则胸胁支满结。
心中澹澹或大动。喜笑目黄面赤色。所生病者为烦心。心痛掌中热之疾。 三焦少血还多气
。是动耳鸣喉肿痹。所生病者汗自出。耳后痛兼目锐 。肩 肘臂外 疼。小指次指亦如废
。胆经多气而少血。是动口苦善太息。心胁疼痛难转移。面尘足热体无泽。所生头痛连锐
。缺盆肿痛并两腋。马刀挟瘿生两旁。汗出振寒 疟疾。胸胁髀膝至跗骨。绝骨踝痛及诸节
。肝经血多气少方。是动腰疼俯仰难。男疝女人少腹肿。面尘脱色及咽干。所生病者为
胸满。呕吐洞泄小便难。或时遗溺并狐疝。临症还须仔细看。(机按。经言十二经是动及所
生诸病。虚则补之。实则写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兹集切脉观色数条于前。继集诸经病
症数条于后。盖欲学人备举兼尽。庶不陷于一偏。免致杀人于无知无识。阴谴之报。或可以
少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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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井荥俞经合歌

属性:少商鱼际与太渊。经渠尺泽肺相连。商阳二三间合谷。阳溪曲池大肠牵。少冲少府属于
心。
窍阴侠溪临泣胆。丘墟阳辅阳陵泉。隐白大都太白脾。商丘阴陵切要知。涌泉然谷太溪穴。
复溜阴谷肾之经。厉兑内庭陷谷胃。冲阳解溪三里随。至阴通谷束京骨。昆仑委中是膀胱。
中冲
流注五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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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针穴歌

属性:禁针穴道要先明。脑户囟会及神庭。络却玉枕角孙穴。颅息承泣随承灵。神道灵台膻
。水分神阙并会阴。横骨气冲手五里。箕门承筋并青灵。更加臂上三阳络。二十二穴不可针
。孕妇不宜针合谷。三阴交内亦同伦。石门针灸应须忌。女子终身无妊娠。外有云门并鸠尾
。缺盆客主人莫深。肩井针时令闷倒。三里急补命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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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灸穴歌

属性:禁灸之穴四十五。承光哑门并风府。天柱素 临泣上。晴明攒竹迎香数。禾 颧 丝
。头维下关与脊中。肩贞心俞白环俞。天牖人迎共乳中。周荣渊液并鸠尾。腹哀少商鱼际同
。经渠天府中冲位。阳关阳池地五会。隐白漏谷阴陵泉。条口犊鼻并阴市。伏免髀关及委中
。殷门申脉承扶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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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解虚则补之四句

属性:机按。难经所解。义犹未悉。且举心言之。经文虚实字。指虚邪实邪言。非心之虚实也
如从心之后来者为虚邪。虚邪伤心当补。然心之后肝。肝为心之母也。从心之前来者为实邪
。实邪伤心当写。然心之前脾。脾为心之子也。举此以例。从心所胜来者为微邪。微邪。金
也。微邪伤心亦当补。从心所不胜来者为贼邪。贼邪。水也。贼邪伤心亦当写。可见
肝肺同一虚邪而当补。脾肾同一实邪而当写。至于心之正邪。火也。心病于火。乃本经自病
。既非他经之虚邪来伤。亦非他经之实邪来袭。是以不须补写他经。只就本经之虚实以补写
也。故曰。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不虚不实。亦指虚邪实邪言。如此分解。其义方尽。可将
此连前后数篇观之。则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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